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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08:45:00| 人氣581| 回應18 | 上一篇 | 下一篇

發瘟疫財?流感未出現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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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2

 

H1N1新型流感去年造成全球恐慌,各國紛擬防疫對策嚴陣以待,但最後並未出現駭人疫情。大家都反應過度嗎?《時代》雜誌認為其實不然,並列舉我們應從新流感疫情記取的五大教訓:

     一、雖然致死病例少於預估,但不應因而低估新流感的嚴重性

     新流感疫情短短幾周就蔓延全球,研究人員雖知人體對這種病毒沒有免疫能力,但剛開始卻無從預知該病毒是否會致命。後來發現其最大的不同在於,病死的泰半不是老年人和健康不佳者,而以年輕、健康的人和孕婦居多,疫情爆發最初幾個月,超過七五%死亡病例不到卅歲,大多數是十到十九歲。

     二、疫情可能從料想不到的地方爆發

     自從二○○三年H5N1禽流感病毒從東南亞擴散後,世衛等組織嚴密追蹤觀察H5N1動態,研判可能基因變異成為人傳人的病毒而引發新流感,未料新流感並非從亞洲地區的養雞場蔓延,而源自於肆虐墨西哥的豬流感病毒,完全是世衛當局始料未及。

     三、有效的病毒監測才能防疫

     七年來陸續出現的H1N1、H5N1和SARS病毒,最初都在動物間傳播,最後基因變異成會讓人感染甚至死亡的致命病毒。因此,布建全球性的病毒監測網絡,長期追蹤經常接觸各種動物的人口,實為全球防疫當務之急。

     四、疫苗並非萬全之策

     藥廠都要因應季節性流感排定時程製備疫苗,一旦突發新型流感,臨時趕製疫苗往往須增設生產線,加上培製過程曠日費時,各國又缺妥當的官方協調配發管道,若疫情嚴重,後果不堪設想。疫苗不能做為唯一的防疫防線。

     五、公衛當局應充分與民溝通並取得信任

     回顧新流感疫情,難免感覺媒體與當局誇大及反應過度,這可能造成大家面對下一波疫情時過於鬆懈。公衛當局應善盡與民眾溝通的職責,協助建立正確的防疫觀念,更重要的是提供詳盡的防疫知識,不可將解釋資訊的事丟給媒體,以免造成過於極端的解讀。

 

XXX

 

2010-0123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二中盧姓高三學生,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施打新流感疫苗,卻在疫苗施打後廿八天檢驗出罹患新流感,一月廿日病情急轉直下,高燒並無法自主呼吸,廿二日不治,家人看著已寄達家中的學測准考證,傷心質疑獨生子之死恐與疫苗有關,盼政府給個答案。

盧姓夫婦廿三日在H1N1疫苗受害人自救會召進人、台中市議員張耀中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張耀中指出,盧姓學生去年十二月已施打流感疫苗,卻還是診斷出感染新流感,他們不是專家,但施打疫苗到底有無效用,疾管局應該給人民一個交代。

此外,張耀中指出,盧姓學生的死亡證明書上寫的死因是「敗血性休克合併瀰漫血管管內凝血不全」,跟日前疑因施打新流感疫苗死亡引起關注的劉小弟相同,且施打疫苗後也有包括起紅疹等不良反應,家屬更是心生懷疑。 

面對獨生子驟逝,盧爸爸忍悲指出,會選擇站出來,主要是想問國家及政府明明疫苗有這麼多疑問,為何還要大聲呼籲民眾施打,出了事後果誰能承擔。家屬希望兒子是最後一個犧牲者,並表示願意配合地檢署相關調查,希望找出答案,讓兒子走得有意義、有價值。

 

XXX

2009-1123

 

〔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全國96萬名國中生今起開打新流感疫苗,多所國中傳出學生接種後出現頭昏、無力等不適症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強調,這是大規模集體接種常見的情緒性暈針現象,對身體健康無害。

據官方統計,國內至今已接種八十九萬劑新流感疫苗,截至上週五為止,接種後因身體不適就醫而短暫住院者,約接獲60名通報案例,其中暈針者約佔3成,共20餘人;其餘主要是發燒、出疹等輕微副作用,目前均已出院。

萬巒國中不適比例近1成

而國中生新流感疫苗開打首日,部分學校傳出學童接種後身體短暫不適,其中又以屏東縣萬巒國中暈針比例最高,截至下午四點半為止,該校692人接種,卻有46例學生接種後頭暈、噁心、全身無力就醫,比例接近一成,但疫情指揮中心強調,暈針純屬心理作用,對身體無害,休息後即快速康復,目前已陸續出院返家中。

苗栗縣苑裡中學國中也有10多名學生在施打新流感疫苗後,陸續出現頭暈及欲嘔吐情形,校方趕緊送往附近醫院診治休養。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表示,根據目前為止掌握的資料,暈針現象多發生於學童,屬心理作用;出疹等輕微過敏現象主要是成人,發燒則常見於嬰幼兒,目前並無休克、神經炎等重大不良反應案例的通報個案。

疾管局:應是集體接種緊張 無關疫苗

周志浩說明,暈針是因接種時情緒過度緊張,導致迷走神經過度興奮,引發腦部短暫缺氧,大規模集體接種時,因緊張情緒容易相互感染,更容易發生。暈針後通常很快就康復,不會造成後遺症,在國內外都很常見,根據文獻,媒體越大幅報導暈針現象,越容易提高暈針比例。

