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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4 09:15:41| 人氣4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再一樣的生命--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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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在我的生命中也有黑暗的時刻,但主耶穌是我的拯救。我生於香港,是60後的人,在一個小康之家,有三個阿哥、一個細佬; 阿爺、阿嫲都是基督徒,自小在教會長大及在基督教學校讀書。小時候我背了不少聖經金句,中學會考聖經科是是合格的,因此自以為對聖經很熟識了。

 

因為家中除了媽媽,我是唯一的女性,所以很受重視,而我也因為生長在一大班男性當中,所以也變成男性化。小時候媽媽常和我大吐苦水,常說如果不是為了我們,她早就跟爸爸離婚。但爸爸卻很愛錫我們。有時我們很頑皮,爸媽也有打我們的。有一次爸媽打架,我們很害怕,媽媽出走了,我們都很擔心她不再回來,後來她忍氣吞聲的回來了!這些事件對我們的弱小的心靈做成了不可磨滅的印象。還記得小時候媽媽帶我們去「城浸」(九龍城浸信會)聽奮興會及葛培理佈道會都大受感動。

 

當反叛期到了,我也就不再返教會了,一去十多年,那時變得很壞、不理家人的感受、也不知自己活著為什麼,於是試一下祈禱,問下主要我做什麼,因為我隱約想起撒母耳聽到神對他說話的故事,那時的我沒有認真讀聖經,只靠小時候去聖經班及在學校學的聖經科,神似乎跟我說要做祂的僕人,我卻想: 傳道人賺不到大錢! 心裡一直都以搵錢為目標,雖然聽過聖經說: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註:「瑪門」是「財利」的意思)。」(6:24) 我知道是不該的,但因為不了解主耶穌,也就自己定了要在商界發展。

 

我雖然已經受洗,仍不肯返教會,但聖靈不住的感動我,有一次在城浸的崇拜中,我的淚水不斷的湧流而出,又怕坐在身邊的爸爸見到,好尷尬! 終於肯認真地拿起本聖經從頭到尾讀一次,花了三年的時間,跟住《每日讀經釋義》一章一章的讀,發覺神話語的亮光不斷的指引我,我越來越覺得得罪主、越來越覺得主的愛高深--「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慈愛也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103:11-12)

 

我終於覺悟前非,開始在恩盈堂積極事奉,報答主的深恩厚愛,但是生活仍有很多挫折,如失業、失戀… 但主的話不斷的安慰鼓勵。記得在失業時,我想起《約伯記》:「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21)

 

原來真正的豐富不是財富、地位、權力,而是愛的生命;回到主耶穌裡,我真心的將生命的主權歸還祂(因我們原是屬祂的);雖然基督徒的生活仍有磨練,但主耶穌與我們同在、加給我們每天生活的力量、常常與我們同在。

 

2003(沙士的一年)年底,我母親因慢性病去世,那時我仍身處大陸(我在大陸工作了五年多),在這一年灰暗的日子有主耶穌與我同在,我的生命更有韌力--「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3~5)

 

現在的我能夠事奉主是莫大的福氣,因為想更多了解神,在兼讀神學的課程中更了解苦難神學的意義,以往因為想逃避受苦而不願背起十字架,現在卻是一步一步的跟隨主,讓主在我生命中居首位。祂的應許不會落空--「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11:28),如果基督徒看德蘭修女的一生是苦難,他就沒法領略主耶穌為我們死的大愛。 願榮耀頌讚歸給天父!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主耶穌)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10:10)

台長: 曾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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