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维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极左路线的产物“文化大革命”。华国锋一再强调要“巩固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在中共十一大上,将“四人帮”永远开除出党,而“四人帮”的事业——“文化大革命”却保留了下来。华国锋宣告:“第一次文化大革命正式结束”,同时又说:“文化大革命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华国锋还有一道维护“文化大革命”的符咒,叫做“三个正确对待”——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若有非议,则是不能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同时也是不能正确对待群众、不能正确对待自己。
第五,维护“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后果,压制冤假错案的平反,特别是反对为一九七六年的天安门事件翻案和阻挠邓小平复出。三月十四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高高举起和维护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在邓小平问题和天安门事件问题上,坚决站在维护毛主席的伟大旗帜这个根本立足点上,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发生有损我们旗帜的问题。”○4陈云和王震唱了反调,会议的简报居然不登他们的发言。
总而言之,“两个凡是”与林彪的“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四人帮”的“按既定方针办”一脉相承,是毛泽东路线的继续,是“文化大革命”的尾巴。
“两个凡是”既荒唐又蛮横
依据“两个凡是”,不管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不管是否发生形势变化,只要是毛主席说的必须照办,只要是毛主席定的必须执行。毛主席有一条指示,叫做“以粮为纲”。种其他的庄稼就不行,种了也要拔掉。所以也可以说是“以粮为纲,全面砍光”。这些人认为,语录是没有错的,要错就是庄稼种错了、长错了。毛主席的决策是“农业学大寨”。反大寨就是反毛主席,就是反革命。有的地方居然以“反大寨”的罪名作为刑事判决的根据。毛主席说过“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和旧社会差不多”。因此奖金就不能发。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和姚文元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这两篇文章是经毛主席看过的,因此无论有多大的错误都不能批。
从正定理又引出逆定理:凡是毛主席没有说的就不能办,凡是毛主席没有定的就不能行。冤假错案如何处置,毛主席没有说,因此就不能平反。大学的招生制度毛主席没有定,因此就不能改革。他们发射的飞矢却不知不觉回到了自己的身上。毛主席也没有说过“两个凡是”,“两个凡是”本身就不合乎“凡是”。而且,他们对于“毛主席的决策”、“毛主席的指示”,也不是所有的都要“凡是”,只有合乎需要的才“凡是”。例如,毛泽东说邓小平“人才难得”。汪东兴却说:“他那两下子不怎么样。”再如,“文革”初期,陈伯达率工作组进驻《人民日报》,毛泽东说:“陈伯达的铁扫帚不到,吴冷西及其一伙的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现在吴冷西受到“凡是”派的重用,就不以“灰尘”论了。任何错误的理论、荒谬的主张都包含着内在的逻辑矛盾,一旦加以揭示,便不攻自破了。
“两个凡是”虽然在思想上十分荒唐,但政治上又极为蛮横。宗教徒的上帝崇拜不过是自身的内心信念,不会利用上帝整人。中国流行的领袖崇拜却可以用来整人、害人、杀人。林彪、“四人帮”是如此,坚持“两个凡是”的华国锋、汪东兴也是如此。一九七七年二月八日,即公示“两个凡是”的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发表的次日,作为中共中央主席的华国锋签发了五号文件,三月二十八日,作为国务院总理的华国锋又签发了三十号文件,还要严厉追查“恶毒攻击”的现行反革命,文件规定:对这些现行反革命“要坚决逮捕法办,对极少数罪恶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杀掉。”。“恶毒攻击”(简称“恶攻”)罪起源于“文化大革命”,这是没有法律根据的非法刑求。因被判为“恶毒攻击”而坐牢的人还没有放,从一月到四月,在纪念周恩来逝世和回顾“四五”运动一周年之际,又抓了不少人。
一月八日,青年李冬民等人在天安门广场刷大标语,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呼唤邓小平出来工作,称之为“李冬民反革命集团”,被逮捕。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现已查明,有那么一小撮反革命分子,他们的反革命策略是,先打着让邓小平出来工作的旗号,迫使中央表态,然后攻击我们违背毛主席的遗志,从而煽动推翻党中央,保王洪文上台,为‘四人帮’翻案。”○5简称“抬邓、反华、保王”。编造的理由非常玄乎而又曲折。有人说华国锋是“老实人”。“老实人”撒起谎来一点也不犹豫。○6抓了人,又发文件,全国出现一片恐怖。○7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文件,各地有一批张志新式的优秀人物惨遭杀害。(据传,受害者达四十四人之多,但中共中央从未正式公布数字。)上海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王申酉,逃过了“四人帮”的一劫,却又死在“两个凡是”的枪口之下。(当时上海市的负责人是苏振华、倪志福、彭冲)“两个凡是”也是欠了血债的!华国锋于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在北京逝世。他留下的遗言表明,至死坚持“两个凡是”,说什么清算毛泽东的错误是“逆流”,“这是很危险、很反动的。”○8莫非到阴曹地府还要抓“恶毒攻击”的反革命?
