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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9 23:51:07| 人氣3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高天賜就"運輸基建辦公室"提出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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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六期 2007.11.10

  十月二十二日,特區政府頒佈了第289/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運輸基建辦公室”。批示指,新的大型娛樂項目和大型活動導致旅遊及酒店業活動迅速增長,從而帶動旅客數目、居民人數及車輛數目的上升,突顯了澳門迫切需要一個更大及更多元化的公共客運網絡,以及完善道路運輸基建,以滿足居民的需求。為此,在不影響旅遊發展質素及居民生活質素的前提下,急需設立上述所指的辦公室來制定可解決澳門特區內部交通問題的措施。
  根據該批示,有關辦公室由一名主任領導及兩名副主任輔助。
  對於這種事前全無規劃的突然安排是令人憂慮和疑惑的。社會上亦有人質疑有沒有與現時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以至快將成立的交通局存在職能重疊,也質疑為什麼早已公開宣佈會成立的交通局遲遲未見落實,反而一個社會上完全未有經過討論的運輸基建辦公室卻好像一個怪胎一樣,突然出世。
  當然,行政當局是會堆砌出很多詞語來為他們的全無計劃的、不合常理的安排來作解釋,而這種無法令人信服的解釋也確在早段日子發佈了。
  這個辦公室被宣佈設立後,不少公務人員和社會人士都向本人表達了對行政當局工作的質疑。
  一個有規劃的政府,每一項政策的推出和部門的設立,都應該是事前有所規劃和向公眾諮詢的。但我們從來沒有在行政當局的施政報告上見過有這個辦公室的安排。就算是最近期的輕軌諮詢過程中,尤其是運輸工務司司長也從未有公開表示要成立這樣一個部門,特別是他在日前宣佈輕軌方案已拍板上馬的那一天,也沒有透露有這個安排。但另一方面,一些早已在施政報告表示要迫切成立的部門如交通局、環保局卻仍未見任何進展;最重要的是行政長官早前的抒解民困措施、二零零五年提出的徵收外勞費措施、以及保安司司長年初表示的前線警務人員職程調整卻好像已經放進了我們的博物館裡。對於解決基層市民和前線公務人員困境的安排,行政當局經常會把原因推在立法會的身上,說未經立法會同意,所以沒有辦法執行。但事實卻是,行政當局仍未把有關法律的草案交到立法會,立法會根本無法進行討論和表決。
  行政當局為設立這個辦公室的草率安排所作出的解釋是牽強的,假如政府的說法成立,那麼,可能在未來某一天的上午,特區政府會突然出現多個辦公室。例如,行政當局會認為有迫切性推動本澳與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而設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辦公室;與珠海共同開發,橫琴而設立澳門與珠海發展橫琴辦公室;為加強多個碼頭的協調而設立海運碼頭協調辦公室;粵港澳大橋已納入香港特區政府的十大建設項目,我們又是不是要預早設立一個粵港澳大橋籌備辦公室;特區政府多個部門都強調要建立本身的辦公大樓,我們是不是要設立一個政府大樓建設辦公室。以上的說法,看起來好象是一個笑話,但現在卻是活生生地發生在現實當中。市民和公務人員都在心中提出一個問題,完全具備這些辦公室職能的行政部門,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還有的是行政當局根據什麼客觀標準,認為上述所指的辦公室的領導架構需要由一名主任及兩名副主任組成,這是不是因人設事的又一次翻版。
  本澳現存不少的局級部門,職能和人員都不會少於運輸基建辦公室,但都只有一名局長和一名副局長;也有不少具項目組性質的部門,職能的重要性亦不會低於這個辦公室,但也只是安排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有些辦公室更只有一名主任。舉例說,民政總署有二千多名公職人員,職能範圍廣泛,現時也只是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電訊管理局成立前的辦公室,也只有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今天也只是一名局長和一名副局長;建設發展辦公室的職能和工作相信比起運輸基建辦公室有過之而無不及,也是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人力資源已是本澳當前最值得關注的問題,但人力資源辦公室卻只有一名主任,難怪我們的外勞附加費和外勞法遲遲都無法提出。故此,很難令人理解為什麼這個運輸基建辦公室能得到政府的厚愛,安排更多的領導人員。根據過去的經驗,這可能又是一個任人唯親,因人設事的做法。
  除此之外,根據設立運輸基建辦公室的批示,該辦公室的職權主要是圍繞輕軌的安排,尤其是在籌備及跟進有關系統及行車物料的甄選工作。但根據本人掌握的資料,部分與政府有密切接觸的商界人士,已經為取得日後輕軌的經營利益進行偷步的準備。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本澳其中一家公共交通的專營公司,已全面為日後的輕軌票務系統的經營權進行籌備工作,而該公司的主要成員具有行政會成員身份,會否因為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使他獲取更多外界無法知悉的訊息,為其公司日後在競投相關項目上得到不公平的優勢,這是令人憂慮的。如果將來的結果真的一如所料,那麼,這個運輸基建辦公室更沒有存在的必要。
  上述的意見,反映行政當局施政沒有規劃,沒有透明度,也沒有信守對基層市民和前線公務人員的承諾。同時,一而再地成立新部門,既浪費公帑也破壞公務人員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不少公務人員都不認同這種肥上瘦下的做法。此外,社會上亦關注本澳的廉潔和公平競爭問題,特別是與政府關係密切的人士有沒有從中得到別人無法知道的訊息,從而獲取厚利。
  為著有關的標的,本人向行政當局提出質詢如下:
  一、行政當局日後會否仍然維持這種不在年度施政方針提出,也不事前向公眾諮詢而突然成立一些行政部門的做法,所持的理據是什麼?
  二、對於特區政府成立以來所設立的政府部門,其領導架構有些只有一名局長/主任,有的是一名局長和一名副局長/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而運輸基建辦公室則是一名主任和二名副主任,對於這種安排,有什麼客觀和科學的原因?為使政府管理合乎規範,短期內會否以行政法規形式,明確領導架構人員組成的客觀標準?
  三、為維持本澳的廉政建設和公平競爭,行政當局有那些有效的措施,防止一些與行政當局關係密切的人士,因其工作關係預先獲知政府內部訊息而獲取公共競投的優勢?並會否盡早與立法會合作,開展公平競爭法的立法工作?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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