周志浩強調,暈針與疫苗藥劑無關,在國產或進口新流感疫苗上都有看到,接種任何疫苗都可能發生,在接種區域改善通風、避免擁擠、播放音樂等方式,可抒解學生緊張情緒,減少暈針現象發生,衛生單位將派員輔導學校改善接種區域設置。

 

XXX

2010-0505

公股輸血+疫苗進補╱發瘟疫財? 國光鹹魚翻生

記者歐祥義/特稿

兩年前國光生技還是一家為籌不出建廠經費而傷透腦筋的本土疫苗公司,怎知經過一場新流感,政府大肆採購疫苗,去年竟交出每股三.七元的高獲利,說這是發「瘟疫財」一點也不為過。

國光生技成立於民國五十四年,股東結構有霧峰林家、高雄陳啟川家族、誠洲電子廖繼誠等,成立後營運始終沒有起色,二○○七年八月廖家找來前衛生署長李明亮,還是為籌資及貸款沒有著落而傷神;那時最重要的疫苗生產設備,還要再投資廿二億元,國光生技打算再對外增資十二億元,另十億元則以聯貸方式取得。

國光生技這座流感疫苗廠,原是為爭取衛生署疾管局「流感疫苗BOO(自建、自營、自有)案」標案而設,但因國光生技並未成為該標案的最優申請人,讓該公司陷入是否繼續投資的兩難。

二○○八年四月,國民黨贏得總統大選後,與入閣擦身而過的詹啟賢過來接替李明亮,就此開啟國光生技不一樣的格局。

詹啟賢接手 國光轉運

挾著與執政當局及衛生主管單位的交情,詹啟賢為國光生技帶來公家資本投入,還有政府的疫苗訂單,尤其是後者,像是新流感疫苗的數量與施打的必要性,一直是各界論戰不休的重點。

過去兩年,行政院國發基金、經濟部耀華玻璃及中鋼等泛公家單位,共投入國光生技十三.三億元,占股權比重達卅七.三%,且這些單位認股是用二十.五元的溢價,而非十元面額,一家虧損累累的公司現金增資竟還是用溢價,其中緣由令人不解。

去年全球發生新流感,政府宣稱為降低疫情衝擊,國民必須大規模施打疫苗,為此,衛生署向國光生技採購一千萬劑新流感疫苗,每劑一九九元,總採購金額十九.九億元,儘管這是國內第一次製作此疫苗,且在施打過程中發生多起不適甚至死亡爭議與疑慮,但政府不僅未追究國光的責任,這一千萬劑疫苗還是如期交貨付款。

由於國人對疫苗信心不振、瀰漫緩打甚至停打潮,到今年一月為止,衛生署採購的一千五百萬劑疫苗,僅接種七一○萬劑,其中國光疫苗還剩四二○萬劑,諾華剩三七○萬劑,這七九○萬劑疫苗套用專業用語就變成「呆料」;諾華疫苗每劑採購成本約四百元,國光是一九九元,這些採購過剩浪費的公帑達廿三.一億餘元,平均每位國民要分攤一百元。

公共衛生的決策是專業且由少數人執行,無法用法令規則論斷其對錯,但國光生技從資本的籌集到政府採購訂單的取得,似乎都有特殊的機遇,背後原因為何,耐人尋味。

 

毛利率達74% 獲利虧轉盈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靠著H1N1新流感疫苗的貢獻,去年國光生技賺進大把鈔票,稅後盈餘達五.八八億元,順利轉虧為盈,更誇張的是,毛利率高達七十四%,而最大的受惠者是背後的大股東—行政院國發基金會。

由於國光生技今年元月才正式公開發行,因此根據規定,必須公布去年財報;而國光生技去年的財報顯示,去年營業額為十三.六九億元,其中以銷售H1N1二十毫升共十六.三萬瓶,銷售金額十二.三二億元貢獻最多,占去年全年營收比重高達九成,其餘如一般流感疫苗○.五毫升的共銷售四十四.三萬瓶,營收貢獻僅六千三百餘萬元,日本腦炎疫苗二十毫升銷售二.七萬瓶,營收貢獻近三千萬元。

也就是說,去年國光生技的獲利,幾乎都來自H1N1疫苗的貢獻。

去年營業額 大幅成長六倍

前年國光生技營業額還不到兩億元,稅後虧損七千二百餘萬元,但去年在H1N1新流感疫苗的貢獻下,營業額成長六倍,也順利轉虧為盈,稅後淨利五.八八億元,獲利明顯大增。

沒有生產H1N1新流感疫苗時的國光生技,前年毛利率僅十七.八%,去年毛利率則暴增至七十四%,這顯示H1N1新流感疫苗幾乎是生產一瓶賺一瓶。

國光生技財報也顯示,目前存貨比例不低,帳面價值就達二.六二億元,其中製成品就占了將近一半,而這些製成品,目前跌價損失也達三千萬元。

 

XXX

 

