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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03:12:07| 人氣1,4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看許玉秀【需要被害人支持的無死刑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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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438 

許老師的說法不是新說,然而她願意發表文章就值得肯定,至少她是少數敢公開面對社會爭議問題的大法官。事實上此篇論述一直是正、反雙方所不爭執的,被害人本來就不應該在刑事事件下成為理所當然的風險承擔者,這一點不論是贊成/反對死刑的人大概都會舉雙手贊成—國家機關在事前要努力防止,事後要懲罰行為人、彌補受害人。

我也不反對這篇的論述,但是這樣思路我認為是沒有真正深入肌里的,也是可以再深入思考的(我的意思是說結論可以說是對的,但是可以再深入討論,我豈敢亂造次)。

我一直懷疑的問題只有一個:對於被害人或其家屬而言,有什麼彌補措施比死刑更能慰撫人心?從世界各國在修復性的努力上來看,只要死刑存的一天,修復性、和解機制在實然上永遠都不會推動,因為我們每一個人總是最企盼那個最深層有效的慰撫。—德國在廢除死刑之後才推動絕對不是一個特例。

不舉別國的例子,中華民國就是最有力的證明。中華民國的國民非常同情被害人及家屬,常常說被害人及家屬有多可憐,如果是你的(父母、配偶、兄弟姊妹、子女)的話,你做如是感想?但是在一個似乎以被害人為主體思考的國家,我們稍微觀察一下法制面,這幾十年到底有什麼法規範是針對被害人或其家屬而制訂的?不會是殷殷盼望卻又斷簡殘編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吧,別逗了!

說實話吧,只要死刑存在的一天,被害人永遠都只會是配角。被害人癡癡的望著國家,希望能夠動用死刑伸張正義,一切的一切都在死刑(或者是其它的刑罰)的陰影下被抹去了。我們的正義是單向且單純的正義,而複雜的正義容易被忽略,也無法引起共鳴。—這也是我覺得許老師這篇文章的缺點,每個人都會贊成,但是無助解決實質問題。

如果是我,我會這麼論述:

廢除死刑一定也不美好、一點也不高尚,甚至根本不用與人性尊嚴、生命價值絕對劃上等號。廢除死刑必然是社會最沈痛也最沈重的代價。廢除死刑使我們失去很多東西,也沒有什麼神聖的理由,只因為死刑存在的風險問題是理性選擇下所不能接受的而已,這可能是唯一比較合理的理據。

而這樣的沈痛與沈重是修復性司法與和解的前提,因為我們毫無企盼,偏偏我們又希望得到解放。當我們無法透過殺死一個人得到解放時,我們就會希望得到另一種解放方式去得到救贖。德國所以如此,並不是因為德國人駑頓,而是建立在這一個社會脈絡的陣痛下滋長。這樣社會脈絡不只是在這一個問題點上,二戰後德國一連串的修復與和解也是如此。—如果依循檔案一一追究所謂的戰犯,那麼仇恨的企盼永遠會凌駕在溝通的解放上。

放下負擔,才能奔向新生命。

加害人的死亡對於被害人可以使其放下負擔,若只就被害人面向而言,死刑存在對於被害人而言是有益的;加害人不死,對於被害人而言在制度面上修復性司法、和解是另一個奔向新生命的選擇,同樣對於被害人是有益的。在現行制度下,肯認死刑,卻又不准執行,對於被害人而言才是最殘忍的,因為他永遠無法放下負擔,無法放下對於透過殺人來解放自己的期盼。—這也才應該是我們最應該思考的問題,當問題點存在分水嶺上,在單一問題層次上,常常會帶來最負面的效果。

許老師或多數人的想法不能說錯,但是這種論述對我而言是「正確但無濟於事」的論述,因為它縱使說理完全正確,但是這種論述並不講究對於社會脈絡的觀察。這也是我近日開始思考的問題,法學身為經驗科學,不應該永遠只將問題放在正/反的層次觀察。 

台長: 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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