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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1 12:09:34| 人氣29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設廉政署?馬總統想通了嗎?(201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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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不曉得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們馬政府為了表示肅貪的決心,也要仿照那香港英國管的政府成立廉政公署,還是說廉政署,用以因應這次法官收賄之事件,一則表示我們的馬政府對社會之不滿有所回應,二來也可以展示我們馬政府肅貪的決心,更可以顯示我們馬總統的清廉執政之形象,當然這一點我們馬總統是無庸置疑,就因為我們馬總統之清廉,現在大家應該也不用懷疑那些各部會首長會怎樣,這是很自然事情,才不會像那前朝的扁總統,後來我們才發現竟然搞了們那麼多錢,還什麼海角七億而已,不為人知查不到的可能百億以上也不一定,當然這是懷疑猜測的啦!但,當一個國家的總統也在搞錢的時候,所謂上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我們的馬總統應該不會有這樣的困擾,不過我們的馬總統和馬政府素有無能之問題,我們看到馬總統的總總改革,好像都是虛晃一招,往往也讓我們虛驚一場,原來都是不知重點在那裡,好像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不知世間事為何會如此這般,就拿那公務員3%丙等之改革,笑死人了,改革那有這樣改的,馬總統應該去看看民進黨那八年如何改革我們的高等教育升遷制度就會知道,在民進黨執政八年後,現在的大學教授就別想再混吃等死,升遷但憑本事,不是按年資,這才是改革啊!這就是我們一直在說我們的馬總統和馬政府無能之意,絕非隨便亂指控,所以,我們是不能質疑我們馬總統和馬政府的清廉和不用心於國政,執政兩年多以來,除了搞兩岸關係搞得不錯之外,其他國內的一切就是抓不到要點,都是努力搞一些有的沒的,但完全無濟於事之作為,不是這樣子嗎?

就以這次法官收賄之事論之,也要學人家香港成立廉政公署,真的有用嗎?現在台灣幾乎所有的公家機關都有肅貪的單位,稱之為什麼政風的,這真的很諷刺,這些大大小小的政風單位,就不知在幹啥的,搞不好連自己都輪陷了,不然怎麼會到處都是貪官,而不見有政風單位說什麼,當然偶爾也會作秀搞幾個案子,然後呢?不了了之就是了,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應該是制度的問題,也就是遊戲規則訂定的問題,我們的社會是人治的社會,並不是法治的社會,所以,當我們的馬總統是如此的清廉,這個社會很自然就會變得比較清廉,但也因馬總統的無能,我們的政府就會變得無能,可說是全繫在一人之身,這不是好現象,人治有很大的問題,根本就不能用以治理這個國家,就以經國先生當總統來說,經國先生之清廉,還用說嗎?而且是威權統治,但在其執政之時還不是貪官污吏一大堆,用一人想看全國大大小小的事,天方夜譚也。故,國家社會之治理,當靠制度,有良好的制度,很自然就會良幣驅逐劣幣,而我們台灣現在的國家典章制度,卻是極端的大爛,結果也只能靠人治,而最後的結果不就是劣幣驅逐良幣而已,一切都是制度使然也,為何有那麼多的政風單位,形同虛設?那還不簡單,只要那個單位的政風出問題,不是自己揭弊,那個單位的政風單位也要負相同的刑責,就這麼簡單,還用什麼廉政屬,譬如說,這次法官收賄,被特偵組查到了,那些收賄法官所屬的政風處也要負相同的刑責,若收賄法官判關10年的話,那政風處負責的人員也要判10年,就這麼簡單,保證政風單位一定會看得緊緊的,幹嘛要成立廉政署呢?

再說那廉政署,我們馬總統真的搞不清楚狀況,肅貪?我們並沒有懷疑馬總統的決心,但就是無能,想要解決貪官污吏的問題,只要把那財產不明的法律訂清楚不就得了,每年吧!公職人員都要向監察院申報財產,只要有漏報被查到就是收歸國有,財產的來源要說明清楚可備查,只要查到不明財產那就是視為貪污所得,除了判刑之外此部份之財產就是收歸國庫,謊報財產之來源亦視為財產不明處理之,就這麼簡單,幹嘛繞了一個大圈圈成立那什麼廉政署,儘管我們馬總統信誓旦旦,但結果應該也是另外的一個政風單位而已啦!而這也是讓人相當不解之處,以我們馬總統之清廉不沾鍋,國民黨在立法院又是絕對的多數,都已經執政兩年多了,那財產不明的法條竟然搞不出來,難道馬總統的清廉執政也是有所顧忌嗎?就不曉得我們馬總統在怕什麼?是不是在害怕這樣的法律一通過,全國的公職人員都跑光光了,原來大部份的公職人員都逃不過財產不明之法,所以,都掛冠求去?是不是這樣子呢?這其中的道理,真的讓人百思不解也!而那個不長進的民進黨,遇到我們社會這件事,竟然默不吭聲的,不然就是講那一些不著邊際的風涼話,就不見民進黨如反ECFA那麼積極,民進黨那些政客們是不是也在害怕,萬一我們馬總統想通了,把財產不明之法條通過了,那大家也就別混了,當政客不能搞錢,那有何意義呢?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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