美國聯邦衛生官員正針對H1N1疫苗可能造成的嚴重副作用展開調查,但官員們強調,目前尚無法斷言施打疫苗與副作用有關。

有導致臉部麻痺等之虞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美國政府官員分析監測施打新流感疫苗患者的資料後發現,施打疫苗者出現可能導致麻痺與死亡的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 Barre syndrome)、導致臉部暫時麻痺的貝爾氏麻痺(Bell’s palsy)與血小板過低(thrombocytopenia)等症狀的比例可能稍有增加。但官員們強調,目前無法斷定是否與疫苗本身有關,也可能是因為疫苗安全問題受到廣泛矚目,致使醫師辨識出更多病例。

但依據這項初步報告,衛生部的全國疫苗諮詢委員會一致表決通過應繼續追蹤相關發現。

委員會專家麥考米克女士指出,即使最後證實疫苗與格林—巴利症候群有關,委員會評估施打疫苗者罹病的機率最多只有百萬分之一。

聯邦疾病管制中心專家舒夏特女士也說,就算疫苗的確有副作用風險,但新流感構成的威脅仍比新流感疫苗更高。

難斷言直接相關 但應追蹤

據估計全球約有三億零五百萬至四億人已施打過新流感疫苗,其中包括八千萬美國人。自美國開始執行疫苗施打計畫以來,衛生官員就特別留意疫苗可能造成格林—巴利症候群的風險,因為一九七六年為預防另一株H1N1流感病毒所製造的另一種疫苗曾導致格林—巴利症候群的病例小幅增加。

但官員們對新疫苗的安全性有信心,因為新疫苗的生產方法與季節性流感疫苗相同,而全球已有數千萬人安全施打過季節性流感疫苗。

自由時報0424

 

台長: 南國再見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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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炭?
新式行動載具使用起來很不方便,又要藍牙設定對應才能使用舉發單卷紙,還經常斷線,為何不採購評價較好的FUJI及CASIO行動載具呢?二合一的系統不是比較方便嗎?為何要一次揹兩種機器出勤呢?長官是否知道員警出勤務,身上應勤裝備及所帶配件(錄影、音設備等)有多重嗎?走路都不方便,誆論追賊了...........

請採購時能否有調查表之類的.....以供員警提供意見!

xxx

學長他的系統還超不穩,還動不動就當機,害我這個保管人要修理好幾次,IKON型的藍芽印表機還會出紙出一半,就不印了,都還修不好
,我們所的都只領PDA,不領印表機,怕印表機印一半又要註銷。

xxx

現在用的行動載具每個人都有密碼,誰查的就算誰的,每個禮拜都 印好幾大本在簽,知識聯網為什麼還要登錄,除非你幫別人查,這有因應節能減炭嗎?
xxx

就跟二代系統一樣,既以電腦化又要紙本,當初就不要電腦化。還有偵查隊的創新作為也浪費一堆紙,最浪費資源因該是警政單位吧
2010-05-09 08:18:00
az
前幾天x長勤教宣布:
違規人在攔檢之後拒絕出示駕照行照後逃逸
不適用第60條第2項第1款(詳細條文懶得打)告發
也就是說只要違規人在你攔停之後逃逸一律不得舉發
這是蝦咪鳥規定
那只要所有違規人都這樣子做
都不能舉發囉(連同主違規也不能舉發..例如闖紅燈)
長x的回應是......
因為違規人有停下來再離去
不符合逕行舉發要件
像小弟上個月有個大貨車司機違規被我攔下來
也是拒絕出示駕照行照後欲開車離去
小弟擋在車前不讓其離去
但是由於該車沒有停車跡象
只能閃避眼睜睜看它揚長而去
事後為了適用法條問題請教交大長官
得到回應是...不能用第60條1項舉發
除非你受傷了才能用第61條1項告發
小弟當時也氣憤不已
難道要小弟當時站在車前不動讓他撞自己嗎?
沒想到長x對此等惡劣的駕駛如此縱容
怕背黑鍋...擔負不必要的責任
試問各位...您紅單還開得下去嗎?
2010-10-20 21:08:32
aa
記得去講習時
有某位長官曾講到
笨蛋
問題在於執行
制定執行計畫的通常不是我們這種
位卑官小責任重的基層同仁來擔代的
往往制訂執行計畫的長官
通常沒有實際執行搜證的工作
閉門造車的結果
是採購一堆不符實際的器材
制訂一堆不合常理的規範

擁有大破大立肩膀的長官已經少之又少了
通常革命尚未成功
長官已經更換跑道

只要出事就是蒐證蔥工作不全
追究責任~~基層蒐證工作執行不力
只要出事就是蒐證訓練不足
追究責任~~加強基層蒐證訓練
只要出事就是執行任務不夠警覺
從來都不會是任務規劃不當

現在的任務派遣原則就是
把所有的警力通通撒出去
累死一堆擔服勤務的同仁
只要出事
通通都是勤務同仁任務不夠落實
從來不曾檢討警力規劃派遣是否恰當


蒐證通常不是為了保護自己
而是為了保護計劃規劃失當的執行者
2010-10-20 21:10:07
zz
以前還在派出所服務的時候
有段時間負責肅竊
曾經為了贓車績效
遠赴台北縣市邊界甚至桃園與北縣交界找車
研判有使用跡象的
一定埋伏逮人
通常不消半天時間一定會逮到小偷

我記得有一次也是在北縣三X...
跟同事共3人為了要載走尋獲的幾部贓車
該分局某所的同事
竟然在大馬路上說我們是偷車的現行犯
要逮捕我們......
還拿槍作勢警戒
甚至么喝了一堆同仁來支援
就這樣在三X車水馬龍的大街上
一狗票穿著制服的警察

拿槍瞄著我們三個穿便衣開著攤販車搬贓車的
硬是說我們先偷移了他們轄內的機車
迫使民眾報失竊後
再跨轄尋獲...

