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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高薪、保障就業,不能完全希望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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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三十六期 25.06.2008

  制度,是人類社會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也並非就是唯一的保障。例如,澳門的《勞工修訂法》,在原有那部差不多已有20嵗的老法基礎上,已經爭吵了很久,結果還是被《訊報》專欄作家余荔、立法議員李從正等一些有識之士,痛批為「大倒退」,就是一個例子。
試想,澳門本來是有勞動關係法的,可是,為什麼澳門的勞工利益自始至終沒有得到良好的保障呢?勞、資、官三方的利益平衡,為什麼自始至終沒有處理好呢?勞方與官方與資方的對立情緒,為什麼愈加嚴重呢?
  焦點所在:用實在的話說是「私利主義」,用學術語言也就是各自「利益維權」所致。
  如何解決?在對待一些爭議問題時,如果,借用民主原則之一,也就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原則,這個法應該由勞方做主制訂,但是,這樣難免會對資方產生不公。如果,退出在此假設借用的民主原則,按資方意願制定,無疑會有荒唐的故事誕生。如果,單純的交由法律專家做主,或者是官方做主,而最後,一定還是會過立法會的關。而這個關的關鍵,無非就是票數做主。票數的產生,是有議員的個數決定,而現有的議員裏,不論是官委還是間選抑或是直選,總量之和,資方占絕對優勢。在此狀態下,結果,就不想「歎」了……
  日前,又找出了《改變澳門》一書的作者,許旭在2006年發表在《訊報》上,共有六篇的一組連載文章:《澳門輸入外勞面面觀》。文章中的有些觀點,按現在的標準來看,難免存在某些小的問題,但文中提出的勞工追求:「高薪,是終極的目的」,「走出事實上反對輸內勞的誤區」,以及關於希望政府對「勞工階梯式培訓」的《深夜的策略報告》等,感覺依然是值得政府思考和借鑒的優秀《研究報告》。如下,摘錄許旭2006年發表的文章,《澳門輸入外勞面面觀》中,第三、四兩篇中的部分章節:
「幌大夫」處方
  政壇有句老話: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筆者不在人力資源系統效力,所以不應該不懂裝懂亂彈琴。但是,當病人急需醫生而醫生又找不到時,出來個通曉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生命的生理具有相似性理論的牛醫,為「病患」處個方,或者說是包紮一下傷口,也未必不可。並且,在醫學領域,好多高尖端醫療技術,都是先通過動物實驗成功再應用到臨床。由此推論,牛醫並不一定治不好人病。借喻「幌大夫」處方,來自嘲一下,也算是找個藉口說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韙,處方作琴,責任當詞,熱情為曲,但願得到的是琴遇知音琴瑟和鳴,而不是對山而彈。
一、制度化調控行業入職,滿足工人的高薪願望
