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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26 10:32:38| 人氣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看見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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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見了的責任

唔知大家有冇想過"神為什麼要我看見一些事的發生"或"神為什麼要我經歷這些事呢?",以我日常以作者論方式思考的人,總相信上帝在每件可發生的事情上都有他一番心意,而傳道人一向對我們教悔上"你所看見而有感受的事,就是你所應該做的事",在這個背景之下影響至下,我很重視分享,所以喜歡與人分享神的召命和為上帝工作後的經歷和領受;甚至我會覺得神給我看見和明白的事,而不向人傳開就是我罪了, 而在使徒行傳3章6-12節所記如下: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賙濟的,就因他所遇著的事滿心希奇、驚訝。那人正在稱為所羅門的廊下,拉著彼得、約翰;眾百姓一齊跑到他們那裡,很覺希奇。彼得看見,就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甚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 」

這是門徒在親眼看耶穌昇天後所作的第一件神蹟,他們知道自己什麼也沒有,只有的就是神,他們行奇事後還把這事向人宣講;但大家要清楚此點,向人講述上帝在你身上所行的事跡,動機不是表明你與神有多麼的親近,甚至上帝如此眷佑你,而只是神透過你這個工具(或媒體)去把祂的能力和心意顯明給眾人,請大家不要多想吧。相反我們要不住的感恩,有機會去經歷上帝如此真實確是一份福氣。
所以當你看見了身旁的朋友和自己的真實見證必須要大聲地盡力地向人宣講上帝是如斯的愛你愛我。

台長: 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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