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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13:22:52| 人氣4,290| 回應15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急【認養專區】藍波斯急尋主人【暫停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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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樣困境
會將自己愛貓選擇丟棄的方式


半夜下班時
鄰牆的柱子邊
一個大貓籠
裡頭一隻大長毛藍貓

貓兒體型碩大
卻緊張的對我們直呵氣
無法真正靠近
年齡及性別都還無法判斷

將貓兒連貓籠安置在小包廂
水和食物及貓砂

中午一進店
看他
卻一樣都沒動
還好他已從貓籠到桌子底下躲藏

我和真慧在
他試圖要靠近我們
卻還未放下心房
給他一些時間吧

對被遺棄的貓兒
心中有萬般的不捨
每一隻貓兒
無論是自己的貓兒或是他人的
無論是家貓或是街貓
對我們而言都是最愛的寶貝

我們想找到他的主人
目前已有棄養處罰條例
該給所有飼主一個責任和警惕

如何進行 如何尋找
我會去尋找進行該準備的資料和程序
朋友們
若知道告發棄養該預備的資料和程序請告訴我

貓兒 也需急尋一個家

他是隻漂亮的大藍貓
長毛 待在極簡
無法受到很好的照顧

在他未完全適應前
幫他找到一個真正的家
否則等他適應這裡
再送養他
對他等於再一次遺棄

請朋友們方幫忙轉貼這個訊息
謝謝大家

台長: 貓咪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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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中途寶貝 藍寶寶 |
此分類下一篇:藍波斯是女孩

Rumino
I really feel sorry for this cat.
It is terrible for those cats who know
the days spending with human beings
to be abandoned.

Just can not believe why those people
do not have affection on their own cats.

Hope he/she can find a warm home
and be happy.
2008-01-23 16:49:48
版主回應
我就是難以想像
為何會有人將如同家人的貓兒
選擇遺棄

還好藍波斯
看起來還算安定
期待能盡快幫他尋到主人
2008-01-23 23:46:25
Ning
欣儒姐,我把文章轉到bbs上囉。希望小波斯能有好的歸宿。
2008-01-23 18:10:11
版主回應
謝謝妳
2008-01-23 23:46:51
Ning
看到文章的我很憤怒,因為我記得之前欣儒姐你有裝了監視器並在門口貼警告語。
這個主人真的很過份,就把貓棄養在店旁邊。離開店的時候還是會注意到,可是不會被拍到。
這兩天天氣很冷耶,居然棄貓!!這樣差勁的主人應該被找出來懲罰。
2008-01-23 19:15:48
版主回應
是因門口的告示
讓桂花五娃和湊熱鬧和現在的藍波斯
都放置在店外

我也希望能找到棄養人
給他一個懲罰
2008-01-23 23:49:34
QQ
這是我去信詢問簡余晏議員收到的答覆:

您好
依法應該是動檢所的動物保育員來開罰
而且今年的預算收入中
動檢所也有編列罰款收入,但只編了25萬元…
不論如何
希望我們多做一點
至少鞭策動檢所出面查緝
以下是動檢所電話87897158,以及動檢所網站
http://www.tmiah.tcg.gov.tw/newindex.jsp
如果您檢舉之後發現動檢所仍無動作
請再發email給我
我再下便簽來要求動檢所給我回答
謝謝您的努力

平安喜樂

余晏上

以下是相關新聞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最近加強查察夜市非法販售狗狗等寵物,日前查獲一件,將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出5到25萬元罰款。

動檢所指出,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需依動物保護法22條規定向該所申請許可,動檢所將積極輔導寵物商家申請合法設立,如果未依法取得許可而非法販狗者一經查獲,可依動保法25條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動檢所也提供民眾檢舉電話87897158,呼籲民眾不要買來路不明的寵物。

〔自由時報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今天起若隨意棄養寵物,飼主將被開罰最高10萬元罰金!

