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11-22 15:53:15| 人氣1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本是同根生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各位市民 各界朋友:
  以下所講的是整體舊散位公職人員的遭遇:
  25/96/M"離職金錢補償特別帳戶"屬個人工作多年應得款項,理應在脫離公職後發還個人所得,與新實行的"公積金制度"完全沒有關係,當局設立公積金制度的主要目的全也為了退休養老,個人所得(離職金錢補償),應歸個人財產,政府無理由扣押到65歲。應該即使未到退休年齡離職或辭職的公職人員,都一併擁有獲發第25/96/M號法規所指之離職補償款項。
             全體舊散位公職人員上 2007/11

台長: 澳門勞動報
人氣(18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漫畫 |
此分類下一篇:特首彈高 市民扒低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