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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09:32:15| 人氣2,0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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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你是習慣看郵件順手轉寄的人嗎?最近使用中文電子郵件的人,可能會收到一篇函件,寫道坊間有人利用轉寄信件,散佈有著作權保護的內容,等信件轉一圈回自己信箱後,依照信中累積的名單指控轉寄者侵權。而且文中提到,只要使用「密件副本」寄出,就不會被抓,繪聲繪影的說法令人起疑。

這封信裡的標題寫道:「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Very Important」,指出有人熱心轉寄各式文章、圖片甚至音樂、影音,其實是作者散佈具著作權的內容,再蒐集轉寄者名單提出告訴,並以台灣建國中學的李姓老師惹官司為例,要大家小心警惕。事實上,早先台灣媒體針對此信調查,發現建國中學並沒惹電子郵件官司的「李老師」,甚至連台灣警政署及智慧財產局均表示並無此事,顯示又是一篇網路謠言。不過,擅寄含毀謗內容的信件,是有可能吃官司,至於分享有趣的圖文,則看個案而定,法官會酌情裁斷。

以台灣著作權法為例,友人、家庭間傳遞不算違法,但刻意散播外流恐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罪,除非獲得作者授權,註明出處是無法規避責任的。美國方面,根據南加執業的方孝偉律師解釋,美國與台灣、大陸不同,是屬於普通法(Common Law)的國家,民眾創作開發便具產權保護,只是未如註冊商標般具體嚴明,但著作權法認定屬實,但關鍵是散播出去是否被利用為商業牟利,若只是訊息分享無商業價值,便談不上侵權。

方孝偉律師亦提醒,散發未經查證的郵件內容,導致企業蒙受損失者,散播者是有可能被控告的。他特別講道,企業興訟有時並非爭輸贏,而是殺雞儆猴的宣示效果,藉此來遏止惡意中傷的流言。至於「密件副本」轉寄也屬謠言,事實是只要檢察單位要抓,無論什麼樣的技術都能破解,因此使用「密件副本」寄件也可能惹上官司。況且,目前大家廣泛利用的Hotmail,其母企業微軟(Microsoft)從2003年1月起便和全球政府合作,因此無論是用何種方法隱匿,都有可能被檢察機構逮獲,包括收件者最不樂於接收的垃圾郵件,都會讓寄件者落網。

台長: 賣花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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