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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4 11:55:58| 人氣92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如何寫出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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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Zinsser的「如何寫出好人生(Writing about yout life: A Journey into the Past)」一書,我在圖書館裡面已經拿起來過很多次了。不過因為每次看到前面很多和寫作不相關的文章,就沒有繼續往下看。寫作教學書看了很多。不過我還沒有看過參雜很多作者自述的寫作教學書。因為自從上個禮拜看了李欣頻的「非寫不可,不寫會死」以後,我認為應該沒有其他的相關書籍可以寫得比李欣頻更沒有內容了,所以在這樣的心情之下,把Zinsser的這本書從圖書館裡借回家中閱讀。

雖然很多他寫的、關於他自己的文章讓人感覺拉拉雜雜的,不過整體就寫作教學來說,我認為這本書是不錯的寫作教學書。裡面最重要的一個概念,就是寫作時不要貪心,要從小事開始著手:很多回憶中的小事雖然平常覺得不重要,可是因為他對於我們有特別的意義,所以我們才會沒法忘掉。作者認為這些小事,才具有真的可以感動人的情節。他說提出的好些真知灼見,對我即將著手的小說寫作企畫,有非常大的幫助。

 

以下,是我摘錄了書中重要的內容。

 

1.答錄機上的留言

本書主要有兩個前提。第一,注意你寫出的東西與什麼「有關」;第二,從小事開始想。(P.15)

 

2.我讀的那間學校

除了少數專門以地點為重心的文章以外,重點要放在「人」。(P.32)

寫回憶錄時,要先確立你的觀點,然後保持觀點的一致。(P.37)

別寫太多後來的發展。最棒的回憶錄,都只把時間凍結在特定的時間、地點和社會歷史背景之中。(P.37)

 

3.世界比你以為的大

最宏大的故事,與故事的主題往往沒有太多關連,卻與故事的意義更有關:不是寫你在某個情況下做了哪些事,而是寫那個狀況對你造成了什麼影響。(P.53)

 

4.一種享受的感覺

開頭負擔了幾項任務。第一,它告訴讀者:「我是導遊,我即將帶領各位走上這段旅程。」你很清楚你最後會聽到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而且你的疑問將會得到解答。這也使得你非往下讀不可。每一個作家都希望自己的文章開頭能達成這番任務,不希望你看了開頭就不想往下讀。作者像個傻瓜或土包子,置身於他無法應付的處境裡。這會讓讀者產生優越感,並因而覺得無比開心。(P.63-4)

每一次寫作寫作,都想辦法把大工程加以拆解,把它化成幾塊容易控制書寫時間與精力的工作量。(P.74)

 

5.幾個難忘的地方

旅遊文章的寫作者必須更認真地研究他所造訪的地與人,才講得出故事。長久以來,旅遊文學的寫作者太不用功了。(P.91)

我在雜誌數撰寫那些旅遊文字時,學會把我對文化的假設留在家裡。現在,我會捕捉我所寫的每一個地方所蘊含的含意:理解它真正的風貌,或者理解它試圖展現的風情,而不是我期望它以什麼樣子出現,甚至執意要它以什麼方式出現。旅遊寫作與偵探小說不同:旅遊寫作得仰賴許多細節的積聚。我喜歡安排一個敘述方式說出一些細節,讓讀者讀到他原先不曉得的有趣或好笑的事情。而那些細節必須是我覺得有趣或好笑的事情。光有觀察和報導還不夠,你必須把筆下的這個地方與你個人建立起關係。(P.92)

每一個地方都有特點,有某個鮮明的特質,寫作者應該要為讀者找出這些特點。(P.94)

說到底,只有人物,值得懷念的人物,才會使某個地方永遠印在我們心田。不論你去的是什麼地方,都要尋找這樣的人物,然後告訴我們,這些人物的故事如何與你的人生交會。(P.97)

 

7.回憶的運用

你必定會碰到相同的情形。如果你在描寫你自己的某一種嗜好---車或船、馬或狗、園藝或釣魚、音樂或舞蹈,請讓我們知道你一開始是如何愛上它的,以及它如何宰制了你的生活。在我們的嗜好與執迷之中,我們都是怪胎,而人類的奇形怪狀是很有趣的。(P.124)

你在描寫自己的人生時,會花很多篇幅描寫某一地點。你必須給我們讀者一個畫面,說說那個地方看起來是什麼樣子、給人什麼感覺;這時你做的事純粹的敘述。可是為什麼這個地方至今還留在你的心中?因為它體現了一個大於自己這個地方的概念。試著把那個概念找出來。假如非小說類的書寫可以提升到一門藝術的地位,通常是因為那個作者賦予「事實」一個形狀或一個見解---也就是一個概念---而且從來沒有人用這個概念來描述那件事。(P.126-7)

