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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6 16:42:37| 人氣407|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非連續居留 貧、病、殘  政府福利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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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球與他的板間房   本報記者攝

繁華底下的陰影──清貧戶專訪(八)

                     本報記者王白石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二十三期 26.03.2008

  不少人認為澳門的社會服務及福利相當不錯,更有內地人因為澳門的醫療制度及福利較大陸好,而千方百計要申請來澳或作投資移民。但是,不是所有澳門人都會認同澳門的福利制度「以民為本」,最少袁海球就不以為然。
  現年49歲的袁海球,原本是水電工人,但2006年11月不幸中風,導致左邊手、腳需要施行手術,術後雖有好轉但仍感無力及麻痺,需要定期到山頂醫院覆診。面對自己的不幸,袁海球起初並不太擔心,因為他原來認為澳門的社會福利能讓他安心地養病,但後來卻感覺被政府「出賣」,他解釋說:「雖然澳門有醫療福利保障,但是我就享受唔到!社工局說我無係澳門連續居留,所以津貼、援助都只是臨時性質!」袁海球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理應享有社會福利,但由於他中風前在珠海居住,因此跌出保障網。
  「之前我爸爸也是中風,為左俾佢好一點的生活環境同照顧,我同爸爸住在珠海,而我每日就過關返澳門工作,咁政府都話我唔算在澳門連續居住滿年半,最唔公平係好多人在澳門過夜,但日頭到大陸工作,就算在澳門長期居住!」為人平和的袁海球,說到這裡也有點激動,他補充說:「我係澳門人,我日常生活在澳門、工作在澳門,只係瞓覺唔在澳門,所以一中風我亦選擇返澳門醫,但政府唔俾我免費醫療,話我唔係長期居留,無資格領生活補助,只能俾我臨時津貼,要我搬返澳門租地方住,住夠18個月先可以享用社會福利,有免費醫療和救濟金。」袁海球一臉無奈。
  由於中風手術費為數不少,袁海球欠下一筆醫療費,他將積蓄交予社工局職員還款後,目前仍拖欠山項醫院4000多元醫藥費。由於政府不能袁海球視為長期居澳,因此他目前每3個月仍要續期申領臨時救濟金,若然醫生在報告內寫明他已康復,就會即時取消援助。「社工局之前每個月俾我1600蚊,上個月打薄有2000,唔知係加左額還是特別津貼,不過其他人新年有多個一月雙糧(政府發放的過節津貼),但係我就無。」袁海球低下頭,繼續說:「但就算有2000蚊都無咩幫助,租金都交左1000蚊。」
  沒有結婚的袁海球在老父去世後,雖然在大陸還有兄弟姊妹,但由於他們生活擔子亦不輕,所以也無法照顧袁海球。袁海球去年開始租住司打口一唐樓閣樓層分割出來的板間房,由於建築物已相當殘舊,居住環境相當惡劣,板間房內沒有家電,沒有獨立廚房和洗手間,只有簡單的床舖、食飯用的茶几、一個接了電的燈炮和破舊的風扇。而且袁海球每天還要拐著無力、麻痺的左腳爬樓梯,外出買食物充飢,記者見他在昏暗的梯間抬腳踏踩高高的木樓梯,真是一步一艱辛。
  由於租金已佔去生活費的大部份,為了省錢,袁海球每天都不吃早餐,午夜餐食最簡單、最便宜的打包飯。「從前飯盒一個賣10蚊、8蚊,現在都加到15、16蚊。」袁海球又摸摸頭髮說:「而家連頭髮長都無錢剪,好唔舒服。」袁海球的左邊手、腳明顯有病患,他走路時都是一拐一拐的,已不能再從事水電工作。「而家每日都要食藥,感覺生活好痛苦。」袁海球的嘴唇因中風影響微微發抖,他說:「每次去山頂覆完診就要再排期,大概3個月之後再去一次,醫生無話我幾時先好得番。」
  而去年跟進袁海球的社工亦建議他到房屋局申請租住社屋,但得到讓人氣憤的回覆,袁海球複述房屋局職員的話說:「政府經屋少、申請人多,你又唔符合條件,而且唔係俾一間屋你住就可以解決你的問題!」袁海球得到這樣的回應,心裡很不是味兒,他不明白為這麼多人申請社會房屋,政府也不積極興建,反而批地建豪宅,亦不明白自己是澳門永久居民為何無條件申請社屋,更對於怎樣才能改善自己的生活更加感困惑,他也想知道「怎樣才能解決我的問題」。