真的是吐血

結論當然是當場吵了起來
但最後我還是堅持把贓車載走

績效
真的是害警察匪淺的制度...唉
2010-10-21 01:30:51
轉自蘋果報抱20110215
質疑疫苗(謝炎堯)
大家知道危害人群最兇惡的疾病是愛滋病和C型肝炎,20多年來投入大量的人力和金錢,都無法製成有效的疫苗,原因是愛滋病和C型肝炎的病原都是RNA類病毒,這一類病毒的基因抗原經常變動,超越疫苗的保護效能,就如同神槍手無法擊中飛鳥一樣。


美國於1945年發給流感疫苗銷售執照時,分子生物學尚未建立,不知道流感病毒是RNA病毒,而且沒有要求臨床試驗證明有效性,就輕易核准上市銷售。美國疫苗廠商為促銷疫苗,引用流感病毒尚未被發現的1912-1914年間估算全球超過2千萬人死於「流感」的文獻,製造恐怖氣氛,再與學者勾結,發表許多有效的文獻,誤導政府,制訂疫苗政策,大量採購疫苗,浪費金錢。
1968年以後美國積極推廣流感疫苗注射,但是無法正確評估其效益,因為流感不是法定通報疾病,一般病人也沒有檢驗確認,每年罹患流感和死亡的人數,無法統計,只能比較每年冬季的死亡人數,估算效益的依據。採用世代統計方法(cohort study)估算65歲以上的老人接受接種,可減少死亡率平均達50%。
2005年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的Simonsen團隊統計自1968-2001年33季的資料,老年人接種流感疫苗的比率,自5分之1增加至3分之2,可是估算的流感相關死亡率,不降反升。此報告一發表,立刻引起疾病管制局的關切,Thompson等人堅持注射流感疫苗極為有效,批評Simonsen團隊的立論錯誤,但是Simonsen予以反駁。美國政府高層考慮這兩個國家機構的分歧看法,對公眾會產生不良影響,出面調停,妥協發表聯合聲明,宣稱每年接種疫苗,仍然是保護老年人的最佳方法,但是並沒有否定注射流感疫苗,沒有降低老年人死亡率的觀察。

