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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23:57:45| 人氣1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鼓足幹勁力爭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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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二十期 05.03.2008

  我們是民政總署1-4級工人級別員工,包括特別職程首席稽查,一般職程助理員、工人、半熟練工人、熟練工人,全部人員要經過很長時間,不畏風吹雨打,日曬雨淋,至少要21年之後才達薪酬巴頂點數;如助理員起薪點100點至160點頂點,工人起點110點至180點,首席稽查起點125點至210點頂點,半熟練工人起薪點130點至210點頂點,熟練工人起點150點至240點頂點。不單薪酬偏底,同工不同酬已是長期存在的不公平現象,如以首席稽查為例,質疑行政當局為何如此兒戲,將入職要有九年級學歷的民署首席稽查員,編入1-4級稽查工作經驗,但薪酬就不及一等助理技術職程階,還有的是稽查入職條件需要九年級學歷,高於任何工人助理員六年級學歷水平,但點數亦低於熟練工人頂之240點。就如1-4級員工更嚴重還有福利制度就比5級以上員工差得更甚,甚麼離職金錢補償就要等到65歲後才可領取發還,實屬景況坎坷辛酸呢。
  其實「離職金錢補償特別帳戶」屬個人辛勞工作多年應得款項,理應在脫離公職後發還個人所得,與新實行的公積金制度完全沒有關係,個人所得「離職金錢補償款項」應歸個人財產,政府無理由扣押到65歲才可領居發還,即使未退獲發還第25/96M號法規所指的「離職金錢補償款項」。
  同時要加快增大修改1-4級特別職程民署首席稽查和一般職程工人及助理員調整薪酬幅度0在點以上,确定今次修改公職人員職程,民署特別職程的首席稽查亦包括;這次改革政制之內,解決我們低下層之經濟負擔和不公平現象之怨氣,特區政府才能和諧共存,與時俱進。

                       一群1-4級員工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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