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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3 18:14:22| 人氣96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陈子明:中国大陆民主运动六十年(上)——《民主运动在中国》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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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子明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点击数:173 更新时间:2010-2-22 4:48:02

本文旨在讨论民主运动的涵义、中国民主运动的源流以及六十年来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基本脉络。

一、民主运动概述

词典上与本文相关的“运动”定义是: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而声势较大的群众性活动。民主运动是政治方面的群众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政治运动。

“运动群众”与“群众运动”

群众性活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掌权者鼓动乃至强迫实施的集体性活动,一种是由民众自己动员、组织起来的集体性活动。我们把前者称为“运动群众”,后者称为“群众运动”。

强迫实施人口迁徙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强迫农民和市民吃大锅饭的“公共食堂运动”,从民营资本家口袋里压榨出“抗美援朝”战争经费的“五反运动”,把上千万民众打成专政对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都是“运动群众”的例子。毛泽东时代的绝大部分“运动”,都属于“运动群众”。邓小平时代想要开展“反自由化运动”,但是群众不买账,开出高价也搜罗不到几篇批判文章,这就说明“运动群众”已经不大行得通了。

王海光最近撰文揭示的1950年贵州各地的“反征粮”“民变”,(注1)高王凌笔下“大跃进”时期全国许多地方农民的“瞒产私分”等“反行为”, (注2)文革高潮时期临时工与合同工的组织“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争取同工同酬,争取享有与正式工人平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斗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运动”。但这些运动还算不上是政治运动。

“群众运动”可以分为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前者以改变已有的社会价值趋向、特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以及僵化的社会生活习俗为目标,后者则以改变政体即强制性的价值分配系统的模式和程序为目标。或者说,前者涉及谁多分一点,谁退让一点;后者涉及由谁来分配,怎样分配。

在民主政体建立之前,许多社会运动都带有政治运动的意味,或者最终会转化为政治运动。例如十九世纪的英国,工人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转化为宪章运动;又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波兰,工人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转化为“团结工会”运动。在民主政体建立之后,大部分社会运动并不需要对政体作出大的变动,在现有的政治框架下就可以取得成果。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新社会运动”——争取男女平等的女权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民权运动、环保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等。

以民主为目标的政治运动

在政治运动的范畴内,既有争取民主的运动,也有反民主的运动。后者的例子有德国的纳粹运动。在希特勒上台以前,纳粹运动是一种在野的群众运动,但它的目标是实行法西斯主义的独裁专制。波普曾经把法西斯主义政党通过选举取得执政地位称为“民主的悖论”。因此,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是错误的。

列宁曾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注3)从列宁的话中我们想引出两个意思。首先,是关于理论与运动的关系。没有民主的思想、民主的理论,就不会有民主的运动。中国的民主运动,是兴起于民主学说引进中国之后。显然,太平天国不是民主运动,义和团也不是民主运动。

其次,是关于革命与民主的关系。尽管民主运动有时也会呈现为革命的方式,譬如法国大革命,俄国二月革命,晚近苏东国家的“天鹅绒革命”、“橙色革命”,以及中国的辛亥革命;但中国20世纪的大多数“革命运动”与民主运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不是一回事,诸如所谓“新民主革命运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运动”。李慎之指出,“一二九一代”的中国青年曾有不少人把“革命”认作民主的朋友,却没想到他们是冤家对头。“革命运动”的熊熊烈火,来自对自由民主价值观的焚烧(包括自我焚烧)。李慎之说:“我们那一代人花了一生时间呼喊‘民主与革命’,革命倒是席卷中国大地,而何谓‘民主’,我们这代人终其一生也未弄清其内涵。”(注4)显然,中国民主运动的挫折,与民主理论的欠缺(包括对民主与革命关系的误解)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们所说的民主运动,是在民主思想指引下以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为目标的国民运动。这里包含三层意思:第一,是民主思想指引下的运动,不是其他思想所导致的运动。反满运动、排外运动、非基(督教)运动,都曾经是很有声势的群众运动,但不是民主运动。第二,是以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为目标的政治运动,不是以争取特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运动。要求建立工会的政治性罢工是民主运动,要求增加工资的经济性罢工就不是民主运动。第三,是有群众基础的、有一定规模的活动,不是孤立的、个人的、偶然性的行为。它可以是只有一部分国民参加的运动,如清末民初的绅权运动;也可以是全民或多数市民参与的运动,如八九民主运动。

我们把世界上的民主运动分为两类:前一类的目标是建立民主政体,因此可以称为民主化运动;后一类的目标是完善民主制度,因此可以称为民主改良运动。美国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就属于民主改良运动。而中国的民主运动,至今还没有超出民主化运动的阶段。

