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燥、令人不耐煩的雨夜~適合殺人動機的產生!
將系板上的文章看過一遍,
依循〈權益股〉的引導來到小魚這塊另闢的戰場;
來到學會的地盤,是該入境隨俗,說話放輕放軟,
還是大鳴大放,當作天庭龍宮喧鬧他一場?
這場烽火連天的戲幕裏,自己該扮演何種角色?
我不想當黃仁宇先生筆下《活著的祖宗》(萬曆十五年.食貨出版》,
將歷史的包袱沈重的壓在學弟妹的身上那是不對的,
只是身為一位局外人,當求知欲無法獲得滿足,
試著由其他管道尋求解答時,得到的卻是......
當yogoo入學會當見習生那年,
我已卸下監事一職,飄然至他處實現我的夢想,
對於學會這幾年的人事興衰,我早已是個陌生的過客;
就我本身立場而言,無權也無心過問學會政務,
畢竟我們當年的表現相較於你們,遜色太多,
雖然我一直對當年人謀不臧耿耿於懷,
但我想任何人投身在當年的場景,
也只能和我一樣寫下《孤臣無力可回天》。
我嘗試著想以一位未參與系會事務的普羅群眾
來解讀系板上的政論,
畢竟我得知的資訊並不會比他們多;
李昌鈺博士在犯罪學上提出破案的桌腳理論
~人證、物證、現場與運氣,
對於系會預算審查會議,無緣恭逢盛會,想重建事實,
身處桃園荒郊的我只能靠mail問人、
從系板上的言論尋求蛛絲馬跡,
然而事實真相是否如板上言論一樣呢?
很怕自己看的是另一齣羅生門亦或辛普森殺妻案。
或許是這幾年工作的環境使然,對法律有種不同的感受,
~ 法律是種無情的正義,它只保護懂的人 ~
法律界盛傳的笑話:
一個婦人為了女兒的問題憤而跳樓輕生,她的丈夫趨前
企圖營救,卻失手從她背後推了一把,墜樓途中,她的
兒子正拿空氣槍對窗外試射,子彈貫穿她的腦部,跌下
樓時,一輛急於救人的醫務車由她奄奄一息的身體輾過
,解脫她悲慘的命運。
好了,問題來了,誰是殺人兇手?
引起動機的女兒、企欲自殺的本身、過失殺人的丈夫、
兒子或醫務車?
系學會是否也會因理監事、幹部與會員間對事務不同的
解讀而造成一場錯誤的悲劇呢?
我想起金成陽三郎在《電腦山莊殺人事件》所描述的合法謀殺,
一群網友每人做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導致一名陌生人的名亡,
望著系板上發表言論的id,
電腦山莊的那群網友當初不也是用id在網上討論謀殺的事宜嗎?
你們也是在進行合法謀殺嗎?
我在令人焦燥、不耐煩的雨夜裏想著。
syphilis 筆
200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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