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5-14 21:39:46| 人氣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區錦新質詢:兩計劃以社團劃分之入網制度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原載於〔澳門勞動報〕第三十期 14.05.2008

  〔本報訊〕澳門消委會推行黃金標誌計劃,讓消費者識別那些金舖屬誠信經營,但部份金舖向消委會提出申請時卻發現,必須是金業公會會員方可參加計劃。
  此外,數年前特區政府有計劃為本地傳媒從業員提供協助醫療保險,可是有關計劃至今實施無期,其中一個障礙是如何「入網」。由包括澳門新聞工作協會、澳門記者聯會、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澳門傳媒俱樂部、澳門特別行政區記者協會等五個團體所組成的「澳門傳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是專為負責推動這項本地新聞從業員醫療保險計劃而誕生的。此福利會早前通過獲參加此醫療保險計劃的人士須屬於福利會五個成員組織的其中會員,換言之,若非這五個團體的會員,就不可享有這項醫療保險計劃。
  為此,立法議員區錦新就黃金標誌計劃及為本地傳媒從業員提供協助醫療保險佔劃均以是否社團中人作為劃線而決定能否加入計劃的前提,於五月九日向行政當局提出書面質詢,內容如下:
  一.政府推行黃金標誌計劃是否僅為一個公會集團所度身訂造,讓公會集團成員店舖可以以黃金標誌計劃為標簽,而令其他非公會會員的店舖一律實質被視作沒有誠信和不可靠的金舖?
  二.特區政府提出為傳媒工作者而設的醫療保險計劃理應面向全體傳媒工作者,根本就無需討論入網資格,何以會被澳門傳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扭曲為僅為社團中人呢?對於須動用公帑玉成之事,政府是否僅以「純屬該會的內部事務」便置身事外?
  三.對於澳門傳媒工作者組織福利會扭曲了為全體傳媒工作提供醫療保險計劃原意,政府會如何撥亂反正,不讓部份非組織成員遭不合理剝奪參加計劃之資格?

台長: 澳門勞動報
人氣(5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時事報導 |
此分類下一篇:區錦新質詢:保障遊客權益機制
此分類上一篇:市民自組五一遊行 旗幟鮮明爭取直選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