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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3 03:23:13| 人氣4,3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回vam,有關於林東茂老師對死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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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東茂老師在刑法縱覽裡面提到:「…死刑的替代措施必然是終身監禁或長達百年的自由刑,當受刑人知道毫無出獄希望,人的基本價值、人的人性尊嚴必將徹底崩落。重刑犯將如動物一般的被囚禁,毫無生命品質的苟活,以至於老死。人有什麼權力,對待受刑人如同對待動物?」這一段文字我一直覺得是非常的有震撼力的。

可是我現在不認為這是一個積極的想法,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是否認了終生監禁的正面性,但是我不覺得這樣的相較死刑顯得優遇。我們應該設想的是,是的,我們雖然隔離了犯罪,可是我們讓這些人活如禽獸是正確的嗎?我們是否應該在絕對無期徒刑的架構下給他們一些什麼?英國、法國的監獄相當尊重犯人,給予的空間非常寬廣,活動的方式也非常多元,甚至還可以吵著要看世界杯足球賽。可是這仍是一種乞憐的、卑微的人道。我不喜歡施捨的人道,這也是我在如果死刑廢除的話,由絕對無期徒刑取代下,是否應該要考慮的。再前進一步,我們是否要更大膽的採用更理想性的,根本不要絕對無期徒刑,沒有永久的、徹底的與人隔離的機制。而我們又要多少配套措施、又要付出多少社會成本,才能夠換得更多一些些的人性尊嚴?

林東茂老師又說了:「重大犯罪人必須在倫理上終極的自我承擔,死刑同時也證實了一個人的自主性:自己思索、自己作主、自己負責、走自己的死路。」可是在倫理上終極的自我承擔(道義責任論)只有死刑這樣的方式嗎?我一直認為最痛的懲罰,就是要你背負著沈重的精神痛苦,然後一步步地改正,我認為死刑非終極的自我承擔,只是他人的自我滿足罷了。

在丹諾為婁伯(Loeb)與李歐普(Leopold)刑事辯護的經點案件裡面,這兩個人是標準的反社會人格,都被判了終身監禁。根據芝加哥論壇報,李歐普說:「奇怪我們怎 麼會被抓呢?我們演練過好幾遍呀。這只是個實驗罷了,跟昆蟲學家釘住一隻甲蟲沒有不同。」婁伯則說:「這只是我人生的過程而已。我會去坐幾年的牢,但放出來之後,我就會有個全新的人生。」被害人的母親很傷心,但她不想看到婁伯與李歐普上絞刑台,但她希望問問他們兩人,巴比死的時候痛苦嗎?李歐普從報紙上讀到這段訪問,他的反應是:「很高興。」「高興什麼?」「她的復仇心並不強,那對我們有利。此外,也有一點不好意思,不多啦,大概有一點點吧。」
結局是怎麼樣呢?婁伯與李歐普在獄中教受刑人讀書。大約十年後,婁伯被獄友以刮鬍刀片殺死,得年32歲。李歐普則在服刑33年之後假釋出獄,出了一本書:《Life Plus99 Years》。他認為婁伯從未後悔殺人,頂多只是悔恨被抓。他自己起先亦無悔恨,許多年後才有,十年之後到達頂峰。他不能理解自己當時犯案的心態。李歐普出獄後去波多黎各拿了一個碩士學位,教數學以及研究鳥類、結了婚,度其餘生。

以上是我引錄自張娟芬【殺戮的艱難】這一篇文章,她於是下了一個註腳:「他們事前預謀,事後無悔,家境優越無可同情之處,對於被害者家屬的傷痛無動於衷,甚且落井下石。如果依照我先前的標準,絞刑的繩索早該套上他們的脖子。但丹諾為他們掙來一條活路,而十年之後,後悔的感覺幽幽的冒出來了。這樣一個反社會人格的傢伙都能夠悔悟,令我怔忡許久。那麼今後我們還能指著誰的鼻子說,「你應該被判死刑,因為你不知悔改」?我們對王文孝是不是太過心急了?」這段話又令我被震撼了一次。

李歐普受到的痛苦我認為遠遠甚於婁伯(婁伯無疑是快樂幸福的),即使之後他仍有自己的生活,仍然結了婚。而他的現身說法又給社會帶來多麼正面的啟示—真有不會悔改的人嗎?如果真的有,我深深相信他不是人(不是呂布啊)。林東茂老師說了:「誰有權力剝奪他人生命?這形上的發問確實難以回答。…這些都是合理的懷疑。」老師說這些他難以回答,我一直還是想著,那這個問題的答案到底是什麼呢?

事實上,我一直煩惱著的已經不是死刑和廢除死刑的問題了。終有一天台灣的社會也不會再有死刑,我們國小的課本裡會告訴我們生命有多可貴,當我們剝奪他人的生命時, 我們是作了一件多麼令人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情…。可是關於「終身監禁才是泯滅人性的 極刑」這樣的問題,「絕對無期徒刑」和樂觀的、期待終有一天再社會化的「相對無期徒刑」,我始終不敢樂觀的說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

你提到了林東茂老師的想法,讓我想起了我之前每次看到他寫的這篇文章的,進進退退、反反覆覆、唯唯諾諾的「贊成死刑、廢除死刑」的交替想法,但是最後我仍選擇了和他不同的意見。我總覺得死刑的制度是去規避一些社會結構的問題,如同我們在教育方面組織了放牛班一樣。

我以前認為只要把壞學生集中一起教學就好了,如果沒救,至少也不會感染到其他人。結果有一個我所敬愛的人這麼對我說:「你以為壞孩子們是鐵鏽嗎?只要刮掉了就沒事了嗎?」、「事實上那些不能適應教育體制的學生,才是弱勢學生,我們不但不應該忽他們,更應該花更多時間幫助他們。至於那些能夠適應教育體制,反而不是我們所應該第一重視的,因為他們本是優越的,即使你不幫助他們,他們家庭也能補足他們的。」有時候其實我的直觀只是想要眼不見為淨(如同我整理房間一樣、如同我以為死刑可以將這些人在社會給抹煞掉)可是問題依舊存在的。我這樣想了之後,總覺得少了一點什麼,又多了一點什麼。好吧,這是一篇複雜情緒的感想文。

算了,這篇文章不想放圖片。

台長: 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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