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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8 16:45:29| 人氣3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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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中遇到心儀的人,該展開辦公室戀情嗎?

我想要先問幾個問題:365bet

1.你是一個提得起放得下的人嗎?

2.你和(同職場內)戀愛對象有工作利害關係嗎?

3.你和(同職場內)戀愛對象有上下屬關係嗎?

4.工作和愛情,你比較看重哪一個?

我們一題一題來拆解。第一題,講的是分手問題。還沒交往就要講分手?對,這個叫風險控管。與同事(或上司下屬)工作久了,有革命情感日久生情真的不令人意外,相戀以後還能一起接送上下班多麼方便和愉快(但也有人很不適應和另一半相處時間過長就是了)。戀愛時順風順水,在現在開放社會風氣下,大多數的人也普遍樂觀其成。

但所有戀愛只有兩種結局:一、你們決定分開。二、直到死亡把你們分開……而且前者占超過九成(不負責任大數據)。既然分手超過九成,你能不想想「若分手了該怎麼辦」這種問題嗎?同事間相處會尷尬嗎?你會因為不想面對分手對象而不想上班嗎?那你要轉調還是離職嗎?

俗話說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瀉藥,如果你很確定自己是「無法坦然放下」的那種人,就不要輕易嘗試辦公室戀情。如果真的不慎就是愛上談上了,也不要讓戀情曝光,這是「保護自己 + 留條退路」,因為你不是有本事善後的人。

第二個問題,比較傾向人資專業。利害關係有兩大種:第一種是「有沒有做好利益迴避?」假設一對戀人其中一個從事採購,另外一個從事內部稽核,這很明顯就構成問題(內部稽核的人有機會開後門放水採購案)……如果真的相戀了,建議直接跟人資部門報備,並且其中一人同時申請轉調部門。

但是,上面的假設狀況是在「有制度和規模的公司」裡,如果你從事的是家族型或過分傳統型企業,我建議其中一人直接離職。

構成利害關係的第二種類型是:「相戀的兩人是否有互相判定工作表現的權力?」例如其中一人可以幫另一人打考績。這個肯定會造成組織裡有成員覺得不公平而心生憤恨(只是他要不要發出聲而已)。面對這種狀況,答案跟上面雷同,其中一人一定要轉調或離職,不然就不要戀愛。

讓我們來說說第三題:你和戀愛對象有上下屬關係嗎?你可能會覺得這跟第二題的利害關係很像。不太一樣,我提出這個問題,是想要釐清:你究竟是愛上他,還是崇拜他?或是:你究竟是愛上他,還是疼惜他?職場上,崇拜的感覺很容易發生,通常是下對上。看到對方決策俐落、統領有方的樣子,立刻眼冒愛心,動情激素分泌。

同樣的,疼惜的感覺也很容易發生,通常是上對下。看到對方孤立無門、楚楚可憐的樣子,立刻拔刀相助,俠膽柔情湧現。

但是,請搞清楚,崇拜不是愛,疼惜也不是愛。它們可能是把愛拉出來的線頭,但也可能只是錯覺(錯覺佔大多數)(不負責任大數據 Again)。 面對這種狀況,你只要很誠實的問自己:如果對方不是現在這個職位,你還愛嗎?(真的要很誠實喔……)答案,可以幫助你做出選擇。

我們從理性分析走到感性探索,接著,我要回歸到核心價值觀:事業還是愛情?先不要頂嘴「小孩才做選擇我全都要」,如果只選一個,你人生的價值光譜比較傾向哪?

如果傾向事業,你可以選擇保留自己的職務,溝通協調另一半轉職。如果傾向愛情,你可以選擇自己轉職或離職,繼續相戀。這沒有對錯,只是一個妥協的指標,人生沒有十全十美這種事,或是你可以浪漫一點,把妥協也看成一種美。

當然,還有其他選項:分手、或堅持只要不犯法就是可以在一起、甚至乾脆結婚……只要你冷靜思考過上述四個問題,清365bet楚自己的選擇也願意負起全責,流言蜚語不會困擾你,公不公平不會挫折你……那就勇於追求吧,問心無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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