  洛杉磯,是個僅次於紐約的超級大城市,她那幅員的遼闊,幾乎是永遠藍著的天空,車窗外遍地綠色草坪的神韻,以及張揚著膚色齊全的個性,讓每一個有過政府管理工作經歷初來乍到的人會想,這裏可能會是個不好管理的城市?可是,當生活一段時間以後便會發現,其實不然,這是一個按規則友善而有序運作的優秀城市,老的居民無論在自己的家門還是路上,如果能和你有目光相對之緣,他們一定會微笑著問候你,而行駛在馬路上的汽車,一定會在馬路上散步的烏鴉面前停下來,讓它們行先。就連在海邊垂釣的年輕人,都會帶一桿秤仔,如果釣上一條用肉眼不好判斷,是否符合政府規定必須放回大海讓它繼續生長的魚時,就會秤一下,然後作出正確的決定。瞭解了這些細微,原有的顧慮會覺得好笑。在工作需要的人力資源方面,更是井然有序,分工明確。那個城市穿街走巷的郵差,幾乎都是菲律賓人。而地下管路維護等方面的髒累工作,基本上都是墨西哥人在做。而新移民除外的美國人,卻有選擇的做著一些側重於「技術與文化」成分較多的工作。
  澳門,如果高薪是工人的終極目的,那麼,高薪行業就顯得尤為重要。這點,政府其實早已開始了行業就業壟斷式的保護行動,如賭場的荷官不允許輸勞就是一個事實。如果,再把建築行業中日薪可以高達五至六百元以上的紮鐵工、範本工、搭棚工、木藝工、水喉工、電機工、機械操作員、重型貨車司機等技工類工種;餐飲業中的管理人員、廚師、麵點師。出口類企業的跟單員、管理人員等等。通過制度予以規定,此類行業在本地工人夠崗的狀態下,嚴禁輸勞,必須由本地工人做。
二、以三:七比率輸入專才和勞工
  在政府現有輸入的六萬外勞中,有批評者認為非技術類勞工所占比重太大,技術類外勞比重太小,是一種不利於提升本澳人口素質的錯誤行為。而筆者的思路卻是大相徑庭,舉例在現有的狀態下,非技術類勞工應儘量的多,技術性外勞儘量的少。理由很簡單:輸入外勞與提升本地人口素質,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不可以混為一談。讓其非技術類外勞全力加全面搶佔純體力,非技術性,且並非是本地工人喜歡的高薪勞工職位,才是更加正確的選擇。政府可以規定,每個請不到本地人手的技術性崗位,在三年之內允許雇主按需輸入外勞,但前提條件是:必須給他們按可以接受的崗位需要,配上二帶一比例的徒弟,讓技術性外勞同時承擔起做本地勞工老師的責任,最終必須逐步的讓本地勞工上崗,而外勞退崗,監管的工作不是交由政府監督,而是交由法律、法規條款監管。
三、階梯式晉級培訓,人人成為專業人士
  澳門與眾不同,經濟發達,人口少,勞動人口更少,而未來幾年新增就業崗位,可能超過十萬,但現在實際失業人口卻不足萬人,戲說一下,即便就是一人佔五個崗位,恐怕還缺五萬人。所以,在有工沒人做,有技術性崗位沒技工做的大環境下,造就了未來多年中,幾乎是絕對不存在所謂的「居安思危」(指擔心失業)之憂慮。這些優勢告訴我們,不是都講澳門人要提升素質嗎?而現在進行全民整體素質提高的機遇已經到來。所以,制定出嚴禁本地工人從事純體力性工作的制度,通過自身提升和政府階梯式晉級培訓,把本地工人全部打造成為專業人士。具體過程,可以選擇如下方式。
  A:次高起點的技術類就業培訓
記得是二00二年,政府曾經拿出四個億資金,交由理工學院對五十二歲以下失業人員,進行變相有薪式的兩年制培訓課程。好似第一期招了一千人,二期是兩千人。筆者在進行一項就業調研時,曾經和二期的學員進行過交流。徐小姐,是位七十年代來澳的緬甸華僑,做過針織工,制衣廠工資計算員,麵包店的工人,由於過早工作原因,書讀得比較少,後來失業,成為了學員。在那期間,她學習了電腦文書處理、普通話、會計、初級英文等職能,完成學業之後,順利的找到了一份會計工作。而現在年近五十的她,是一位立法議員的行政秘書。她說過,人是需要學習的,只要學習,任何人都可以由非技術性工人轉變成為技術性工人,感謝政府,讓她們成為了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她認識的同學,現在也基本上都有著技術性的工作崗位。如果,把政府投入公帑在不同機構間,設立的許多幫助工人就業類培訓,統一劃分為A類培訓,把兩年制改為三個月、半年至一年制,把所學專業改為單項職能類,作為失業人士上崗前的職業技術培訓。其中,可能難免會有失敗的個案存在,但沒關係,後面的「處方」中,已為其預留了保其就業的位置。  B:技術類崗位之上的更高技術類培訓