寫回憶的時候,「把旁枝一概省去。要縮小範圍!」(P.137)

 

8.教書的日子

寫作者與編輯者應當做好心理準備,以防哪天一早醒來得知自己的上司在前一夜離開了。倘若遇到這種事,請你繼續經營你的人生,別把精力拿來數落新聞出版業的種種不是。寫作者老是被忽略,這一點是不會改變的。(P.153)

別讓負面的能量削弱了自己的志氣。如果你是寫作的人,你會需要儘可能地製造出正面的力氣。(P.155)

 

10.如何書寫回憶錄

想寫回憶錄,、你必須製造出一套文本。你必須建構出一個有說服力的敘述方式,讓讀者想要一直往下讀。簡言之,你必須練習一門技藝。你永遠不能忘記一個說故事的鐵則:維持張力與氣勢---從你小時候爸媽在床邊講故事給你聽開始,這鐵則便已經化成你的直覺,使得你日後會用這個原則來聽故事。(P.198)

 

以下是我提供的建議:

 

星期一早上,請走到你的書桌前,回想一些在你記憶中清晰得出奇的事件:你第一次參加夏令營的第一天,你的高中畢業舞會和畢業典禮,你與某位老師的一次相處,一場運動競賽,一場音樂獨奏會,你入伍那天,你孩子出世的那一天,勝利的一刻,丟臉的一刻,感受到情愛的一刻。只要是你鮮明的記憶,都可以。

 

把那段記憶喚回來,把它用文字寫下來。描述事件發生的經過,寫下你的感受。你不必長篇大論:寫出一頁也好,兩頁或五頁也行。不過你必須完整敘述這件事:把它寫成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寫完後,把寫奸的東西放進大型牛皮紙信封,然後你繼續過日子:上班,散步,接送小孩。

 

星期二早上,把前一天做的事再做一次。星期二回憶的內容下一定要與你星期一的回憶有關連。如果你星期一寫的是入伍日,那 星期二下必去寫入伍後的第二天。你可以寫你八歲那年發生的一樁插曲。總之,哪一段回憶來敲叩你的心門,就把它寫下來。完全別去設想你正在從事一項長篇的寫作計畫,不要想著你在寫回憶錄,寫文章,寫一本書。你就寫下你星期二憶起的內容,然後把寫下的段落放進昨天那個信封裡。

 

這套流程要天天執行--最好是在每天的同一個時間進行。一陣時日之後,你寫的文字量便增加了。你寫下的這些事件之間下一定互有關係,但這樣做是有好處的。第一,你是在鍛鍊著新的肌肉:記憶的肌肉,寫作的肌肉,組織的肌肉。第二,你漸漸發現,潛意識在這種寫作方式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你睡覺的時候,潛意識可沒有入睡,它忙著在已被你翻攪鬆動的回憶庫裡挖寶,翻找其他的時刻。

 

如此進行兩、三個月。不要不耐煩。不要急著寫出「回憶錄」--那本你在動筆前就想寫的回憶錄。然後,找一天,把你寫出的所有稿件從大信封裡拿出來,一頁一頁攤在地板上。(納博可夫曾對採訪記者說,他用七公分乘以十三公分的資料卡撰寫他的書,而且沒有特定的書寫順序。)然後,你會發現幾件事。

 

你會發現,第一天寫的東西看起來很生硬。這很正常。我們寫作的人都需要時間來讓自己放鬆,來找出我們自然的語態:這段時間往往很長。於是你會注意到,第二個月寫的稿子比較溫暖,第一個月的稿子則顯得比較呆板、比較缺乏個人色彩、稍微做作,也比較像是回頭看有沒有人在後面盯著你瞧。第一個月寫的東西可能永遠派不上用場。但是那一個月的工夫並沒有白費。少了第一個月所做的伸展運動,你就達不到第二個月的自信狀態。

 

就這樣,你慢慢開始找出你的風格--找到你想要的人稱語態,找到真正的你。假如沒有找出這個人,你就寫下出人人都想看的回憶錄了。所有的書寫,都是在紙上對別人說話。請用你自己的方式去說。(P.199-201)

台長: superstar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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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rir‧冷
我想我可以為自己的人生做個能看的背景了。(笑)
2009-02-15 18:05:31
版主回應
Hello!Fenrir,

謝謝你的留言,
不過...為自己的人生做個能看的背景?
什麼意思呢?
2009-03-05 13:34:0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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