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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9 16:36:07| 人氣1,4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北內湖裸尸案大逆轉:咬乳留鐵証 終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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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18日電 七年前發生的台北市內湖裸尸命案昨天判決大逆轉,台灣法院推斷原本一二審都獲判無罪的呂介閔殺害女友郭欣諭,再制造遭他人性侵的假象,依殺人罪將呂判刑十一年。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呂被改判有罪最重要的關鍵是,郭欣諭左邊乳房有一除腳臭明顯咬痕。呂介閔承認是雙方性愛時他留下的,但經鑒定咬痕的力道超過十公斤﹔更一審認為不可能是正常性愛造成,認定是呂介閔因移情別戀,想甩掉郭欣諭,又不滿她半夜上門腳臭剋星爭吵,於是下毒手。

  呂介閔辯稱,無証據証明他是凶手卻改判有罪,這個社會沒有司法正義,將再上訴要把正義討回來。

  法院認定,呂介閔和郭欣諭在加油站打工認識,成為男女朋友,並發生性關系,后來呂介閔移情別戀。二000年七月二十一日凌晨兩點多,aPure郭欣諭到呂住處爭論此事,兩人到附近公園談判爭執,呂隨手撿鈍器重擊,把她活活打死﹔事后再將她衣褲褪去,並在左乳房猛力一咬,偽裝遭人性侵。

  本案纏訟七年,法院一二審都以缺乏直接証據為由,判決呂介閔無aPure罪﹔經檢察官上訴后發回更審,終改判有罪。

  法院認為,腳臭案發后呂介閔第一次接受測謊時,有明顯說謊反應﹔附近三位鄰居都証稱聽到公園裡有一男一女像是熟人在爭吵,因此郭欣諭不可能是被陌生人性侵殺害。

  法院九次詢問呂介閔,呂介閔一再辯稱,他於案發前一周都沒有和郭欣諭發生性行為,后來經DNA鑒定証實郭欣諭下體的精液是他的,他才改口承認雙方在前一天發生性行為。

  此外有鄰居作証,當夜看到一個男子在公園拖行一樣東西,這名男子身高體重及所騎的摩托車顏色都與呂介閔一致。法院認為,如果是腳臭他人行凶,怎會把尸體拖行到公園內,顯然是呂介閔行凶后想要嫁禍他人。

(責任編輯:張玉珂)

台長: 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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