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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14:11:29| 人氣15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本月起養老金提前發放60歲可開始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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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四十六期 03.09.2008

  〔本報訊〕九月一日起年滿六十歲但未滿六十五歲之人士,可向社會保障基金申請養老金,而受益人需在本澳常居最少7年,已向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最少60個月。
  養老金的發於百分比如下:
  合資格之受益人申請養老金時須填寫及簽署社會保障基金之專用申請表格,並攜同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正背面影印本、澳門幣銀行帳號影印本、載有正確地址的文件(如水費單)親自前往社會保障本基金辦理申請手續。
有關養老金之提前發放,查詢可電:28532850或2823 8238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早上九時至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早上九至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半。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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