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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4 12:36:00| 人氣36| 回應0

投資理財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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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優先保險 再考慮小孩
【陳欣文/台北報導】 

少子化的時代,父母特別捨得把錢花在小孩身上,就連保險也一樣。不過,壽險業者表示,家長們最常見的錯誤投保觀念就是:幫小孩買一堆儲蓄險,自己的保障卻嚴重不足!

保德信人壽指出,現代父母常犯的錯誤是本身保障不夠或根本沒有保險,卻為小孩子購買高保費的儲蓄險,想作為小孩子未來的教育基金。其實萬一父母親生病或受傷,家裏突然沒有經濟來源或收入減少,一家人陷入困境,繳不起小孩的保費,結果讓保單失效,也就失去了購買的原意了。

因此父母親保障足夠後,再來為小孩子規劃保障型保險,真有多餘的錢最後再考慮為小孩購買儲蓄型保險才是正確的作法,千萬不要本末倒置了!

而為了確保小孩的保險不中斷,國泰人壽強調,在為兒女規劃保險時,一定要購買「要保人豁免附約」,例如「國泰新安宜保險費豁免附約」,在繳費期間內萬一要保人(大人)身故、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二至六級殘廢、罹患特定重大疾病、嚴重燒燙傷時,可依保單規定免繳保費,該張保單就不會因為父母發生事故,而發生無力繳保費喪失保障的情形。

至於幫小孩規劃保險的優先順序?南山人壽指出,意外險應該最優先。南山人壽發言人潘玲嬌建議,父母替小孩買保險時應首重意外的保障。由於兒童愛玩耍,發生小意外的比例偏高,父母替孩子保險時應檢視意外的保障是否足夠,但由於保險法規定未滿十四歲以下兒童累計保額不能超過二百萬元,家長在替兒童購買保險時也需注意避免超過上限,以免日後萬一不幸意外發生時理賠產生糾紛。

保德信投信則認為,為小孩規劃的保險應該著重在當疾病或意外發生時的住院醫療、癌症險等健康險及傷害險的規劃,壽險的保障只能作為發生不幸時的喪葬補助費。

工商時報 2007.03.30



健保費列舉扣稅 無上限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財政部日前宣布,去年民眾所繳的健保費可全額列舉申報扣繳所得稅。健保局昨天指出,這項優惠限於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者,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採標準扣除額申報者並不適用。

健保局指出,根據新的繳稅規定,月薪六萬元的單身上班族,若符合百分之十三的稅率,可省下一千二百九十五元稅款。同樣月薪的四口之家,雖然平常繳的健保費較多,在相同稅率下,所得稅可少繳五千一百七十九元。

至於平常領取最低投保薪資的受雇者,由於薪資收入低,若列舉健保費來扣抵所得稅,只能少繳一百五十六元。但對於每月薪資超過十三萬元者,今年若按稅率百分之廿一申報所得稅,可省下四千五百卅一元的稅款。

健保局財務處經理鄧世輝指出,往年申報綜所稅時,在列舉扣除額的人身保險支出方面,每人全年最高只可列報兩萬四千元為限,但不少民眾抱怨,這個額度光是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就已滿了,因此去年立法院才修正讓健保費可獨立列舉扣除,且沒有金額限制,「對於平常只繳健保費卻少生病就醫的民眾而言,更為公平」。

鄧世輝表示,有關被保險人繳納健保費的證明,一般受薪階級、職業工會及農漁會會員,都由所屬投保單位開立,做為報稅依據;已退休、無業和榮民(眷屬)等第六類健保人口,則由健保局在近日分批寄發。若遺失單據,可向原開立單位申請補發。民眾有疑問可洽詢健保局專線○八○○○三○五九八。

【2007-03-30/聯合報/A6版/生活】





有人只知道一輩子努力工作賺錢,卻不清楚財富是需要累積的,除了要會
賺錢之外 還要會存錢,更要學會理財!

台長: 小小a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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