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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12:47:26| 人氣2,4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Sorry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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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4-1 方懷令

 

我的存在為了誰?我不知道。

我沒有父母沒有親人沒有朋友,當然,也沒有目標。

 

至從孟穎來了之後,一切全都開始變調,她跟我同年,可是卻很聒噪,喜歡當跟屁蟲黏在我身後,讓我覺得很煩。不過我知道,她其實很怕寂寞,就跟當初的我一樣。偶爾,會有個小我們一歲的宇跑來湊熱鬧,但至少我的生活不再那麼枯燥而無趣。

 

這樣的生活結束於我們六歲那年,有一個很冷酷的女人要來領養孟穎。

我只是冷冷的看著一切,沒有任何反應,反正待在孤兒院的人,總有一天會被領養走,這是不可變的定律,妳儘管哀嚎請求,朋友們依然會被養父母所帶走,從小生長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已經習慣了熟人從我身旁消失,然後不久又添增新的生面孔,週而復始,從沒變過。

 

因為我的個性沉默孤僻,在加上右臉頰上還有一道疤,所以我從來就不認為自己也會有被領養的一天。

 

但事情總有例外,我不知道孟穎哪來的勇氣去說服領養她的女人再多領養一個我,得知消息時我只覺得不可思議,也像夢一樣虛幻。

原以為被普通的家庭收養,有爸爸有媽媽,說不定早就有個哥哥或姐姐,但又再次出乎我的意料,收養我的人,居然是殺人集團的老闆。

所以我跟孟穎從小就開始被訓練成專門的殺手,從體能訓練、自由搏擊、到最後的槍械組裝。

 

認識孟穎後,她帶給了我很多不曾奢望的事情,她是我的兄弟。

我也不曉得為什麼要用兄弟這個詞彙,但總覺得會比姊妹這詞彙來的好,畢竟我們從以前就開始出生入死,而不是躲在房間裡玩芭比娃娃。

 

我不喜歡讓人看出我在想什麼,也不喜歡別人過問我的事,從以前就習慣了一個人,獨來獨往沒有任何顧忌跟牽掛,也盡量跟孟穎保持一段距離,因為我不擅長去親近人,所以儘管我跟孟穎是夥伴,還是各自過各自的生活。

 

總之,我是個孤單的個體,不需要多於的人事物陪襯。

 

※※

 

屈指算來,在黯凰待了十三年,我和孟穎都已經是個十八歲的高三生,從原本初級的D任務,漸漸轉成AA級或AAA級。

(註:從初到高為D、C、B、A、AA、AAA、SA、S、X)

 

生活就像以前一樣,並沒有多大差別,可是近幾次的情緒卻開始不穩定,三不五時就想拔槍指著孟穎的頭,不曉得我為什麼會有這種舉動。

 

經過多天的思考,或許原因是出自於那位學妹吧?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她緊緊地抓著孟穎的手不放,表情是這樣的憤怒而有趣,儘管見到我右臉頰上的疤,她絲毫不會感到畏懼,除了黯凰組織的人外,她是第一個敢直視我的人。自從那次起,原本冷冽的內心,出現了些微的轉變。

(以作者的感覺來說,溫度從零下負十度,上升為零下負五度。)

 

我從醫療部那理騎車回來,孟穎這次的任務傷及肩膀跟腹部,好在情況穩定下來,任務成不成功就算了。卻離我想做的事情越來越遠,我想漸漸脫離黯凰,拯救一些瀕臨絕種的動物,所以我需要一筆豐厚的資金。

 

我來到門口,電腦像以前一樣對我說「妳是誰?」

「方懷令。」

電腦就說「請把大拇指緊貼在門上鐵片以確認指紋。」

我依話照做,電腦最後說道「確認身份 主人 方懷令。」

 

我的防盜不喜歡設的像孟穎那傢伙一樣麻煩,這也是為什麼我沒選擇跟她同住一棟的原因,再者,我覺得就算是夥伴也該要有各自的空間。

 

我坐上沙發,有些疲倦的閉上酸澀的眼睛,很多事情是無解的,就像我對自己的心,從來都沒有瞭解過,也不想去瞭解。

 

最後,我的存在到底是為了誰而存在?

 

每天不斷思考著這個問題

 

 

 

可是往往

 

 

 

無解

 

 

 

 

 

 

待續

 

 

 

 

台長: 草木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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