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6-28 05:23:13| 人氣30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解讀人資新聞】『7月起 大樓管委會擔負僱主責任』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盧冠諭

此法令的變更影響層面甚大,這代表著未來住戶與管委會都必須承擔僱主責任,如果管委會的勞工有哪些制度與措施不符合法令,僱主將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因此,若貴住家有管委會或是有請管理員的話,可能必須要好好研究相關內容,以免最後觸法。

 

參考新聞連結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26/423185/7%E6%9C%88%E8%B5%B7%E3%80%80%E5%A4%A7%E6%A8%93%E7%AE%A1%E5%A7%94%E6%9C%83%E6%93%94%E8%B2%A0%E5%83%B1%E4%B8%BB%E8%B2%AC%E4%BB%BB

 

(原文轉載)7月起 大樓管委會擔負僱主責任

2014062612:36

住在大樓的住戶要注意了!勞動部日前公告,71日起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管委會並報備者將適用《勞基法》,受僱於大樓管委會的勞工都可享有基本工資、加班費、法定工時、資遣費、特休假、勞退新制等保障,未依條例成立報備者明年元旦適用,約6千人受惠,但這也代表大樓內所有住戶都需承擔僱主責任。

對此,勞動部特地在官網放上「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基法疑義常見問答專區」(http://goo.gl/y00qEP)解釋各項疑惑,包括適用《勞基法》後,未來這些勞工的僱主是「管委會」而非「管委會主委」,若發生欠薪、違法遭罰鍰等爭議,會由所有住戶負擔最後清償責任,主委只是行政文書的收件人而已。

問答區中也提及,若管委會有委託物業公司、保全公司,其派駐人員是受僱於該公司而非管委會,因此是由物業公司等負擔僱主責任。(唐鎮宇/台北報導)

 

台長: 超人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