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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18:26:43| 人氣4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社保養老金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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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王白石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十六期 23.01.2008

  1月15日,社會協高常設委員會在2008首次全體大會上,對養老金領取年齡下調至60歲達成共識,政府會以2007年提出的《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為基礎,抽取其中的相關建議進行調整,之後法案會在短期內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有望在4月1日正式實施。
  在新法規保護下,凡在澳門居住滿7年,又在社會保障基金供款滿60個月的居民,從60歲起,無論工作與否,都可按個人意願申請提早領取養老金。至於領取金額,則將按年齡比例發放,合資格社保供款人若從60歲開始申領養老金,則其在79歲前僅能領取總額的百分之75(每月1087.5澳門元),直到80歲時方可領取百分之百的養老金(每月1450澳門元);但若供款人從65歲起才開始申領,則可領取全數養老金。
  本報就社保養老金發放年齡下調,訪問了多位澳門居民,部分長者對此並不知情,有些居民認為發放金額不足以應付日益上升的物價,此外對此法案普遍表認同。

  梁先生(50歲,失業)
  養老金降低發放年齡當然是好事,最少有緩和社會不滿、化解民怨的作用。不過,養老金要按比較發放,似乎不夠徹底,以一些長期失業人士來說,到了60歲時,每月才能領到1千多一點的養老金,根本不足維生,但願政府不要以「施捨」的態度來對待年青時曾用雙手來建設社會的市民,沒有他們,也不會有今日的澳門。

  譚先生(55歲,裝修工人)
  政府對外勞、黑工的處理工作不足,工人飯碗朝不保夕,社保制度本身已不健全,現在將養老金發放年齡下調的做法亦不夠好。其實政府能做到年齡下調,就應該做到60歲開始「俾足」。雖然常說50餘歲仍是中壯年,但在裝修、建築這些行檔裡,因為體力及長期勞損問題,這個年紀找工作經已不易,這與政府認為人工作要到65歲才能真正退休、有資格領取全份養老金的想法,顯然是相互矛盾的。

  龍女士(65歲,退休人士)
  今年一月開始領取養老金,但每月千餘元的養老金不足以應付生活開銷。現在養老金發放年齡降低到60歲,當然是好事,因為目前很多社會基階人士都是失業的,而在中國大陸,60歲已是法定退休年齡,養老金也比澳門高。

  莫先生(30歲,白領)
  對養老金體系重整無特別看法,因為現在還未立法,一日法案未通過,都不需要太過雀躍。雖然供款社保已多年,但並沒有享用過任何福利,到年屆退休之時,政策或許又已經改變,沒有太多期望。目前更關心的,反而是住屋問題,眼見公共房屋的興建速度,感到政府在這方面未施解民之急的力度,即使是新提出的首次置業計劃和新婚租屋計劃,都是不知要等到何時才真正能實行。

  劉小姐(21歲,大學生)
  覺得養老金60歲開始接受申領是好事,因為雖然澳門目前經濟形勢大好,但通貨膨脹亦令大眾感到相當吃力,現在無工作又合資格的長者可以多一筆收入,對他們來說是解燃眉之急。至於60歲申領的長者只能按比例領得百分之75的養老金,也算合理,因為這可能是考慮到資源公平分配的問題,保障社會不會有太大負擔,亦能使政府的各項支出保持平衡。

  張太太(43歲,五金店老闆)
  有為自己及伙記供社保,希望老來有保障,現在養老金申領年齡下調到60歲是好事,起碼多些人可以分享社會成果。店裡現在有兩名伙計都經已60歲,但相信他們若申領養老金,之後仍會繼續在店裡工作,不會因為千餘元放棄飯碗,因為澳門現在的生活指數始終都比較高。



澳門現時仍有不少長者生活在貧窮邊沿,養老金申領年齡下調後,保障對這批長者的支援是否就已經足夠?還是當局仍需更多的老人政策,改善民生?
                      本報記者攝

台長: 澳門勞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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