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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00:00:57| 人氣2,5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菩薩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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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菩提品>小菩薩_11

   ◎給小朋友的一個遊戲

  近日,讀得煮雲法師編著《我怎樣選擇了佛教》這本書,內心激盪不已,感動萬千,喜而欲泣,久不能平。
  幾多歲月以來,觀看佛教經書,也有近百,深覺佛法之好、佛法之妙、佛法之高、佛法之奧……實是救世良藥、苦海慈航。
  可惜,自性愚鈍,未能將佛法之好、妙、高、奧……筆之於文~供諸在世,令人見而生信,同沾法喜、共趣菩提。
  逢人也僅會說‥
「不信的話,你就自己『試試——看』,當能自知其妙、自得其益……」
  阿文素來,與小朋友,「結緣」不少(不淺),深覺從小,就當以佛法薰陶培育……可惜‥今之教育,是以「儒家」為主,致使孩童,少能接觸佛法,得諸佛菩薩輔導庇護。
(光以「儒教」,實不足「治世」,儒教於「明」可行,
 而「暗」處則須藉「道教」之「鬼神」、「佛教」之「因果報應」,以惕人心,
 使人「明不作惡、暗不欺心」。
 故不倡「佛、道」二教,
 世人明處,表面雖敬於聖賢,而暗處,則無畏無懼以作惡。)
  字典對「佛教」之解,釋其為‥
「宗教之一,創始者為印度加比盧王太子釋迦牟尼,
 教義以超凡入淨、普渡眾生為主;
 信徒均出家剃髮為僧,也有在家的,叫帶髮修行。
 東漢明帝時,始由西域,傳入中國,唐時最甚,現盛行於東南亞一帶。」

(此見「台南.正業書局」,所編之《辭海》。其它字典所釋,皆大同小異。)
  就連一般教科書,對於「佛教」,也只是「輕描淡寫」,只著邊際地,盡在門外徘徊、窺視,而不曾登堂入室。
  一般人視「佛教」,只不過是一種宗教、一種思想、一種哲學,多數人,更是「佛道(佛教、道教)不辨」,混為一談;一般人,也都認為‥凡宗教,都是勸人「離惡向善」的,所以‥信什麼「教」都一樣。
  更有人,指稱佛教為「迷信」!世人有此「偏見」,以致失卻親近佛法之緣;
失卻能夠「解除苦厄、了生脫死」之無上妙法……誠為可惜!
 
      *      *      *      *
 
  日前,與小朋友「混」了半天,玩了些遊戲,機至靈來,也就「設計」了這麼個「遊戲」,只願能藉著這個遊戲,在小朋友的「八識田中」,植下一粒「善的種子」,待來日機緣成熟,自可發芽生長——開花結果。
  這個遊戲的名稱,叫作「阿彌陀佛」,其玩法與「捉迷藏」的遊戲方式,及其規則,都是一樣,只是稍作改變而已! 其玩法如下‥
  首先,要指定一棵樹,或是大石頭、牆壁等地方,當作「殿」——此殿是代表「十八地獄」的「閻王殿」,但也可代表「極樂世界」的「七寶殿」。
(佛經上說‥「心淨則國土淨。」
 極樂與地獄,不過是一心之別、一念之差,
 苟心「清淨」,則於地獄,亦不異於極樂世界。)
  再來呢!要選出一個人來當〈無常鬼〉,人數若多,則可以選兩個無常鬼,一個當〈黑無常〉、一個當〈白無常〉。
  選無常鬼,可用「點手指」的方式來選‥請大家圍個圈,以一手出指,隨便出幾根手指頭都可以,由「老大」為首數起——
一邊點、一邊唸道(唸一字、點一根手指)‥
「無常鬼!無常鬼! 看看誰倒楣!
 無常鬼!無常鬼! 看看點(抓)到誰?
 無常鬼!無常鬼! 點(抓)到就當‥無常鬼!」