疫苗認定有效的證據,只是證明在受試者身上,注射含有推測可能流行的3個病毒株疫苗,從血液檢驗出產生抗體,就當作有效,沒有事實證明接種人能度過流行季節,不會感染流感死亡。以作戰為例,要保衛台灣,國防部購買鋼盔和防彈衣,發給前線部隊,看到軍容威武,士兵頭戴鋼盔,身穿防彈衣,就告訴國人,可以高枕無憂,您能相信嗎?
自1980年以後,廠商促銷疫苗,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請讀者上Amazon網站購買《On the Take》、《The Truth about the Drug Companies》和《Inside the FDA》三本書閱讀,就可以洞悉產、官、學勾結騙人的驚人內幕!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2011-02-15 17:11:38
aa01
說伊說讓你爽一下就好 不要想太多 因為大家都出依張嘴就好 長官說話聽聽就好 警察哪一個沒有過勞阿 當然有關係 有背景ㄉ 考績固定甲等 嘉獎拿不完 不用手拿 不用腳拿 更不用嘴巴要 自然會灌給你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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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人以為行政警察就是在內勤,做做公文沒事做吹冷氣!其實行政警察是一般派出所的勤區警員大至殺人放火,小至取締違規、鄰居狗在叫都要處理,幾乎每個政府單位的事情,都要他們配合消防隊的強制就醫,社會局的強制收容法院的強制執行,環保局的環保犯罪偵處、建管處的拆違建還有天天都多到處理不完的車禍衛生署的SARS出入管制、送藥到列管傳染病人家中、戶政事務所的查戶口、社會局的關懷弱勢族群、獨居老人.....哎呀!反正就是職務協助一大堆除了一般正常治安勤務還要負責一大堆特殊勤務例如保護重要人物出入,支援群眾運動,護童,護鈔,機車烙碼,犯罪宣導,治安風水師等等...大大小小你想的到、想不到的事,撥個110叫警察就可解決一切?反正有任何事都找警察,雖是身為公僕但不是僕人!
一天12小時勤務,並非日夜輪班,也不是每次都12小時一次上完,有時候中間空1~2小時都有可能, 有時是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有時是下午六點到凌晨六點,有時又是早上八點上到下午兩點又從凌晨兩點上到早上八點,最糟糕的是,通常要到今天才知道明天的班,也可能上班前十分鐘看的班都不一定準,也就是說可能今天要你早上睡覺,明天可能要下午睡覺,後天要晚上睡覺,所以生理時鐘無法調適, 然後又有規定勤務中不能吃東西,深夜勤派出所餐廳又已經休息,所以只好亂吃
(因自助餐店已休息只剩白飯,所以常買白飯回派出所配泡麵,真不知是吃飯配泡麵還是吃泡麵配飯呀!),三餐不定時、定量,警察也是人,肚子會餓,也會想睡台灣大多數行政警察,是在長期睡眠不足,又處於半肌餓的狀態服勤,肚子餓了路上買東西就被檢舉,檢舉的熱心人士難道認為警察都不用吃東西?不用睡覺?還是認為檢舉了一個警察就變成了英雄?警察不是神,跟大家一樣也都是人。
2011-05-25 20:50:18
aa02
然後還要有績效,刑案要偵破績效,汽機車要尋獲績抓色情、抓外勞要績效,取締酒駕、告發違規也要績效缺一不可並不是警察都喜歡開單,上級要求的能不做到嗎?若是加上無理的民眾,更是令人頭痛,比方張三檢舉李四違規停車,警察到場勸導而不告發,張三說警察包庇,要投訴,要找媒體若是警察告發了,李四又覺得警察不盡人情,只告發我,不告發別人,要找議員,找媒體,大部分人的心態都覺得找立委、議員或是媒體就可以威脅警察,或是要警察順著他們的意做事,你找的到立委、議員關切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那些跟立委、議員沒有關係的人就活該?治安不好又是警察的錯,沒有人知道小偷偷一台車只要一分鐘,民眾難道一點錯都沒有?機車為什麼失竊?加個大鎖幾秒鐘的事我想一點都不困難吧?警察尋獲一台無嫌犯的汽、機車,要四、五個鐘頭,運氣不好甚至要四至五天或是一個月都有可能!今天晚上抓到嫌犯,隔天早上就交保出來,上層隨隨便便呼個口號「降低發生率,增加破案率」上層隨便對人民開的支票,累的只有基層的同仁完成那些命令的人往往都是基層同仁,誰會記得有這些基層同仁呢?(個人補充一下:警察也要繳稅 還很多稅 )男女朋友吵架叫警察處理,平時兩個人在相愛的時候怎麼都沒想到警察?只有吵架了才會叫警察處理,警察有跟你們交往嗎?要怎麼解決應該自己最清楚吧.自己人能跟鄰居溝通卻都只叫警察來當壞人。別人家冷氣漏水叫警察處理?這是最扯的案子,我不清楚上個樓梯敲個門跟鄰居反應有這麼困難?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只要警察出面背書就好了,壞人都給警察當就好了。處理這些芝麻小事還要對民眾和顏悅色,只要民眾不高興就威脅叫立委、議員或是媒體,抓到犯嫌還要保護犯嫌人權,抓歹徒不能逾越必要程度,取締個酒醉駕車就說警察只欺負小老百姓,殺人放火的怎麼都不抓?有沒有想過自己也正在犯罪?冠冕堂皇的理由倒是一堆,台灣人民對警察是「期之如聖賢,用之如牛馬、視之如盜賊、棄之如敝膝」,而又以每天跟民眾接觸最多的行政警察首當其衝,要維持治安,要保護善良百姓每天還要面對長官的情緒、你覺得是誰壓力大呢?
2011-05-25 20:56:25
麥興事啦
一、警察依工會法第4條規定是可以成立工會。
二、為了順應時代潮流,公務人員與國家的關係已由「特別權力關係」演變為「公法上的職務關係」;按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而憲法保障之自由,並不因特定人民之被選任為公務人員而喪失。
三、公務人員結社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辦理。
四、警察目前成立之類工會組織,請洽機關(請詳閱第十條)。