棄養破壞生態 重罰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棄養動物者可處1至5萬元罰鍰,如果棄養的動物有破壞生態之虞,還可處2至10萬元罰鍰,以往動檢所多採取勸導方式取代罰鍰,但經過多年宣導,仍有飼主惡意棄養寵物,所以,動檢所決定不再寬貸,要為遭棄養的寵物主持公道,保障牠們的動物生命及生存權,從今天起凡收容在動物之家有主的動物,若經過電話通知、掛號信函及公告的法定程序後,在7天內未辦理認領手續,就會開單告發飼主。

動檢所 主動追查開罰

動檢所昨天指出,今年1至4月份包括飼主棄養、環保局捕捉的流浪犬共2976只,其中就有194只留有晶片記錄,在收容初期會先掃瞄晶片資料,透過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民政系統等找尋飼主聯絡方式,進而以電話或掛號信函通知飼主領回,等待飼主前來認領,但仍有少數飼主接獲通知卻不願意領回寵物,讓負責收容的動物之家傷透腦筋,只好透過勸說,甚至登門拜訪,說服飼主領回寵物、善盡飼主職責,過程既耗費時間又耗費人力,因此動檢所決定主動追查開罰,並列為動物保護員年度稽查項目與績效考核。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大部份有主的寵物多半是走失變成流浪犬,遭到環保局捕抓到動物之家收容,但也有少部份寵物是因飼主惡意棄養才變成流浪犬,主因是寵物生病了不願意支付醫藥費,或是因為家庭環境變遷,如搬家或新生兒誕生等理由棄養,但都無法合理化棄養的行為,若飼養有困難應該找尋新飼主接手,或是送至收容所等待新主人認養,而非將寵物棄養街頭,任其自生自滅。



簡議員您好:

想請問關於寵物管理條例裡,
寵物被棄養該如何告發其原主人呢?




--
簡余晏服務處
地址:台北市錦西街 74-1 號
TEL : 2557-0658
FAX : 2552-8458
議會辦公室
地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 507 號
TEL : 2729-7708#625
FAX : 2345-9114
電子郵件: ok@yuyen.tw
blog : http://www.yuyen.tw
2008-01-23 23:23:43
版主回應
謝謝Q Q
給我的資訊
明天我會打電話到動檢所
2008-01-23 23:51:36
笨鳥
你好 我有意收養這隻貓咪
不過白天在上課 請問什麼時候打電話你比較方便呢?
目前家裡貓用具都具備喔 我目前家裡也有養貓咪
2008-01-23 23:45:47
版主回應
我們的電話2362-9734
我們都工作到午夜兩點
這之前你來電 我都可以接到
2008-01-23 23:53:30
笨鳥
那現在晚上12點 方便打過去嗎?
2008-01-23 23:59:32
笨鳥
如果後來沒人收養
你可以考慮我嗎
我願意現場直接帶他去打晶片
以及預防針等事宜
2008-01-24 00:37:57
版主回應
好的
若是台北無法尋到合適的主人
我會mail給妳的
2008-01-24 01:28:05
Ivy
欣儒姊,我是去年搬來大陸 並把貓兒一起帶來的客人,還跟您通過越洋電話的,您還記得我嗎?
針對跟動檢所的接觸我有過經驗,我曾經在天母家附近檢過一隻拉布拉多,有晶片,我第一時間先透過獸醫找到晶片中的主人,但她卻否認狗是她的,我也是氣到為了給她一個逞罰通報動檢所,但一但通報之後,就得把狗狗送去動檢所,並且如果處理未果,動檢所會對資料中的主人祭出罰單,這當中的處理時間狗狗在動檢所住了三個星期....,我每週去看看牠,但那段日子很煎熬,開始問自己對不對,當中我也去看過貓咪的環境,其實政府是有用心,環境都很清潔,但對我們愛動物一族來說,還是會心碎~~~,對於貓咪又這麼敏感的個性來說,我建議還是另外幫牠找主人會比較好,否則依據動保法,要處罰他的同時,她是有權力帶貓咪回家的,但反之 若她是真心不要了,她可以再丟一次,並且到更遠的地方,沒有正義之士的地方...
Ivy
2008-01-24 09:15:51
版主回應
謝謝妳想這個經驗給我
剛剛我聯絡過動檢所
他們也是告訴我
公權力實施
這隻貓兒必須由他們保管
若是如此
我會非常猶豫
因為妳分析的狀況都可能會發生
我的朋友經常進出收容所
我們會商量好
貓兒我們有辦法直接以程序方式
保外出來直接照顧
若無法安全照護到貓兒
我不會讓他再度離開這裡的