中国的民主化运动(以下一般简称为民主运动),又可以分为前后两截。前面的半个多世纪是在专制体制下的民主运动;后面的六十年是在极权体制下的民主运动。从世界范围来看,极权体制下的民主运动比专制体制下的民主运动要更加困难,因为极权体制是专制体制登峰造极之作,它对民主运动的镇压要比其前辈更加严密和残酷。

民主运动的样式包括:广泛的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群众性的游行、集会、示威、罢工活动,结社与组党,竞选活动,以及在特殊条件下的起义和革命。按照西塔尼?塔罗的说法,民主运动是一种“以潜在的社会网络和使人产生共鸣的集体行动框架为基础,能发展出对强大对手保持持续挑战力的斗争政治事件”。“斗争性集体行动形式之所以不同于市场关系、游说或代议制政治,就在于它们使普通民众与对立者、社会精英或当局发生对抗。它们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它们挑战掌权者,制造团结,在特定的人群、条件和民族文化背景下具有重大意义。”这种运动“包含根据经验得出的四个特性:集体挑战、共同目标、社会团结和持续互动。”(注5)

中国民主运动的源流

中国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的先行者梁启超说:“(康)有为当中日战役后,纠集青年学子数千人上书言时事,所谓‘公车上书’者是也。中国之有‘群众的政治运动’实自此始。”(注6)从“公车上书”到中华民国宪法颁布,我们把这五十多年的中国民主运动分为四个台阶:绅权运动,国民运动,人权运动,宪政运动。

中国民主运动刚刚起步时,是以新旧绅士为参与的主体。用梁启超的话来说:“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注7)绅权运动的根本目的,是以时人心目中的绅权自治和参政为手段,达到国家现代化即“富国强兵”的目的,而其在政制上的具体目标,则经历了由变法到立宪的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变法维新派希望在保存王权的情况下,容纳主张变法的绅士阶层参政,形成一种王权与绅权的共治。第二阶段肇始于日俄战争,君主立宪的日本战胜了沙皇专制的俄国,《东方杂志》欢呼道:“大哉日俄之战,岂非天意示其趋向而启中国宪政之萌芽乎?”(注8)梁启超在《立宪法议》中说:“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他在民国建立前后的言论一再表明,君主立宪也好,民主立宪也罢,关键是要在中国实行立宪政体。

绅权运动尝试了民主运动的各种方式,从最传统的公车上书,到最激烈的武装起义。在早期阶段,运动的方式主要是宣传、教育、启蒙性质的,例如办报纸,开学堂,组织学会等;在后期阶段,运动的方式转向政治参与,直接向政府施压,带有更多的制度建设的意味。可以说,绅权运动开启了此后一个世纪中国民主运动几乎所有的样式。由于反满民族主义者与立宪民主主义者的协同动作,推翻了满清统治,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于民国初年难以避免的政坛乱象,袁世凯等保守派企图向君主专制政体开倒车,袁世凯死后则进入了军阀擅权时期。

当中国的绅权运动蓬勃开展之际,世界的民主化潮流已经从绅权民主转向大众民主。十九世纪后半期,欧美国家的选举权从富人逐渐扩展到全体成年男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这个潮流随即影响到中国。以五四运动为标志,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工人运动、农民运动渐次展开。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检讨说:从前有两派爱国人士,各走了一条错路。甲派(指梁自己的一派)想靠国中固有的势力,在较有秩序的现状之下,渐行改革。谁想这主意完全错了,结局不过被人利用,何尝看见什么改革来。乙派(指孙中山一派)要打破固有的势力,拿什么来打呢?却是拿和他同性质的势力,说是打军阀,打军阀的还不是个军阀吗?说是排官僚,排官僚的人还不是个官僚吗?两派有个共同谬见,都是受了旧社会思想的锢蔽,像杜工部诗说的:“二三豪杰为时出,整顿乾坤济时了。”哪里知道民主主义的国家,彻头彻尾都是靠大多数国民,不是靠几个豪杰。(注9)梁启超指出:“政治轨道是要把政治建设在国民意识之上。想引他上轨道,除了市民的群众运动外没有别条路。”(注10) “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及发展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也。”(注11)

可惜的是,梁启超倡导的国民运动,很快就被由共产国际输入的国民革命运动所取代。受最新世界潮流的影响,五四以后的梁启超、孙中山都向往直接民主,而对代议制民主采取否定态度。这就导致中国更年轻的一代(无论是国民党人还是共产党人)倒向列宁所号称的“新式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注12)这种“新式民主”实际上是“新式专制”,斯大林实行计划经济和克格勃专政后,更沦为“极权专制”。

