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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 18:58:32| 人氣1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何興國的「請」字與戴季陶的「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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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質詢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四十四期 20.08.2008

   戴季陶,筆名天仇。原籍浙江湖州,生於四川廣漢。早年留學日本,參加同盟會。辛亥革命後追隨孫中山,參加了二次革命和護法戰爭。1917年由上海赴廣州任大元帥府秘書長。五四運動期間,在上海主編《星期評論》週刊,對社會主義和勞工問題作過一些研究。
1912年5月,財政總長熊希齡接受銀行團墊款,簽訂允其監督財政的《監視開支暫進墊款章程》。輿論大嘩,群起攻擊熊希齡賣國。5月20日,戴季陶在《民權報》上發表署名「大仇」的短文,題曰《殺》。全文曰:「熊希齡賣國,殺!唐紹儀愚民,殺!袁世凱專橫,殺!章炳麟阿權,殺!此四人者中華民國國民之公敵也。欲救中華民國之亡,非殺此四人不可。殺四人而救全國之人,仁也;遂革命之初志,勇也;慰雄鬼在天之靈,義也;弭無窮之後患,智也。革命初成,不少健兒,以全國之國民而無人敢誅此四賊,以救全國人民之生命財產,以保五千年之榮譽之歷史乎?吾殊不敢以此誣我國民也。」
22日午後4時,租界巡捕房以「鼓吹殺人」為由,拘捕戴季陶入獄。同牢監犯問戴季陶因何被捕,戴慨然說:「蒼頡造字累我,鴉片條約病我,」「我住租界,我不作官,我弱,我為中國人,有此種種原因,我遂來此矣。」當晚,其妻子探監,勉勵說:「主筆不入獄,不是好主筆。」翌日上午,此案開庭審理,戴季陶被交保釋放,改期再審。
為此向有關人士提出如下質詢:
  一 戴季陶,用了「殺」字被交保釋放,改期再審。 為什麼改期,租界巡捕房這樣做對嗎?
  二 何興國,據說可能是因為在他的文章裏「錯」用了一個「請」來了黑工的「請」字,被有關方面以誹謗罪起訴,不知他是否會搞笑戴季陶戲說:「社長不入獄,不是好社長」?
模擬立法會議員 期待
2008年8月18日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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