以上都是廢話~~~聽聽就好
法律見解如有誤~請大大們更正~

同樣是華人 香港卻有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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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米養百樣人.民眾的理性是沒有SOP的
辦一百件案件,其中一件被民眾覺得不滿,若在長官眼中你就是惹事生非
開一百張罰單,其中一張被民眾覺得不滿,若在長官眼中你就是惹是生非
沒有據理力爭的空間,退而求其次就只是下次秉持"不做不錯"這四個字這麼簡單而已
被申訴率除了因為員警的態度外,也取決於員警的主動參與率及執勤率(一百張罰單跟一張罰單的被申訴機會),這便是我從警以來越來越深刻的感受,因為這個感受,產能正在逐漸遞減中而不會增加!!
學長常講的"麥興事啦"..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吧?
2011-05-30 10:32:32
請詳閱
故事發生在台北縣某派出所,該派出所所長一天到晚都在逼績效,就如同其他單位一樣,有天"簡警員"辛辛苦苦攔查到一位酒駕男子,經過好一番折騰他終於"吹"了...書湖了...一堆人打來關心...,經測得酒測值超過標準,應依法送法院...該所長這時出現了...這時他做了一件大部分長官都做過的事...大家聽了也覺得習以為常的事...他"強迫+情義攻勢"使簡警員把酒測紙銷毀重新測...紅單也被"強迫+情義攻勢"改掉了,過了沒多久...開心的事情發生了...這位可憐的簡警員被依偽造文書移送...現在好像還在停職...重點是...事發時那位烏龜所長躲起來了...打來"關心"的各位長官(兩線、三線)躲起來了...打來關心的民意代表躲起來了...沒半個人幫...這些平常人模人樣的長官 這時都是扮演烏龜的角色...扮演得活靈活現...
基層同仁聽了一定覺得沒人幫是正常的...有些老學長看了也會說一些風涼話...好比說:{活該,不懂得保護自己}那是因為遇到的不是你,沒待過台北縣的人根本不懂台北縣同仁的辛苦
那是因為你麻痺了...生活在這沒人性的警界麻痺了...
各位同仁聽好...這就是辛苦的基層同仁的下場...
拼績效??何苦??
(錄影+錄音
讓踩著同事屍體往上爬的烏龜先死
(真的有事也要拉一個墊背的))
今天是官我說的話 就是對的 擺姿態給你看是剛剛好 你有本事在說阿 誰叫你沒有背景 蛋是同仁要知道對付長官 就是打他相關單位的長官 讓其他長官知道是因為它的原因被打 還有站在他的立場去看其他階級的關 匿名去檢舉那些官 讓其他的官一起排擠他 對阿找議員阿 我門也可以找議員阿 不然找媒體修理官阿 其實大家是同事 沒有必要這樣 但是現在發現想法是天大的錯誤 就視同是要害同事 這樣才好 ---
基層的辛苦永遠只有我們自己知道
民眾不會知道
在位長官也不會知道
所以我們只能自求多福
把身體養好
健康顧好
或許還可以撐到退休的那一天
不然大家就是提早到殯儀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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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長官說過一句話:{別人的兒子死未了...警員仔死了了...再招就有了(台語)}...這就是多數長官的心態
2011-05-30 10:38:37
可疑的克流感療效(謝炎堯)和信治癌醫院副院長
2009年4月發生A型H1N1流感時,英國國家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Research)即著手由Tom Jefferson領導評估「克流感」, 日本小兒科醫師Keiji Hayashi投訴,批評2008年《Cochrane Review》認為「克流感」能減少流感嚴重併發症肺炎的評估,只是依據一篇Kaiser團隊2003年的綜合分析由藥廠羅氏(Roche)出資研究,在1990年代發表的十篇臨床研究報告,其中只有二篇發表在有審查機制的醫學雜誌,其餘八篇是以摘要形式發表或根本沒正式發表。
Jefferson寫信給這十篇報告的作者,請他們提供研究的原始資料,所獲得的回答是沒有保存檔案
註明「克流感沒有能減少季節性、禽流感或大流行流感的住院率、死亡率或經濟損失的證據」。針對美國民眾設置專用網站,表示已善盡告知責任,避免被求償破產,另一方面又勾結學者撰寫品質低劣的臨床試驗報告,這種行徑,有兩冊權威教授著作的《On the Take》和《The Truth about the Drug Companies》作詳細描述。
通俗雜誌《The Atlantic》Magazine刊登Shannon Brownlee和Jeanne Lenzer撰寫的「The Truth about Tamiflu」,質疑美國政府是否浪費15億美元購買無效藥物。台灣疾管局購買大量「克流感」,學者專家配合宣傳,讓民眾相信「克流感」是救命藥,新北市譚國榮醫師因沒使用「克流感」治病而被衛生局依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法辦,更有人主張以刑責較重的不作為殺人罪嫌論處,是世界笑話。
2012-01-06 03:29:44
節錄0322 捷運文化 奶媽國家【吳金桃】
有好一陣子,我在台北捷運看到一則廣告,規勸大家在捷運裡閱讀書報,要考慮其他乘客,文字下面還附了一則插畫,畫中有三個坐著的乘客,左、右兩邊的乘客張開一份報紙,共同閱讀,將坐在中間的乘客無辜地夾在中間,動彈不得。

 長久以來,台北捷運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勸導文字,彷彿是個嘮叨的長輩,將每個搭捷運的人當成三歲小孩,不斷耳提面命,約束其在捷運內的行為。這些規範,包括很實際的「勿倚靠車門」、「小心月台間隙」、「關門時勿強行進出」;帶著自以為是的優越感(英文所謂的patronising)的「年長者請搭電梯」、「扶好站穩才能確保安全」;甚至是「管太多」的「雞婆」式的「不要坐在地板上」、「不要依靠中央立柱站立」,或背包要手提、不要背著。我算過每單一個車廂內外至少有一百個以上諸如此類的規範廣告。雖說插畫本來可以有些誇張的成分,但早已超越誇張的尺度,而帶有醜化乘客的意味,這種蓄意醜化,隨著台北捷運「不斷」張掛此勸導廣告,擴大成十倍大的大海報,張貼在捷運站內,而愈形變本加厲。更有甚者,有一陣子,台北捷運更在車廂內廣播,要乘客閱讀書報時,不要妨礙其他乘客,我每天從淡水線轉板南線上班,五十分鐘的車程,要聽二次相同的廣播,來回可以聽上四次,這是怎樣的視覺、聽覺轟炸啊!

 英文裡有個概念叫「nanny state」(奶媽國家),意指政府對待人民有如奶媽一樣,覺得市民沒有獨立判斷對錯的能力,而需要鉅細靡遺地凡事叮嚀,為其市民作決定,此概念用在台北捷運上,真是再恰當不過了。
可以想見設這些規定、作這些海報的人,大概都不是搭捷運上下班的人,所以他們永遠無法體會每天被工作累個半死的乘客,在捷運裡最需要的是一個「安靜」、舒適的空間,可以閉目養神、或就是繼續工作(最近捷運行進的廣播已改為:如發現乘客有任何「不當或違規」行為,要儘速告訴站務人員──也就是要大家一起來當「抓耙仔」),而不是被這些無謂的月台、車廂廣播或捷運內的電視牆繼續吵得耳根不得清靜。

