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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2 21:09:38| 人氣1,5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刑法觀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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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進入人家家中偷東西,到底是翻牆而入時就算偷,

 還是在摸索金櫃時才算偷,甚至是否要拿到東西之時才是偷的疑問,

這樣問題不只會發在竊盜罪是否成立的判斷上???

對法益是否產生直接而密切的危險,為著手。

舉例(拔刀.舉槍.確認將竊物品)

 實務上對竊盜的著手昰:接進財物並進而物色財物即為著手。

翻牆並未對財產有直接而密切的危險,

摸索金櫃已對財產有直接而密切的危險,應為著手

台長: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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