  唸到最後一個「鬼」字,看點到誰,誰就當無常鬼。
當然啦!也可以用「猜拳、抓手指、黑白猜」等等,其它方式來選無常鬼,只是‥阿文這首《抓無常》,蠻有意思的——不用可惜!
  找出無常鬼之後,無常鬼便趴到殿上,去數一百聲;其餘的人,則各自找地方躲藏起來。
  最好事先規定一個範圍,以免有人跑得太遠,乃至跑去吃「刨冰」、跑回家去「睡覺」,那就太沒意思了。
  無常鬼數完之後,就開始找人(捉人)。 譬如‥
找到(看到)〈王達誕〉,就大叫‥「王達誕!納命來!」
然後,趕緊跑回到殿去「觸殿」,拍一下殿,叫道‥「王達誕!報到!」
(此便表示王達誕,已被無常鬼,捉拿到地獄,找〈閻羅王〉報到也!)
  不過‥王達誕要是在無常鬼發現之前,或是發現之時,可以趕緊跑去「觸殿」,拍一下殿,叫道‥「阿彌陀佛!」(此表示王達誕——往生「極樂世界」,不為無常迫害。)
  但是‥王達誕要比無常鬼,早一步觸殿,才算往生極樂,否則‥就算下地獄去了。
  其餘躲著的人,任何時候,都可以「伺機」跑去觸殿——如果有把握,在無常鬼之前觸殿的話,否則‥被無常鬼捉到地獄去,「下埸」可就「悽慘」了!
(躲的人,可以伺機轉換躲藏的位置,到有利的地點,再衝出去觸殿。)
  若有兩個無常鬼,那麼〈黑無常〉找到的人,就由黑無常觸殿才算;〈白無常〉找到的人,就由白無常觸殿才算,否則‥兩個無常鬼,一個守著殿、一個出去找,那誰也上不了極樂世界了。 而這時,躲著的人,想「伺機」的話,就得注意兩個無常鬼的動靜了。
  無常鬼如是一一找出(抓回)所有的人,便可以開始充當〈閻羅王〉——
「審叛」那此些「下地獄」的人。
  這時,「往生極樂」的人,就可以代表〈阿彌陀佛〉,救渡下地獄的人——
「一個救一個」,或是「最後救全家」(最後一個,若比無常鬼先觸殿,則可以救渡所有下地獄的人),要「事先申明」好。
  如果選擇「最後救全家」的方式,那最後一個,要是也下地獄,那其他往生極樂世界的人,就不能再救下地獄的人;那些下地獄的人,就得統統接受「審判」,如果‥最後一個人,往生極樂——救了所有的下地獄的人,那就算無常鬼倒楣——白忙一場。
  如果選擇「一個救一個」的方式,那下地獄的人,要是被救光了,那就算無常鬼倒楣——白忙一場,則繼續令其當無常鬼,重新進行遊戲。
  要是有人沒被救的話……嘿嘿!無常鬼就可以當閻羅王「審判」他們——
比如〈王達誕〉下地獄,沒被人救到的話——
  閻羅王就問王達誕‥「王達誕!你生前做過什麼壞事? 從實招來!」
  王達誕此時,就得「坦誠」一些,自己以前,所犯下的過錯,比如說‥什麼時候,去偷拔人家的水果啦! 上一次考試,偷作幣啦! 隔壁那隻貓沒了毛,是被我剪掉的啦! 如是等等過錯。 如果自己不願意講、不好意思講,那就由別人指出他的「過錯、缺點、壞習慣」等等,比如說‥王達誕老喜歡打架啦! 常常不把功課做好啦! 老愛掀女生的裙子啦! 不喜歡洗澡啦! 如是等等惡習。
  阿文之所以如此「設計」,用意就是要讓小朋友們,有一個「反省」的機會,藉此,也可以知道自己的「缺失」,以求「懺悔——改進」。
  阿文有話說‥「衣服越髒越難洗、雜草越多越難除。」
  一個人,有了過錯、缺點、壞毛病,就得趕快改掉,否則‥就會像「滾雪球——越滾越大」,而難以根除;一個人,有了過錯,若不知「悔改」,則‥「地獄有分」,所謂‥「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阿文也說‥「不怕有錯,只怕不知錯;不怕聞過,只怕不改過。」
  一個人,要想活得自在、快樂的話,也唯有遠離諸惡——
活著「心安理得」,也就無須「畏鬼怕人」了。
  佛教有個「自愆日」,在這天,人人皆說出自己的過錯、缺點,或是請人指出自己的過錯、壞毛病等等,在大家面前,或是佛菩薩面前——
誠心懺悔,表示以後,絕不再犯,以求能「清淨自業」,方有往生極樂世界的機會——這個遊戲,目的在此。
  閻羅王「審察」之後,就「判決」‥罰他伏地挺身二十下,或是半蹲五分鐘、交互蹲跳三十下、蛙跳一圈、彈耳朵二十下等等,種種「刑罰」方式都可以。
  雖然‥地獄的種種刑罰,是令人「苦不堪言」的,但是‥這只是一個「遊戲」,可別罰得太「過分」,搞得人家不高興,那就「不好玩」了;為了避免不愉快的事發生,大家可以事先,共同訂立一些刑罰的方式,到時候,由閻羅王,選擇其一,則可叫人「心服口服」——免傷和氣。 既是大家所共同訂立的,被罰就得「心甘情願」——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犯了過錯,就得「敢做敢當」的接受處罰。 (其他人,可別「幸災樂禍」,亦當回頭想想自己才是。)
  刑罰過後,則由第一個下地獄的人,當無常鬼,若其被救了,就順延至下一位沒被救的,重新進行遊戲。
 
