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這個標題,借用了朱天心的短篇小說:〈想我眷村的兄弟們〉,不過內容與它全然無涉)
某天晚上,騎車載著米米與米弟,一路馳騁上山回家。快到社區門口時,我刻意把車靠邊停下來,跟一前一後包夾著我的兩兄弟說:「你們沒注意看過夜景吧?現在看吧。」米米注意到山下的萬家燈火,米弟則看到101大樓,兩兄弟都非常開心,我也很得意地說:「家門口就可以看夜景,很讚吧!」
然後,看完了,準備回家了,我問米米:「幫我看一下後面有沒有車?」
「有。」 於是,我繼續停下來等。
社區與指南宮只有公車兩站之遙,等於是這條路上最後幾個社區了,因此,幾乎沒有意外地,那輛車往社區的方向開進去了。是一輛Benz。
米米很驚喜地說:「是我們的鄰居耶!」
我一邊慢騰騰地往前騎,一邊幽幽地說:「錯!那是我們有錢的鄰居。」說完之後,我覺得酸得不得了,而且馬上意識到:這麼酸腐的態度,實在不是教育小孩的好說法。
然後,騎進停車場,我們的車位幾乎在最後面,於是一路看著Benz、BMW、Audi接連出現,終於來到了我們停放一輛無法驕人1.3小日系車,以及兩輛摩托車、一輛腳踏車的所在地,米米讚嘆道:「我們有錢的鄰居好多啊。」
米弟則不識愁滋味地說:「爸爸,我們以後換那種頭小小、屁股大大的車好不好?」他的意思是Lexus,雖然我覺得他的描述一點也不精確。但我還是在心裡這麼OS:是啊,我也這麼希望。
哎呀,好膚淺的內心戲呀,這麼斧鑿的演出,竟只是為了烘托「人比人氣死人」的小故事大道理而已。相較之下,一開頭的夜景欣賞顯得高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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