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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16:10:58| 人氣157|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解釋、掩飾 低職級才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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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警百 教師人人自危!

                    齊俊修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四十八期 17.09.2008

  給教師的「驚喜」
  新學期才開始,教師節才剛過,不知道各位老師是如何渡過這一天的?是否有去看為了「提前」慶祝教師節而設的免費電影專場呢?不過筆者相信有一部分教師就一定沒有這份閒情去理會這些事,而當中更特別有兩位原屬公職學校的教師,在新學期裏得不到學校跟他們進行續約的手續而成為被開除的兩名教師,亦因為這個事件越鬧越大,看來事件最後會經由法律途徑來解決;至於輿論方面,雖然還是有人對這兩位公職教師的行為有所質疑,但普遍還是有較多的人批評教青局以及局長和校長的處理手法,可以見得到澳門人的怨氣,特別是在澳門教育界裏,教青局的在大眾心目中的所作所為以及其公信力到底有多少?在這種情況之下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數。
  事件的大約經過
  事件或者要從去年十一月底的一次局長到校「真情對話」開始說起:話說我們偉大的教青局局長自回歸以後都好像沒有怎樣親自前往學校去探望過,去視察一下前線人員的困境以及所需,終於有一天他可能是明白到親民的重要性,於是乎做了他八年來第一次的到校「真情對話」,可能是八年時間太長了,該學校原來已經蘊藏了八年的內部問題與矛盾,希望等到這一刻可以跟局長講個清楚明白,於是有人就講了些可能是局長八年以來都未聽過但又不想聽的語氣和說話,結果這位老師收到書面申誡,而後於本年四月初,另一位同事跟教青局面談以圖和解此事,結果在七月的時候,這兩人一同收到被學校經教青局的批准下解顧的消息,兩人隨即四出尋找援助,直到九月事件已揚遍澳門教育界,各人聽到此消息後都無不震驚。
  問題的續約方式
  學校對老師的聘用是採取每年續約的方式,若果老師在一年的工作中沒有太大的問題出現的話,一般都可以得到學校的續約書,以繼續在該學校留任;又因為老師本身就是學校的資源和財富,在本澳大多數學校,在通常情況下都一定會跟在職老師續約,包括這次事件所牽涉到的學校也是一樣;不過也有些學校會有例外情況:例如發覺老師在外有兼職或有生意而影響教學工作、教師不認同校方所做的決定或不合作不接受校方的安排,甚至是發現老師存有能夠對學校造成某方面威脅的身份(例如老師是法輪功的人或者是國民黨黨員)的時候等等,學校都會毫不留情地把老師開除,而開除的方法都非常簡單,就是隨意編造一些事故說老師的不是,然後不向他們發聘書,既不用賠償,也不會抵觸勞工法例,特別是當校政看你不順眼,或者是當校政想把「不屬於自己」的舊血換成「屬於自己」的新血時。
  「莫須有」的罪名
  這兩位老師這一回不知是犯了哪一條罪,以至被教青局開除?是因為他們在教職以外有其他的生意?還是他們在教職以外有參與公職教育協會的理事?但事實上現今澳門有不少人甚至是高官也是身兼幾職,甚至也有掛名於別人而實際上是屬於自己的生意,但教師卻因為要教書育人而不可分心,所以就不可以讓他們做兼職,難道其他的人就不用專心工作?高官們就不用對自己的工作負責任?而事實上法例不許公職人員兼職這條法例根本就如同虛設,這似乎是眾所周知的。至於這間學校是否要「換血」又或者該兩名教師是否有上街遊行?是否有特別身份?又或者身為公職教育協會理事已經是一種對學校有某種威脅?這種種的問題,看來也只有此事件內部的人才最清楚,但不給他們發聘書後所交帶的理由,卻又真的牽強非常。老師建議只收優質生、不帶隊去比賽、不值日、不禮貌、甚至罵學生等等,當中有些內容跟常規教學根本無關係,只是有些內容確實是不太應該,但人誰無過?教青局說自己的目標是有教無類,當然老師也要教,他們做得不好,不是去教好他們嗎?校長和局長都不想教他們了,是把他們都不把老師當成是人?還是他們認為他們「無教」?那局長和校長的行為是否都跟有教無類這個理念相悖?是否他們都應該要引疚辭職呢?又或者在現實中大家都根本做不到有教無類,所以其實局長和該兩名教師的理念依然相同,那又如何會出現理念不同的情況呢?