虽然《青年杂志》创刊号发表的陈独秀《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把“人权说”列为“近世文明之特征”之一,但是在五四时期,“人权”并没有与“德赛二先生”获得同样的声誉。时人把民主与科学视为争“国权”的利器,而把争“人权”视为第二位阶的目标。国民党实行“党在国上”的“训政”之后,践踏人权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正如胡适所说:“无论什么人,只须贴‘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的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为’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注13)胡适、梁实秋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发表文章抨击“训政”、“党治”,罗隆基提出了三十五条“目前所必争的人权”。(注14)这些文章先是发表在《新月》月刊上,后来编为《人权论集》出版。罗隆基当时就预言,“目前留心国事的人,大概把视线都集中在”“自相残杀的内战”;“百年后读史者,翻到民国十八年这几页史的时候”,“一定重视”“胡适其人”推动人权运动“这样一段故事。”(注15)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可以认为是人权运动的一个小高潮。1932年12月18日,上海《申报》刊出了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人以筹备委员会名义发表的《发起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声明同盟的目的:(1)为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而奋斗;(2)予国内政治犯以法律及其他之援助,并调查监狱状况,刊布关于政府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3)协助为结社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诸民权努力之一切奋斗。12月29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上海华安大厦召开成立大会。临时执行委员会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四人组成。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林语堂任宣传主任。次年1月17日,上海分会成立,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陈彬和、胡愈之、鲁迅九人任执行委员。1月31日,北平分会成立,胡适、成舍我、陈博生、徐旭生、许德珩、任叔永、蒋梦麟、李济之、马幼渔九人为执行委员,胡适任分会会长。该同盟是一个统一战线组织,参与者既有国民党开明人士如蔡元培,又有自由派知识分子如胡适、林语堂,还有第三党的杨杏佛,以及中共地下党员及同情分子宋庆龄、胡愈之、鲁迅等人。由于内部的政治分歧导致胡适被开除,更由于外部的压迫(总干事杨杏佛被暗杀),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半年后即告解体。

根据孙中山一手制定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注16)因此,国民党内的一些派系如孙科的“太子派”,在“九一八事变”后,即要求速开党禁,结束训政,筹备宪政。“七七事变”后,国家处于危难之际,国民政府放开了一些政治空间,国社党、青年党、第三党、民主政团同盟等陆续登上政治舞台,这些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势力”成为推动宪政运动的主要力量。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梁漱溟、章伯钧等人领导的民主政团同盟在其政治纲领中提出了“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这个口号被1946年1月的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所采纳,成为宪政运动达到顶点的标志。

中共作为在野党,也曾经是宪政运动的参与者。1945年9月,毛泽东在重庆对外国记者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通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注17)不论说者是否出于真心,在当时确实颇得人气。但是,中共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员,它不能不服从斯大林的指挥棒,当苏联与西方国家进入冷战之后,中共随即从“和平民主新阶段”转向全面内战。宪政运动促成了《中华民国宪法》的诞生,却没有迎来中国的宪政民主。不仅中共不承认这部宪法,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后,也长期实行戒严状态。

1949年以后,中国民主运动分化为大陆民主运动与台湾民主运动两支,本文仅涉及大陆民主运动这一支。在过去的六十年里,大陆民主运动经历了四次高潮:五一九运动,四五运动,北京之春运动,八九民主运动,下面将分节加以介绍。本文最后一节,拟对“六四”之后的大陆民主运动,做一个简略的梳理。

(未完待续)

作者注:

1.王海光:《民变与“匪乱”:以中共接管贵州暨西南时的征粮为例》,载《领导者》,总第28期。


2.高王凌:《“大跃进”时期的农民行为》,载《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2期。


3.列宁:《怎么办?》,载《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11页。


4.李慎之:《革命压倒民主》,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77097。


5.西塔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3-6页。


6.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载《饮冰室合集》,8,专集之三十四,60页。


7.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载《饮冰室合集》,1,文集之三,41、43页。


8.《以立宪为万事根本》,《东方杂志》第二年,第12期“社说”,转引自韦庆远等著《清末宪政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00页。


9.载《饮冰室合集》,7,专集之二十三,22-23页。


10.《对于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的感想》,载《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22-23页。


11.《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载《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12-13页。


12.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载《列宁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606页。


13.胡适:《人权与约法》,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5,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525页。


14.罗隆基:《论人权》,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540-556页。


15.罗隆基:《告压迫言论自由者》,谢泳编:《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79页。


16.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126页。


17.《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载《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27页。

台長: yulu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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