 這些車廂廣告的製作、設計,樣樣都需要經費,有時我真的懷疑,是否台北捷運經費太多、人力太充足,才會有這麼多閒功夫來「管教」其乘客。
有時我更在想,這種「規範狂」的作法,是否來自我們曾受過的極權政治的遺毒──在渴望走向現代化、民主的同時,當權的體制仍希望能控制每個人的行為、使其符合其規範。(作者為中研究院副研究員)
2012-03-23 04:41:09
美人權報告 點名台性侵問題
2011-04-08
【中央社】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2010年度人權報告」,在台灣部分,報告點名公務體系的貪瀆與風紀問題、針對婦女與兒童的歧視及暴力、以及對外籍勞工的不當對待。

 國務院年度人權報告(Human Rights Report)全稱為「人權實踐的國別報告」(Country Reports onHuman Rights Practices),今年為第35度發表。2010年度報告共說明194國的人權狀況。

 針對各國人權狀況,報告共分7大項:「人格權」(含非法處決、非法羈押、刑求虐待等)、「民權」(含言論、集會結社、網路、學術、宗教等自由)、「政治權力」(含選舉與參政權)。

 以及「官員貪腐與行政透明度」、「政府對國際與非政府組織調查人權案件的態度」、「歧視、社會性的虐待、人口販運」、「勞動權」。

 人格權部分,報告除了指出台灣在警方訊問時的法律保障不夠完整,部分嫌犯無法獲得律師協助,另外也以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的涉貪案件為例,點出判決與審判前的羈押,檢方洩露辦案進度,以及司法透明度等問題。

 民權部分,報告雖肯定言論等自由大致獲得尊重,但也引述公共電視的政治介入爭議,以及壹電視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核照風波。

 就貪腐問題,報告指出,過去2年間,包括陳水扁家族在內,有多名政治人物遭到起訴、判刑。警界的風紀問題雖然並不普遍,但仍然是個問題,2010年有多位警察因收賄被判11年至20年的重刑。

 歧視與虐待等問題,報告特別點名婦女遭到性侵與家暴的問題仍然嚴重。內政部至2010年9月的統計,共有6816件性侵通報,但「黑數」可能10倍於此;內政部至2010年11月的統計,也有9萬1457件家暴通報。

 另外,內政部統計的兒童虐待案件,也達2萬2089件。2010年9月26日的白玫瑰運動,則有超過1萬5000人至總統府前,抗議「恐龍法官」對兒童性侵案件的輕判。

 勞動權部分,報告指出,台灣仍然限制公務員與教師行使罷工權;同時,95%的勞工仍未與雇主達成勞動團體協約。此外,仍有部分案件涉及強迫勞動,以及偷渡人口淪為奴工。
2012-03-23 04:46:46
像捲麻花扭3次
專案組、王煌忠╱連線報導】中市警局一名男警員,上月前往賣場處理竊案,因女竊賊跪地求饒、不願配合,男警被控連3次狠扭女嫌左臂,將其上臂扭斷。女竊賊向《蘋果》控訴警察執法過當,並堅告過失傷害,「制裁我的是法律,不該是警察!」警方則稱,執法並無不當。


體重46公斤的林姓女竊賊自稱是美容師,她因左側肱骨幹閉鎖性骨折,6個月無法工作;被控執法過當的第六分局西屯所警員洪偉志,體重則為70餘公斤,他昨表示不適合發表意見。
林女自稱,會順手牽羊是因罹患強迫症「沒辦法控制想偷竊的欲望。」她說上月6日在家樂福青海店,將價值5千多元的衣服、巧克力等,藏入行李箱,被警衛逮獲,洪警與另一女警到場處理,林女跪地哀求,因不肯起身配合,兩警一人拉一手將她拖走。
林女說,過程中男警施展擒拿術,反折她的左手,還像捲麻花般使勁扭轉3次,她的左臂「啪」一聲斷裂。
林女不滿說:「我跪著說對不起,沒有逃跑,有必要把我的手折斷嗎?」事後警方僅強調執行勤務,「一句道歉都沒有。警察不用賠償嗎?」
西屯派出所所長顏文村昨說,林女跪地求饒、不願配合,折騰近20分鐘,警員認為她耍賴,才將其手臂後拉欲上銬,可能女孩手臂較脆弱因而斷裂;警方在醫院戒護2天後,將林女送辦,她卻索賠15萬元,因認為執法並無不當而拒絕。對林女提告,顏說:「這是她的權利!」並表示:「誰對誰錯還不知道,警員若道歉,不就代表我們執法有問題!」
對此,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當時情況不緊急,嫌犯也無攻擊行為,警員可用不同方式處理,既然用擒拿術制伏,就該承擔風險,「無論如何都不需要把她手折斷。」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說,警方平時訓練,應足以在不傷害嫌犯前提下制伏嫌犯,且當時有兩名警員在場,應交由女警處理,「把手折斷難免會有執法過當的聯想。」
2012-03-27 11:13:47
Po2by 聯合報╱葉毓蘭
聯合報報導,何姓老翁清晨在穿越斑馬線時,被左轉的客運撞倒拖行慘死。

類似意外,不僅容易發生在清晨、夜晚的路人身上,其實在街頭執勤的員警,猶如保齡球道上的球瓶,對於突如其來的失控車輛,更是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他們的安全有如累卵,岌岌可危。