  後記
  現時由於澳門樓市急升,租金高居不下,不少澳門人也會北上置業或租住更便宜的單位,但是若然像袁海球這樣,因居住處不在澳門,雖然每天仍回澳工作、建設社會,也被視為沒有在澳門長期居住,繼而失去社會福利和醫療保障的話,實在不值,同時也反映出政府在福利制度上,不夠以民為本,執行時太過形式化,一切「按本子辦事」,沒有半點的按實際個案酌情處理的考慮,迫使一個身有殘障的病人,累欠醫療費不僅,還得往居在練獄般的地方,每月靠1000元渡日,為的只是所謂18個月的連續居住期,相信這並不是全澳居民所樂見的,也不是和諧社會裡應該出現的。看來澳門百姓要麼死守澳門捱貴樓、貴租,要麼就不要大病好了!  
       
袁海球住所的木樓梯又陡又暗,對他上落造成不便(上圖);袁海球所住的閣樓放滿雜物,萬一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下圖)
                     本報記者攝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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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ho88@hotmail.com
我認得佢, 數年前係小弟工作地方的一個水電工人, 唔怪得唔見左佢數年..真可憐
2008-03-27 00:46:56
妹妹
人生的事情就係這麼無奈...希望政府有關當局可以網開一面,俾佢一個依靠啦!
2008-03-27 19:27:11
無何奈何
澳門根本唔係外界睇咁好. 無能政府根本唔知道我哋苦處.只會幫d有錢地產商.
2008-04-09 10:06:03
人言
政府應多做實事俾市民睇, 俾返D信心大家
2008-04-09 16:34:07
納稅人
很奇怪, 49歲的人, 之前一直有工作(總不會讀到大學畢業後從事水電工作, 所以至少有30年吧?), 又沒有結婚, 沒有置業, 那麼他以前賺的錢哪兒去了?
政府不積極興建經屋社屋是一回事, 但作為一個人, 不是也該自己為自己計劃一下嗎?
我也曾經很窮, 家中窮至無錢買餸, 經常全家八口食白飯, 也試過11.5度的天氣, 只穿一件白裇衫返學(因為正值發育時期, 原有衣服不合穿, 又沒錢買新的), 現在算不上豐衣足食, 但也總算有了自置物業, 每年繳納不少職業稅, 而我一生人從未享用過任何政府 / 民間社團的福利 / 津貼等, 連去衛生局看病也不曾有過, 澳門環境最差時連續幾個月失業, 也只是靠積蓄度日, 我所得一切全是靠自己雙手努力得來, 沒靠過任何人, 即使是工作上的知識也是自己爭取得來, 沒有上過什麼免費培訓;
因為曾經窮過, 我明白應該同情和協助弱勢人士, 同時我也對社會現狀不滿, 覺得澳門已大不如前, 生活水準大大下降, 但並不認同可以拿一些個別極端例子作為攻擊政府的工具, 否則只會顯得強詞奪理, 蒼白無力, 像這個例子, 誰敢說主角處於這種狀態他自己沒有任何責任? 為什麼窮人就應受到無微不至的全面照顧? 如果說社會上有一小撮人貧病交加是政府的錯, 那麼社會上大部份人都能自給自足, 難道又該歸功於政府?
2008-05-04 21:04:1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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