注:
○1汪东兴的这些说法,出自我当时的记载,最早发表于二十年前的《猛醒的时刻——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纪念专辑》(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4月,北京)。因为当时的中国没有新闻自由,重要的信息不是公开发布,而是转辗相传。“文化大革命”中各种“首长讲话”,或是油印本,或是手抄本,起了重要的信息传播作用。粉碎“四人帮”以后,还流行了一个时期。本文的写作,主要是根据我作为亲历者的回忆和当时掌握的材料,但力求找到现有的文字依据,或是官方文件,或是同时代人已经发表的著作,作为印证。对于以讹传讹的说法和互相矛盾的文字,我尽量作出订正和进行考证。作为当事人,自信有足够的判断力。汪东兴的这些说法,我还可以引以下著作为证:阮铭《邓小平帝国》第21页,台北时报出版公司,1992年11月;胡绩伟《从华国锋下台到胡耀邦下台》第35页,明镜出版社,1997年11月。
○2一些关于真理标准讨论的著述,对于李鑫、郑必坚、龚育之,往往故隐其名。按共产党的规矩,点名是要经过批准的。我认为,在事件中出现的人物,无论做了好事或坏事,都应该将名字留在历史上。李鑫(?—— 1992)原为康生的秘书,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四人帮”视他为亲信。十月三日,江青等几个人在钓鱼台吃饭,把他也请去了。席间,江青问毛远新,从东北调来的部队已经到达哪里?毛远新答:已到达山海关。十月四日清晨,正熟睡的华国锋被叫醒,李鑫向他密报“四人帮”的异动。李还送上当天刚出版的头版头条刊载《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社论的《光明日报》,并建议“先下手为强”。他的意见符合叶剑英的“以快打慢”的谋略,因而参与了逮捕“四人帮”的行动,从此得到华国锋的宠信。他是“凡是”派的核心人物之一。郑必坚(1932——)时任华国锋的秘书,又是毛著编办(见(三)注○1)的成员。华下台后,宽宏大量的胡耀邦仍让他留任秘书。邓力群组建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时,他被延揽入室。后来他又成为江泽民的政治秘书。他是历经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五朝的“常乐老”,官至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龚育之(1929-2007)的经历与郑必坚相仿,当时也是毛著编办的成员,后来同样官至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他们是“两个凡是”的炮制者,但从来没有谈谈对“两个凡是”的再认识。可笑的是,一九八八年还应《光明日报》之邀,两人参加纪念真理标准讨论十周年的座谈会,均若无其事地作了一篇发言(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光明日报编辑部编,1988年。)这二位都是共产党内按别人的意志操弄文件的写作机器。奇怪的是,这类人物总是成双成对地出现,先是康生、陈伯达,继之张春桥、姚文元,又有胡乔木、邓力群,之后就是郑必坚、龚育之。发展的趋势是逐级退化,写出来的东西越来越不像样。
○3当年中南海的一位工作人员,曾对人说:“那天早上,食堂已经开饭好一阵,郑必坚和龚育之才到。一坐下来就得意洋洋地对在座的同志讲:昨天晚上他们两人挖空心思,在灯下写出了‘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那两句重要的话。”( 见喻权域《对真理标准讨论的再思考》,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7/200805/38968.html )“得意洋洋”是别人对他们的观感,“挖空心思”则是他们自己的意图了。一九七七年一月,他们为华国锋准备一个讲稿,其中写道:“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必须维护,不能违反;凡是损害毛主席的言行,都必须坚决制止,不能容忍。”这个讲稿没有派上用场。起草社论时,李鑫提出,要将上述意思写进去。郑必坚和龚育之的“挖空心思”就在于把它浓缩成两句话,嵌了进去。
○4○5《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增订本)第410页,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
○6一九八〇年,中共中央发出七十号文件,为“李冬民反革命集团”彻底平反,承认这是一个假案。当初华国锋是怎么“查明”的?不提了。
○7据《争鸣》二〇〇八年九月号报道:华国锋上台后,至一九七七年十一月期间,有七千一百四十多人因反对“英明领袖华主席”被定性为现行反革命而拘捕关押。
○8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