前幾天,新北市三重一名正在指揮交通的呂姓女警遭到自小客車撞飛,一度昏迷,所幸剛好有救護車經過,即時送醫,撿回一命。

去年十二月二日晚間,國道三號通霄路段發生自小客車追撞事故,到場處理的康志榮,依車禍處理程序,先以數個警示三角錐,放在車禍現場後方數十公尺處,提醒來車注意,隨後拿出反光棒,站在警車後方指揮交通,卻仍被閃避不及的來車高速撞擊,送醫不治。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康志榮殉職後,曾做內部調查,所有國道警察在平均十九年的國道執法生涯中,有曾經被撞、或差點被撞經驗的高達六成九。每十個公路警察,就有七個執勤時命懸一線過。

台灣的警察因為安全防護不足,在執勤時傷亡的人數,遠超過因冒險犯難、打擊犯罪而殉職的人數。但是這些犧牲,只落個「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下場,並沒有為街頭執法的警消換來更高標準的安全裝備。

我們警車上的警示燈或燈排照明度不高、警笛的分貝數不夠響亮,無法警告高速行駛的駕駛於安全距離之外;我們的道路安全教育既不實際也不落實,駕照筆試何時考過遇上執行公務的警消或救護車輛時要禮讓,要如何禮讓呢?

我們的警察在街頭執勤時,他們的安全只靠穿著貼有反光條的背心,這些反光條在陰雨天的反光效果有限,充其量只有裝飾效果罷了。其實要改善並非困難,台灣的LED不僅可以錦上添花做成燈會主燈,更可以雪中送炭,為在夜間、街頭執勤員警提升安全的能見度。

如果我們疼惜這些員警,改善他們的應勤裝備刻不容緩!  



全文網址: 被撞飛的保齡球瓶…誰疼惜街頭員警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2012-03-27 11:21:59
警追逐摔車 少女不治
【林海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李姓少年日前騎機車載女性友人唐萱矞回家途中,因兩人未戴安全帽遭警員騎機車追逐約十多分鐘、八公里路程,少年失控撞上路旁車輛摔車,唐女也受重傷。唐女前天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李姓少年目前仍住院治療。唐女家人擬對少年提出告訴及求償。


將對少年提告
檢警昨在台中殯儀館相驗唐女,前往祭拜愛女的唐父一提到女兒仍難忍悲痛掩面泣訴:「現在只想好好送女兒最後一程,我女兒被李姓少年騎車載無辜枉死,我要對他(指李姓少年)提告,但目前沒打算對警方提出國賠!」唐女告別式預計在本月二十七日、十四歲生日當天舉行。
《蘋果》致電李姓少年母親,她感嘆地說,「該我們負的刑責,我們會負責,不會逃避,不過我還是不懂,警察為什麼要追逐!」


執勤符合規定
太平分局副分局長蔡慶星表示,經該分局調查,騎機車追逐的陳姓警員執行過程符合規定,分局調查結果呈報市警局審查後亦認為合乎規定,至於檢方若認為還有調查必要,警方也會配合調查,且警方會盡量協助家屬處理善後。
2012-03-27 11:32:26
追車釀車禍 應符比例原則
記者王瑞德/特稿

警方路檢是為治安,但執勤須兼顧安全,以免肇禍,於人於己都不利。

警察有時在橋樑下坡、快速道路、高速公路,擺幾個三角錐,就設站攔檢、隨機酒測,無視大法官對路檢的解釋。其危險性亦大,就有駕駛人因視線不良而一頭撞上,車毀人亡,警察也遭殃。

警察也常追車,但追車宜慎,18年前「台北市木柵3少女追逐事件」即是血淋淋案例。

當時3名少女「三貼」共騎機車闖紅燈,被警車一路追到深坑,3少女摔落橋下,全部慘死,輿論譁然,追車的警察須擔負數百萬元和解金,只好標會、借貸、賣房子,其長官的前途也受影響。

10幾年前,一輛廂型車闖過台北市北投的路檢點,警方猛追,沿途開17槍,車身滿是彈孔,結果只是無照駕駛。

花蓮少女無照駕駛,錯在先,以所犯情節來說,少女真是死得冤枉;但警察受過專業訓練,要能判斷當時應否追車,評估可能的後果;且追車的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除了追車一途,有無其他措施可為。
2010.02.28
2012-03-27 11:36:35
2少女躲警撞飛
【劉智維╱高雄報導】高縣2名年僅16歲的少女,昨午騎著借來的機車,因無照駕駛又未戴安全帽,見警察攔檢加速逃逸,從岔路衝出時遭一輛小貨車攔腰撞飛10餘公尺,當場身亡。一名死亡少女母親質疑,女兒為躲警追趕才釀意外;警方則強調,執勤過程無不當,可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供檢視。

警方調查,昨午1時40分許,省道台28線阿蓮鄉峰山路段發生2死車禍,當時一輛由陳姓司機駕駛的小貨車由阿蓮往田寮方向行駛,在13.5公里處攔腰撞上由岔路騎出的機車,2名騎車少女洪慈儀、李奕臻(皆16歲)被撞飛10餘公尺當場死亡。
2012-03-27 11:47:36
男車禍亡 家屬控警致死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DGpZt_H8Y

中天新聞》屏東一名20歲的男子日前因車禍頭部重創不治,家屬原以為是普通車禍,後來好心人士提供監視器畫面給家屬看,才發現是警察攔檢時伸出手拉了這名男子,才導致男子­失去重心、摔車死亡。
2012-03-27 11: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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