  當一個荷官有理想升職為賭場其他更高層次技術類崗位之時,政府針對他們升職需要的培訓課程,必須應運而生,讓他們經過針對性的培訓,然後去和技術類的外勞競爭崗位。荷官如此,建築業的墨斗王、管工同樣可以通過政府設立的培訓課程,升職為土木工程技術員、項目經理。以上兩個行業僅僅是例子,目標是本地人力條件許可前提下,全部的高薪行業和高薪崗位。
  C:觀念視野類培訓
  當A、B類培訓初見成效之時,C類培訓,將把本地已經是有自信、有技術的工人推倒內地及國際人力市場展現自我的一個更高層次。記住,這不是幻覺或異想天開,而是日後荷官或賭場更高層次的技術人才,走向拉斯維加斯賭場,走向日本賭場,博取高薪的必然事實。
  略知中國科技發展史的人都知道,有這麼一個神話般的事實:新中國解放之初,中國的科技人才幾乎是奇缺到空白的境地,為此,中國政府請來了大批的蘇聯科技專家。可是,在後來的國際政治鬥爭中,蘇聯人走了,並且是帶著他們的圖紙走的。在如此艱難困苦的境遇下,中國政府,就憑著一腔不服輸的志氣,帶領著當時很少的回國專家,和更多的是連造拖拉機水準都不夠的科技人員,土法上馬,用邊學邊幹的方式,造出了原子彈、氫彈。把一大批文化水準不是很高的人,培養成為了赫赫有名的科學家。
 由此可見,只要自己有心用功,只要政府勇於做出引導性、條件性全方位的「承擔」,到達技術性工人和同時提高澳門人口的整體素質這一目標,不敢說是指日可待,但最少兩三年,最多五六年是完全沒問題的。問題是,政府是否真的可以踏踏實實地付出這樣的努力?創造出這樣的條件?工人是否真的可以有這樣的新視野、新理想,踏踏實實地往這一目標去競去爭?
  四、非技術性和部分技術性人力市場全面開放
  請允許再重複一遍:輸入外勞,是服務於澳門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需要,不要和澳門人口素質提升相提並論,這不是一個概念的問題。也不同於你請一個菲律賓保姆,既可以帶孩子又可以教孩子英文,比單純的請一個只可以帶孩子,不可以教孩子學英文的內地保姆是一樣的事情。
低效益行業中的非技術性勞工市場,必然付不起本地工人追求高薪的要求,所以應該允許他們按需輸入外勞,但一定要有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制度的設立。只有這樣,才既可以保障澳門經濟的可持續穩定發展對工人的需求,又可以保證資方對外勞價值的人性化認識,提供出合理的報酬。
而面對醫護人員這方面的人力需求,在本地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如果還有輸入限制的話,本來就是一個「草菅人命」式的草率錯誤。所以,在此類一些特殊領域,注重培養的同時,則絕對的不可以設立任何輸入的限制。
五、政府成立獨資公司保障特殊就業人群
  在勞工局或其他人力資源機構麾下,設立政府獨資的就業公司,由政府委派公務人員負責管理,監事會成員則由勞工社團人士組成。把政府屬下的部分物管、清潔工作留給就業公司,並且,為瞭解決部分裝修和建築工人,在新舊工程交替期間出現暫時的失業問題,在政府工程裏面,也拿出一點時間概念並非很急的部分,交由就業公司中建築裝修項目。以上公司,應按正常的商業化公司管理,但員工卻主要是選用失業者,而工資部分,應該比市場中的同類商業公司中的工人工資略低少少,目的在於不鼓勵有參與市場競爭就業能力者在此就業。而當就業者不足時,則可以全部由外勞填補。最新失業數位顯示,失業率為百分之三點六,不足萬人,要保障他們的就業,對強大的政府來說,只要方法正確,那還不是易如反掌嗎!
  關於培訓,作者的思考,值得政府去借鑑與思考。
模擬立法會議員 助力佬
2008年6月23日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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