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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19:08:37| 人氣22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地盤涉嫌佔公巷政府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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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九期 5.12.2007

  我們是大興街富盈大廈及田畔新邨住戶,因受青草街51-55號地盤涉嫌侵佔原有小巷及强力打摏影響安全的困擾,從2006年開始多次向行政長官、土地工務運輸局及保安司司長求助,但對該地盤涉嫌不合理發展,嚴重損害居民生活環境等問題,仍未獲洽當處理。而發展商對於我們強烈要求的問題一直迴避,單方面破壞曾在土地工務運輸局三方開會時達成的協議,讓我們非常震怒。我們關注的問題如下:
  一.青草街51-55號發展地盤涉嫌侵佔大興街原有兩條小巷,其中一條由大興街通往青草街(約3米闊),另一條是由大興街入口呈三角形的封尾巷;上述原有小巷已被地盤圍板封閉及進行破壞。我們現在從澳門特區政府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網址取下的地籍圖亦證實上述原有小巷不屬該地盤業權範圍,而2004年10月11日發出的街道準線圖亦顯示有該巷之存在,並為公巷。在求助過程中,土地工務局城市規劃廳人員曾於2006年12月15日到場調查,在現場解說時亦已指出確有上述小巷,小巷地權不屬發展商,政府也未收就小巷之地權取發展商的溢價金。另跟據澳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2007年7月3日發出的地籍圖顯示,該地盤面積為699平方米,發展商亦曾表示該地盤面積為699平方米,並聲明居民可進行實地量度,若地盤建築面積超出上述數字,多出的面積自當歸還澳門居民。2007年7月18日,經新橋區坊眾實地量度後,發現地盤面積為778平方米,比發展商所言及地籍圖所載的699平方米多出79不方米,為此我們於2007年7月24日向土地工務運輸司致函投訴地盤涉嫌侵佔公共空間。不過,2007年8月1日土地工務運輸局回覆稱,該部門在7月27日在地盤進行的實地測量結果為738平方米(與發展商所言及地籍圖所載又有出入),到了2007年8月8日,工務局局長賈利安代表在回應相關問題時指出,地盤由三個分別為699平方米、40平方米和32平方米的地段所組成,在1995年經「割街」後餘下739米方米,因此並無佔用公共空間,對此我們十分疑惑為何在我們向土地工務局投訴近10個月之後,該局才提出盤由三個地段組成的呢?而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發出的地籍圖顯示,地盤範圍本來就在街線以內,又何來「割街」之說呢?發展商聲稱小巷屬私家地,後來而又有土地工務運輸局官員附和,地圖繪製暨地籍局資料與土地工務運輸局的量度又有出入,以致問題不能解決。因此,請求特區政府統一資料,確定地權界線,維持原有小巷。
  二.青草街51-55號發展地盤完全未有公開諮詢便興建起過廿五層高的大廈,跟本區約八層樓高的原有住宅群環境極不配合(本區消防車根本難以進入,實不能回應高廈火災問題);該高層大廈所設五層停車場,緊貼民居,若建成高廈,如同高崇大屏風一樣突出於本區,停車場做成的廢氣,嚴重影響居原有生活環境。我們反對該高廈樓層及停車場佈置,以及由環境委員會實地調整報告,確保居民免受停車場廢氣及噪音滋擾。
  三.由於吞沒原有小巷,高廈牆壁直貼鄰戶,把原有住戶的窗戶封閉,把原有住戶賴以空氣流通的天井封閉,實令人無法接受。懇請特區政府主持公道,無論如何,保留居民原有窗戶及住宅單位的空氣流通。
  因上述地盤已趕緊動工,情況緊急,我們希望讓廣大市民知道事情的真相,讓這種無良商人不能任意莽為,讓特區政府知道我們的苦況並出來主持正義,以正特區政府威望及誠信。

大興街富盈大廈及田畔新邨住戶
2007年11月30日
富盈大廈及田畔新邨住戶代表郭先生     本報記者攝
現場可見地盤打椿導致田畔新邨外牆出現嚴重裂痕  本報記者攝
發展商涉嫌侵佔公巷,將地盤緊貼富盈大廈  本報記者攝
04年工務局街道準線圖(下)或07年8月民署張貼的地籍圖都標有小巷的位置、公有性,並顯示地盤範圍在街線以內   由富盈大廈及田畔新邨住戶提供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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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人争
官商勾结貪污瀆职又一罪証.
2007-12-05 20:19:2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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