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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15:30:20| 人氣2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网络言论自由宣言》的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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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强)
2009-11-12
在10月8号,中国的记者凌沧洲和其他14名作家、学者、律师,在《网易》、《新浪》、《搜狐》等博客上,联署发表了一份倡导言论自由、反对网络管制的《网络人权宣言》的文件。




这份文件直接反对正在实施的那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的审查制度,争取实现网络言论和信息的自由。当然,中国的网络警察很快就在《宣言》出版之后,发出禁令,在境内的各个网站删去了中文的文本。但是在“防火长城”之外,这份《宣言》仍然被大量网站转载、流传。并且透过会“翻墙”的网民,通过电子邮件、QQ群发等形式,在国内的互联网上继续传播,而且在网民中,已经引起了相当的反响。比如说,用谷歌邮件组建立起来的签名信箱,到10月16号为止,就已经有了超过800名网民签名、支持《宣言》。

这份宣言的发起者和执笔人叫凌沧洲,他是一位曾经长期在国内媒体工作的资深媒体人。他担任过《中国青年》杂志社会版的主编、《大学生》杂志社副总编辑、《北京娱乐信报》社副总编辑等等。这些在体制内媒体的工作经验,显然有利于凌沧洲对于中国的言论管制体制有深入的了解。

在过去一年多来,凌沧洲和其他知识分子用发宣言的方式,在网络上不断发出对于言论自由的呼吁、和对党国封锁体制明确的批判声音。从2008年1月联署《新春节文化宣言》算起,在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凌沧洲和其他一些公共知识分子已经联署发表了12份宣言或者呼吁书。

这些文件的最大特点,就是直接点出国家宣传机器的要害所在,并且以普世价值来衡量在中国社会今天发生的文化、媒体、传播方面的一切现象,给公民一个参与改变的机会、一个行动的可能。

发表宣言、并且签字这样的行动,每一次似乎很危险,在网络上即使是疯狂地删帖,但仍然留下了文字的见证。而中国人争取言论自由的努力就这样被记载下来、传播开去、水滴石穿,正是《网络人权宣言》、以及其它公民行动的真正意义。用凌沧洲自己的话来说:“网络言论自由的实现,绝不会是恩赐的结果,要靠千千万万的网民的努力争取而来。每一个自由的博客、每一个自由的帖子、每一次做好被网管删掉帖子再卷土重来的决心,才是言论自由的原动力。”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作者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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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人权宣言的十点理念
互联网言论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每个网络公民(NETIZEN)在网络上合法地表达意见,应该受到保护
发表权是网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持有与发表意见应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权利
编辑权应予以尊重
采访报道权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此项权利应受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保护
评论权和交换意见的权利是网络公民应有的权利之一
匿名表达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达意见,应予以尊重
网络资讯搜索权是公民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的一部分。合法网页资讯不应予以屏蔽;对事个人资讯的搜索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网络隐私权应予以尊重和保护
合乎宪法和法律的网络信息自由流通权,应该予以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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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 :

中共给了中国人民听话的自由、被欺骗被迫害被奴役的自由、受苦受难的自由、为中共歌功颂德的自由。有了这么多的自由,作为中国人应该很满足了,不要再存非份之想。

2009-11-14 22:04

毕先生 从 南京 :

支持也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行动!

2009-11-14 19:53

毕康 从 南京 :

支持也是一种微不足道的行动!

2009-11-14 19:45

唐先生 从 台北 :

  法有善恶之分,恶法无须遵守。我们要“公民不服从”![经典] <br> <br>——摘自《何健语录》,欢迎转载,谢谢支持!

2009-11-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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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yuluo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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