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天,實在短得令人發噱。
大家想嘲諷就嘲諷吧。因為愛,我不介意。
我以為我的愛能救贖一切,但我畢竟不是耶穌。我只是鍾安博。並非每件事情都是我能力所及的。有些難處很大,不是我能輕易解決的。我也不是那種分手了,就會去仇視「前女友」的人。我不是愛情達人,沒有一大番道理與套路。
我只想說那個「愛」啊!是多麼的稀奇。沒有什麼是理所當然的。妳願意陪我看三小時的醫生,儘管最後只是脹氣,妳也沒有任何抱怨。妳總是不厭其煩提醒健忘的我要吃藥;妳總是花好幾個小時來陪伴我;妳總是不介意我的過敏鼻涕;妳總是願意肯定我;妳總是不嫌棄我。
當我跟朋友提起妳的這些好時,他們總說那是女友角色理所當然該做的,但他們不懂的是,說是容易,做卻很難。有些事情,連我自己都不一定能做得到的。妳卻做到了。聖經對「愛」有許多深刻的定義,我知道妳對此並不感興趣,但妳多少讓那些字詞,成為生命中可實現的確據。那是靈魂深處的感受。溫厚的體貼。
能被愛,甚至能付出愛,足矣。
再見,我的初戀與初吻。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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