  換一個角度
  老師只是發表一下意見,為甚麼不可以用道理或者事實真相去證明誰是誰非?反而要將其定性為無禮貌?多數老師都會希望自己手上的學生是優質學生啊!不帶學生參賽也未必是一件壞事,因為筆者之前已講過,這些「分豬肉」獎,學生拿得太多隨時會教壞他們,值日嘛?從前那個年代太貧困,做老師的為了義氣,義務地幫忙做值日是因為人手不足才要這樣做,現今教青局資源過多,津貼請這職位請那職位,倒不如津貼學校請幾個校園保安,幫忙老師做值日之餘又可以減輕老師的壓力,好讓他們在教學上能更用功,真不明白學校的運作為何如此守舊,不去隨著時代而進步?而俗語有話:「愛之深,責之切」會罵學生的老師不一定是壞老師,只是不知甚麼人在誤導,說要尊重孩子,不要打擊他們的自信等等,弄得人人以為罵人的一定是壞老師,好老師一定就不會罵人,難道我們要培養一批溫室長大不可被罵,而當他們一被人罵就會大受打擊的人才?大家可要知道,「罵」人有時也會有激勵鬥志的作用,反而現在政府除了賭博這個龍頭產業以外,根本就無法為學生提供其他更多的出路,學生心中只會想,即使讀多少書也沒有用的時候,這才是對他們人生的最大打擊。
  解釋就是掩飾
  有一句人人會說的話:「解釋就即是掩飾。」這個事件中,教青局在自己的網站的通知內以及沒有太多人理會的局長博客中都有故意去對這件事做回應,除了寫出一些牽強的理由及重新強調自己的教學理念之外,還有叫人不要誤信傳言和努力教書等等;但這種解釋為何要開除兩名教師的行為,就總是給了人一種掩飾的感覺,於是就正如筆者之前所講的,大部分人都支持該兩名教師,只有少數不知是否教青局的「槍手」或者是「眼紅」公職教師人工高的人,總是挑這挑那的針對兩名教師的行為,還說他們利用輿論壓力對付教青局等等。但先別論這兩人的行為如何,但正如筆者前面所提到的,以教青局所「解釋」的解顧理由的確很不合理和很不充足,老師面對學生,有時會反被學生侮辱,有時卻又要奇招百出,不是每一個學生都一定喜歡你,因為一百個人就一定會有一百種要求,只是憑幾個不滿老師的學生講幾句不一定可信的話,又或者個別行為,就可以判定一個老師的好與壞?憑他們針對教學改革而講出與校方原本不一樣的見解就可以判定他們教學理念有問題?
高官更應問責
  筆者不是要偏幫這兩位教師,但若果今天他們無法得到平反的話,此例一開,不論公校或私校就再也不會有人敢說話和敢做事,以免隨時被屈「莫須有」的罪名,那我們做教師的還怎麼去進行教學改革?還怎麼去施行教學?再者有人可以對那些「不稱職」的教師「不發聘書」,那如果當校政不稱職的時候又可否有人不去跟他們續約?校長和局長又如何呢?如今他們意圖因為一些原因而向屬於下級的老師開刀,進行「問責」,那為甚麼校政和高官等等卻又沒有問責制呢?看來不論是否教師也好,我們都應該團結一點,去爭取平等一點職務待遇,以免這種只向低級問責而高級卻可以做錯事而不負責任的不人道剝削行為繼續下去,阻礙整個社會的教育及正常發展。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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