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1-06-12 02:06:30| 人氣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開放海攬業為收貨人 將可提高台灣年海運承載量二十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擔任﹁收貨人﹂限制正式取消後,經建會預估將可為海運承攬運送業者增加年營業額超過新台幣一百億元以上,並可提高台灣年海運承載量二十萬TEU︵二十呎貨櫃單位︶,對發展我國成為全球運籌據點將具重大意義。

 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成為﹁收貨人﹂限制即起取消,經建會並已接獲財政部正式的發函,同意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於承攬未確定收貨人之貨物,若接受國外業者委託而以承攬業名義向海關報運進儲保稅倉庫時,得以其自己名義報列為進口艙單所載收貨人。惟承攬業者應依「關稅法」規定,負收貨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全球運籌管理型態發展迅速,在台無營業據點的外商公司希望利用我國承攬業者辦理貨物進儲保稅倉庫,轉口至其他國家或銷往本國者數量相當龐大,在過去的規定當中,由於受制於貨物無確定貨主,業者無法辦理進儲保稅倉庫通關事宜,對業者相當困擾,苦於商機拱手讓人。

 經海攬公會多次陳情,經建會為突破這項限制,在今年二月二十日邀請財政部、交通部及承攬業等相關業者進行協調,並根據協調會議結論,三月間交通部正式發函,說明海運承攬運送業者之業務範圍,財政部則依交通部解釋函,正式取消海運承攬運送業者擔任﹁收貨人﹂的限制。

 

台長: ccc
人氣(64)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