      *      *      *      *
 
  這個遊戲,有趣就是當「無常鬼」的,可以「審判」他人,相信大家會——「非常樂意」當無常鬼,不像其他遊戲,當鬼的,臉就「臭臭」的。
  阿文小時候,有個童伴,當鬼老是不甘願,要他當鬼,或是輪到他當鬼,他就當「賴皮鬼」,大喊‥「我不玩了!」然後,掉頭跑了;有次玩捉迷藏,他當了鬼,大家躲了半天,竟然發現他‥不見了。 原來,他溜去「躲」了,本來應該是他找大家,結果‥變成大家在找他一個…… 可真是傷腦筋呢! 不過,他被大家找到之後,下埸慘兮兮的,還罰他當二十次鬼(否則‥以後玩遊戲,都不給他參加),從此以後,他就不敢了。
  這個遊戲的「審判」方式,也可以「適用」於其它各種遊戲——比如說‥
  在空地畫上二、三十個格子(亦可利用樓梯),兩人立於一岸(一端)——「此岸」代表「娑婆世界」,「彼岸」代表「無間地獄」,雙方用「剪刀、石頭、布」,猜拳決勝負,「輸」的人,就前進一格(下一階梯),再行猜拳,如是看誰先「下地獄」,就得接受贏的人「審判」。
  或是改成‥在地上畫二、三十個格子(亦可利用樓梯),兩人立於一岸(一端)——「此岸」代表「娑婆世界」,「彼岸」代表「極樂世界」,雙方用「剪刀、石頭、布」,猜拳決勝負,「贏」的人,就前進一格(上一階梯),再行猜拳,如是看誰先 到「極樂」,就可以「審判」輸了的人。
  也可以像「土地公」的遊戲方式來玩‥
一群人,於空地上,設一個範圍,先選出一個(人數多則可選兩個)無常鬼;
無常鬼數十聲之後,就開始抓人。
其他人,就得「逃命」,逃不過,則合掌喊「阿彌陀佛」,以求保身。
  人家喊了阿彌陀佛,無常鬼就不能抓他。
  喊了「阿彌陀佛」的人,則合掌立於原地不能動,(其他人則可當阿彌陀佛,乘機去「救渡」他——拍他一下。)被救了,才能再活動;而他一活動,則無常鬼又可以抓,誰要是被無常鬼抓了,即行「審判」,刑罰之後,則由「受刑人」當無常鬼,繼續進行遊戲。
  其它遊戲,諸如‥老鷹抓小雞、警察抓小偷等等,抓到之後,皆可進行「審判」……
  也許‥要人坦誠(老實說出)自己的過錯,實非易事——
所以‥為了「顧全面子」,也可以自己亂編(說假的)——
反正‥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如是,遊戲就可以玩得有趣,亦不致傷人自尊。

  而對那些被抓到的人,加以「刑罰」,則可增添遊戲的「趣味」,反正大家「玩一玩」就算了,千萬別認真,也別在意,就可玩得起勁、玩得開心。
 
  阿文煞費苦心的設計,這個「阿彌陀佛」的遊戲,就是想要讓小朋友,與佛「結緣」,雖是一句名號,偶爾持唸,然而,佛經上說‥
「依此因緣,未來終會成佛……」
只是「未來」,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而已!
要不早日行道,則不知還要白白受多苦呢!
  在此,阿文希望‥小朋友們,能夠加以「推廣」——
讓每個小朋友,都能認識‥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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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2.11.13.日 00:00:57
◎潘文良《小菩薩 附錄三 給小朋友的一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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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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