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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 00:43:25| 人氣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填海造地計劃龐大 難填官僚貪婪欲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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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西洋墳場對面這幢殘樓被發展商和特區官員認為是有價值建築物,藉此交換筷子基兩幅大地皮,倘是非歐文龍事件揭破,發展商已換地成功 本報記者攝

                    本報特約記者 勞小記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二十七期 23.04.2008

  粵省政府官員日前在一個新聞發佈會上,不經意(也有可能是刻意)透露了澳門未來填海二十多平方公里的計劃。於是再造一個新澳門便成為近期城中熱點話題。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四月七日回答記者問時證實:特區政府確已向中央提出新的填海計劃,但只屬在二零零六年提出的澳氹新城填海規劃方案的基礎上作些微調整,整體約為五百公頃,而非二十多平方公里這麼多。最新的消息顯示,整體填海面積只比原來規劃稍大。劉仕堯向記者透露時稱,中央的書批工作己到了最後階段,現時任何評論都是「言之尚早」,他希望公眾「靜心等待」。
御用學者盲目樂觀
  龐大填海計劃與澳門人的福祉攸關,人們又怎麼不會議論紛紛?首先就有御用或官方欽點的學者專家表示,對於政府計劃大規劃填海,再造一個澳門大表贊同。有學者認為,畢竟澳門正走向國際化城市,只有二十多平方公里的面積,制約了澳門的發展。這幾年來,澳門土地不敷應用人所共知,曾欲透過橫琴作為澳門延伸發展的腹地。不過,現橫琴作為泛珠三角共同發展,操作上較困難,故填海造地是理想選擇。
  又有經濟學者認為,若澳門面積擴大,有更多資源興建房屋,以平衡供求關係。該學者指出,據官方統計數字,過去十年首次按揭貸款的增長遠高於當年新落成樓宇單位的數目,由此反映了本地的住宅單位供應仍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雖然未來幾年仍有約兩萬個公屋單位落成,但是否平衡了用家市場需求仍有待研究。若政府有更多土地資源在手,可以因應市場需求而批出土地,故增加土地面積有必要性。
民間批評聲音驟起
  劉司長的不希望坊間就特區政府向國家提出的大規模填海計劃說三道四,對「施政不透明」、「喜歡暗中操作」的官員來說自有難言的好處。但社會公眾似乎並不認同劉司長這個觀點。例如《訊報》專欄作者黃東就有此表示:雖然日前劉司長公開否認了再造新澳門一說,但省府方面卻不可能在如此重大問題上毫無根據便向外放話,「二十多平方公里」的數字如果不是澳門主動提交,省府也不會草率編造出來。至於具體出處,雙方都沒有提及,目前仍是最大的謎團。筆者估計這一數字並非憑空捏造,可能目前待批的新城規劃只是第一階段填海計劃,在未來二十年最終可能達到二十平方公里,只是為免社會震盪和揣測才秘而不宣,這也符合政府施政一貫欠透明的作風。根據特區以往歷史可知,某些事情政府否認,到水落石出時卻證明事實俱在,否認得越多可能就越是事實,這次循例否認孰真孰假,時間會是最好證明。
區錦新提出三項質詢
  立法會直選議員區錦新就政府龐大的填海計劃於四月十三日的立法會議上提出質詢動議,要求政府官員到立法會回應問題。區錦新的口頭質詢提出了三項主要內容:
  一‧零六年初先有瞞著澳門公眾向中央提出申請398公頃的填海計劃的,現在又有近期的500公頃填海計劃,還有遠期的二十多平方公里的填海計劃,均是在澳門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向中央提出申請。若讓中央批准後即已是既成事實,可堵塞澳門悠悠之口。到底這近期的500公頃填海計劃和遠期的二十多平方公里的填海計劃是否確有其事?特區政府何時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請?是否有經過行政會的討論?計劃的準確位置在哪裏?
  二.在完全缺乏城市規劃之下,特區政府一次又一次提出大規模的填海計劃,新的500公頃填海計劃和二十多平方公里的填海計劃,同樣在缺乏城市規劃之下而作出的,如何決定其填海方向?其決策有何科學依據?
  三.如何使用填海土地?澳門傳統的填海方式是由得先機的「商人」掌握填海計劃的訊息後主動向政府申請進行填海,政府則有默契地批准「商人」付出極少的金錢代價獲取填海的權利,並讓所填土地成為囊中之物,然後待將來使用時再視乎用途另補低得教人吃驚的溢價金。如此填海正是賤賣公產的基本程式,特區政府能否徹底摒棄?在新填的土地能否確保由政府出資填海,所填的土地除用於興建公共房屋用地外,其餘均應透過公開競投批出,以防止公產賤賣?
  最近,本報記者就澳門填海造地與政府批地問題訪問立法議員區錦新。區錦新向記者表示,澳門當前的急務並不是早日落實填海造地計劃,而是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否則縱然中央完全同意澳門政府提出的填海計劃,只會方便高官向大商家大地產輸送利益,而澳門廣大市民則毫無得益,澳門樓價不會因為政府賤價批地而有所下調。
土地變戲法
  區錦新說,中央至今還未批澳府的填海計劃,不排除中央官員對澳門政府的土地管理制度及批地機制有所疑慮:恐防官僚將填海地皮作為利益輸送,大肆賤價批地,將澳門人的公共財產送入「老友記」及外國大鱷的口袋。
  區錦新向記者強調,他和吳國昌議員過往批評有關人士一直上演土地變戲法,採用各種手段來攫取公眾資源。廉署公佈的歐文龍案件可以得到印證。他說,過往在面對公眾要求土地公開競投的呼聲,當時在任的歐文龍曾振振有詞解說,政府不會批出一項純粹商住樓宇地段的,凡是商住用地,政府都會作公開拍賣競投的。不過何謂(純粹)商住樓宇用地?何謂非商住樓宇用地?則由主要官員判斷。正是因為如此,官員、商家及高官的「老友記」就會有許多辦法。就以歐案涉及的松山附近十七幢別墅計劃為例,這其實肯定是商住地段了,但商家連同官員皆稱有一幅具歷史文物價值的壁畫而變為旅遊地段,然後由發展商提出保育壁畫連同興建十七幢別墅作為發展計劃,便可以避免公開競投,獲得政府賤價批地。也就是說,發展商只需付市場價格百分之五至十就可以獲頂級優質商住用地。再有以舊西洋墳場對面一塊小土地去換筷子基大片地皮之換地計劃之事為例:發展商以向政府提供被認為有歷史價值地段為由,然後政府藉此又批出一幅更大地段給發展商。在此之前,西灣主教山的別墅用地都是運用同一模式。區錦新慨嘆一聲說:「這樣的土地戲法實在是層出不窮。」
澳門土地資源損失慘重
  區錦新向記者表示,這種土地戲法只能在制度存在漏洞,而官員酌情權過大的情況下才能上演,而歐文龍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我們認為最重要是建立一個制度,就是除公共設施、慈善事業、建公屋等所用地土之外,所有土地例如旅遊設施用地、酒店用地、商住用地、工業用地等統統都要透過公開競投。這樣不管任何巧立名目都好,只要土地經過公開競投,現存不少問題就可以解決。」
  區錦新指出,歐文龍現在雖然已成為階下囚,但賤批土地的亂象並未遏止。區錦新向記者展示最近一期《新澳門》雜誌刊出的表格,擲重地說,表內所列的幾幅土地動向,值得關心澳門公共財產、公共資源以及愛澳的人士注意。


區錦新議員在街頭講場上力數官僚罔顧澳人利益,與地產發展商合演土地變錢法,實行利益輸送。  本報記者攝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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