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據網友於《爆廢公社》貼文透露表現,「柑仔店的飲料,難怪我感覺味道怪怪的」,並將在柑仔店購買的舒跑,和其他市肆的舒跑放在一路攝影,只見照片中不管是外觀照舊色彩都有明明的不同。
對此,很多柑仔店的常客一看秒懂,笑回「柑仔店就是這樣,固然有些沒有注意飲料期限,但很有情面味」、「過時就會有情面味你不知道嗎?」、「傳統雜貨店許多器材都放到過時還在賣,到傳統雜貨店買器材必然要留意」、「多是曬太陽照樣過時了」、「柑仔店有些補貨都是拿新的直接疊在舊的上面,所以要翻一下」。
自從企業化辦理的超商出現後,傳統的柑仔店愈來愈少見,很多民眾照樣會特地前往消費,進展兒時回想的商號不要消逝,而近日,有網友PO出在柑仔店購置的舒跑,卻發現色彩、瓶身都與超商的相當分歧,對此,柑仔店的常客則搞笑回應「這是超商找不到的情面味」。
現實上,依消保法第7條及第8條的規定,業者應確保商品無安全或衛生疑慮,而且必須對商品的瑕疵負起賠償責任,若不當心買到過期食物,或是從食品外觀發現有異常,消費者可以帶食品及購置證實,至原購物所在要求退換貨,建議民眾不要食用疑似變質的商品,以避免侵害健康。(編輯:鍾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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