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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04:42:22| 人氣1,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酒駕修法?不痛不癢也!!(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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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我們交通部這修改「酒後駕車的處罰條例和規則」,真的是不知該怎麼說是好?這是什麼加重罰責啊?搭乘酒駕車的乘客,明知駕駛有喝酒又搭乘其車,才罰三千元,然後酒駕者的罰金也要從現在的六萬元提高到九萬元,但這只適用於那些累犯,在五年內犯第二次者,真的是笑死人了!我們台灣中華民國政府這些當官的,大概是長久以來養尊處優混吃等死習慣了,怎麼會這麼沒有sense不食人間煙火,說沒有知識嘛,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阿也幫幫忙看點電視,原來的罰責可說一點兒效果也沒有,酒駕者根本視若無睹沒在怕的,不是這樣子嗎?筆者在本站於2012的06月23日於本站就有「<社會議論>中華民國政府治理台灣無能,何止對酒駕束手無策!(2012/06/23)」這樣一篇,在文中就有引用報導的資料,「全台查獲違規酒駕案件有6千477件」,拜託拜託這些交通部的官員們,你們想要提高酒駕的刑責也看看這些資料好不好?現在罰六萬都無嚇阻作用了,請問罰九萬就有用嗎?那有這樣修法的,都不會想想修這法是不是可以解決問題?而只是虛應故事交差了事,這樣子可以嗎?

由此一酒駕之修法,再次讓我們清楚地見識到中華民國政府的腐敗無能,要怎麼辦呢?這倒是有一辦法,這酒駕修法若無效的話,也就是說修法一公佈實施後,這酒駕人數若沒有下降,那就連帶處罰這些修法的交通部官員,看是年度考績要不要列為丙等,還是說乾脆將之革職算了,甚至於關個十年之類的,若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是這樣管理的話,保證這酒駕的數字一定會大幅下降,當然囉!若這些官員那個敢修法讓這酒駕的數字大幅下降,其考績就可列為甲等Double Plus,甲++的意思啦!發給績效獎金並擢升官位,當然這是講爽的,現今中華民國政府這些大官小官們,大家就是這樣一起吃大鍋飯,甚至於在大染缸內染色同流合污,我們對中華民國政府這些大官小官還能有什麼期待的呢?大家一起來朝九晚五,等年資一到就升遷,然後等退休後,那更是暢快無比了,除了十八趴照領之外,據說那所得替代率還可超過百分之一百的誇張,然後呢?還可退而不休到那兒當個什麼門神之類的職務,這公職的人生啊!不用貪污也可以快樂似神仙,保障一生到死都受用無窮,看倌,您就說說看中華民國政府的大官小官們是不是就是這樣子,我們台灣還能怎樣呢?沒有滅亡亡國就算阿彌陀佛了!

這酒駕的罰責,就是要類似這樣的罰才會有嚇阻作用, 「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這才是有效嚇阻酒駕的法律吧!就是搞不懂為何中華民國政府這些官員怎麼這般地事不關己的樣子,也許吧?我們政府最高的領導人馬總統都已經如此無能之極致了,其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那些大官小官怎麼會變得太有能力,在這官場上誰敢功高震主呢?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就很容易混過去了,那些有能力者說不定還要裝成一副也是無能的樣子,或許修改這「酒後駕車的處罰條例和規則」的交通部官員就是這樣想的也不一定,不然怎麼會這樣無感呢?你們所謂的「加重罰責」,對這酒駕者根本就是「蚊子叮牛角」,不痛不癢也!那該怎麼辦呢?大家就自求多福吧。

(以下新聞轉載自Google新聞自由電子報,2012,09,21)
交部推動修法 加重酒駕罰責
〔記者蔡偉祺、曾鴻儒/台北報導〕酒駕肇事頻傳,引發全民公憤,交通部決定修改酒後駕車的處罰條例和規則,賦予同車乘客「共同防制酒駕行為」責任,若明知駕駛酒駕違規,又不勸阻,將連坐開罰;對於職業駕駛、新手駕駛,以及無照駕駛的酒精濃度限制標準亦要「從嚴」限縮,從每公升○.二五毫克緊縮至○.一五毫克。
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責是交通部在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推動的法案,草案下週會先送行政院會,通過後再送到立法院修法。此次修法從嚴,「因為這是做功德」!希望駕駛人能夠認知,自己不守法,會讓自己與車內乘客、路人都陷入危險環境中;同車者應善盡勸阻責任,「不然就下車」!
執法標準 交部將與警方確認
路政司長陳彥伯指出,新法中將要求乘客負起「共同防制酒駕行為」的責任,若明知駕駛酒精濃度超標,又不勸阻而共乘,每一位乘客都將處罰三千元罰鍰,若乘客年齡在十四歲以下,則處罰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陳彥伯指出,「明知」駕駛是違規酒駕,乘客才會受罰,目的是希望乘客也能勸阻駕駛酒駕行為。至於執法標準為何,還待與警方確認,未來開始宣導時會有明確界定。
5年內2次酒駕 要罰9萬元
過去對酒駕累犯並無加重處罰,酒駕罰鍰仍是一萬五千元起跳,未來五年內只要有兩次酒駕,處罰金額將從現行六萬元提高至九萬元;未依指示停車接受檢查,或拒絕接受酒測者的處罰也同樣提高至九萬。
另外,交通部針對未領有駕照、初次領照未滿兩年,以及職業駕駛的酒精濃度標準,採更嚴格限制。目前規定吐氣後酒精濃度超過○.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五%以上才算違規,但上述三類駕駛,酒駕違規標準將分別降至○.一五毫克和○.○三%,超過就算違規。
新修道安規則預計十月底發布,經宣導期後,預計明年初會上路;至於處罰條例預估可在明年上半年實施。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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