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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18:23:05| 人氣1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真相未明 形象先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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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釗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十期 12.12.2007

  國內河北唐山的一個126人旅行團,在澳門旅游期間,勞煩防暴警察對侍。場面嚴峻,卻成笑柄。可悲!
零團費的不良經營,過去有、現在還有。在爭客源的旅遊業,以旅客另類的消費來補償導遊的收入。夲身就是較為艱難的操作,豪客就更少機會參加零團費的活動。澳門及鄰埠等旅遊業界,以往都曾發生過不愉快的事件,國內旅遊部門亦有一個根椐旅遊地點、時間、活動內容而設立應付其費用的最低標準。然而澳門的旅遊業主管部門為何不會在這些顯然易見的而必然會發生不愉快事件之前就去設訂相應的措施?可以避免發生的事,不作未雨綢繆。澳門政府對每出現問題之後,才像恍然大悟般說應該如何,如何。而事情一過,又仍然照舊不悟,歷史就繼續重演。
  考驗治安警察的應變能力
  回頭看一下,防暴警察與河北老太太組成的畫面,看看警察排解紛爭的場景,怎樣也不能與和諧連想到一起,本來是一件小小的糾紛,卻演變成一宗政治事件。原來的你先動手或我先動手,己經不那麼重要啦!問題成了考驗政府治安警察部門如何去面對、如何去處理 突發事件的能力。
  時至12月9日警方高層仍認為當日派出大批不是防暴隊的警員,在天色開始昏暗,恐怕會出現混亂情況下是適當的。在警方的立場上,只有一個觀念,就是“管”,其方法就是强勢去“壓”和“迫”。如此粗暴對待來訪之遊客,還要談甚麼“人性化”,說甚麼“點面策略”?
  警察是政府公權力的象徵
  派警員處理了現場,在爭論事件起因之時,治安警察局於凌晨2時多發出了新聞稿,希望辨明其中的是與非。後又解釋所派出的不是防暴警察,而只是正在集訓中的特警,他們無配槍、無噴霧器……只是有警棍、配上防禦用的鋼盔、盾牌… …等等。更是多此一舉。市民看見畫面是不會知道有否配槍、是否是真的是防暴隊。派出的是警察卻是不爭的事實。請治安警察當局清醒一下,警察只要穿上警服,在執行職務之時,他們代表的是什麼?在市民心目中,任何地方的警察只要穿上警服,在執行公務之時,他們都是當地政府公權力的象徵。
  真相如何能清楚?
  又回頭看 一下,警察帶走之五人,希望調查出真相。然而,第二天早上,所扣留之五人都己返回內地。如果真是其中有人煽動起整個事件,又其中有人掌摑警員而引起混亂。引起事件的人,本身已經違反了澳門的法例,屬刑事案件,為何可以不經審訊就放人?
  小朋友何時才會長大
  我們無法清楚整個事件的真相,而卻在事件的過程中,看到治安警察局的頭頭在處理危機時的能力是如此的不能讓人滿意。一次又一次地做出有損我們政府聲譽、有損形象的事。我們以為特首說他們是小朋友,原來真是小朋友。這些小朋友何時才會長大?還要為這些小朋友管治我們的社會繼續感到無奈﹗繼續感到悲哀!
防暴隊英姿  (資料圖片)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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