妳和貓兒都好嗎
2008-01-24 13:29:49
Ivy
嗨 極簡大家庭的朋友們,
跟大家分享跟動檢所通報後的經驗,關於我撿到的狗狗,最後動檢所找到了牠的&quot原&quot主人,原主人說不是她丟的,狗狗很多年前送給了朋友,住北投,(我卻在天母東路撿到 可見牠流浪了多遠),主人說願意帶牠回家,(這時我已經沒有插手的餘地跟權利,因為所有權歸她)~~很無奈,但我知道這是法令 是制度,話說回來,動檢所的行政程序是,如果原主人放棄,動物必須公開認養,而不能是比方說我已經決定要養,不行!!一定要公開,很多人喜歡牠時就抽籤..之類的,給大家參考一下我的經驗~~

http://ivyyin.spaces.live.com/blog/cns!7F148E7742301FD7!398.entry

http://ivyyin.spaces.live.com/blog/cns!7F148E7742301FD7!474.entry

http://ivyyin.spaces.live.com/photos/cns!7F148E7742301FD7!402/
2008-01-24 09:26:42
版主回應
看完妳分享的文章和照片
我更加確認 不會將貓兒送到動物之家
不是擔心環境的問題
而是更怕原飼主以謊言方式將貓兒接回
再度遺棄
接受這種一再的遺棄與奔波
我會尋到最有利於貓兒的方式進行
這過程若有任何會讓貓兒二度傷害的事宜發生
我都會放棄懲誡原飼主的想法

再度謝謝妳分享經驗
讓我知道有可能會發生不利於貓兒的事情
避開不該發生的遺憾
2008-01-24 13:36:00
QQ
欣儒姊要不再寫封信問簡議員看有沒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如果沒有的話,這種法令有修改的必要...
請她推動修法orz
2008-01-24 14:04:17
版主回應
我的朋友今天會進收容所
明天我們會討論出如何進行這件事

若能推動修法
將是最好的
動物保護的法令
該修改之處實在太多
一時也說不清
每每想到許多正義的背後要付出的代價如此多
都會怯步

但動物若能因爭取
而受到更多保護與尊重
我願意盡綿薄之力

謝謝妳
有了你們的關心與支持
讓一群為弱勢生命爭取權益與生存權的人兒
增添無比的信心
2008-01-24 14:24:07
NEKOchen
還知道要放在鄰牆的柱子邊
這惡意遺棄的意圖太明顯了
這麼漂亮的貓兒
到底哪裡做錯事了
要換得這樣無情的對待...
2008-01-24 18:44:06
版主回應
没錯
就是不想被拍到
只是鄰里監視器
還是能調出的

確定要做舉發
確定貓兒能安全
還是會調出錄影監視器的
2008-01-24 19:31:16
Ivy
欣儒姊,
小妞跟Happy經過四個多月 , 有比較好一點了,雖然還是很愛追逐打架...但我相信牠們可以漸入佳境的,兩隻也因為爭食,所以都變胖了..呵呵!
欣儒姊,要加油唷!為了動物們請命的路是很辛苦很長的,大家相信集合大家的力量,很多事是會不一樣的~~我過年會回台灣,店裡有休息嗎?我很想念滿屋子貓兒的景象,想去看看大家~~
2008-01-25 09:56:44
版主回應
真高興妳能主動聯絡我
自從和妳通過電話
心中一直都掛念著貓兒能否適應新環境
很快的 過了四個月
有伴他們會更活潑與快樂
夫妻能不再分隔兩地
也更加完滿

過年店裡不能休
貓兒太多
不能安心沒人在
期待與妳再見
2008-01-25 13:19:42
QQ
請問現在情形如何了?
2008-01-31 00:17:58
版主回應
動保員還未給我回覆
不知藍兒能否留在這裡
2008-01-31 00:56:48
晶晶
想請問貓咪有人認養了嗎?如果沒有我想認養..我本身也有養貓謝謝!!
2009-05-21 17:53:44
版主回應
已送養
2009-05-21 19:12:47
藍波斯
藍藍太像我家咪咪了。我家咪咪剛走不到一個月,我在他大概兩歲時領養他,他陪了我將近13年。他走了,我好傷心,幾乎天天上網找和他相像的藍波斯,這隻藍藍是最像我家咪咪的了。我好想再養一隻藍波斯,最好是像咪咪與藍藍一樣原主人不要的貓咪。我是上班族,有不錯的所得,足夠支付貓咪的食宿與醫療,我也會細心陪伴與照顧貓咪。如果藍藍的新主人不養他,或是版主撿到其他的藍波斯,麻煩告訴我。謝謝。
2009-07-06 14:20:1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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