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11-04 17:12:21| 人氣44| 回應0 | 上一篇

【單身公告】

推薦 1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James-Dean---Lonely-Street.jpg




紀越大,周遭的人,似乎越無法接受我還是單身。

寧可我是離婚的,也比孤家寡人好交代。

包括我的父母。

為什麼﹖寧可錯婚,不可錯過﹖

這是怎樣的狗屁道理﹖

 

既然如此,為配合國家民主自由的腳步,

我提供了以下的官方說法,請大家自行選擇﹕

 

對於泛泛之交不熟裝熟的 –

我其實很年輕就離婚了,孩子那時還小,所以跟了他媽。

為了保護小孩正常成長,我不跟他們聯絡很久了。

孩子的媽聽說再婚了,小孩給外公外婆帶大的。

聽說小孩也結婚了,還生了小孩,我現在已晉昇阿公了~ 咳。

 

對於關心社會動向時事發展的 –

我其實已離婚兩次了,第三次目前簽字離婚中。

幾次婚姻都沒能維持到有小孩,遺憾的幸運。

你知道的,男人一旦有錢,跟什麼女人都有緣。

同時,男人一旦有錢,下半生 (身) 就不得閑。

 

對於追求流行與時並進的 –

其實我從來就是gay,在這保守的環境,

我始終都沒有勇氣出櫃,幸好我的partner一直都很諒解。

我們希望有一天能得到大家的祝福,

在三蕃市公證並回國舉行婚禮,都要來唷 ~ 啾咪﹗

 

對於迷戀浪漫偶像劇無可就藥的 –

其實我刻意跟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

雖然我是如此的深愛著她。

但醫生告訴我說我得了絕症,目前醫學束手無策,

得此絕症的人一定會死,生命期限視個人狀況而定。

為了不耽誤她的未來,我只能強忍心中的悲痛捨棄她,

選擇一個人孤獨去面對這個無法避免的結局。

什麼絕症﹖

 

[老 ~ ]

台長: 杏愛館主
人氣(44) | 回應(0)| 推薦 (1)|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無聊記事本 |
此分類上一篇:【星願】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