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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9 20:58:27| 人氣911|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觀點】將阿扁釘上十字架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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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觀感上說起
 
 
假如你有一個長輩﹝例如老師或長官等﹞,他是你最尊敬、期待的人物,但某一天,他卻做出最令你不齒的行徑時﹝例如對你性侵..之類的﹞,你的心情會是如何?
 
阿扁曾經是太多人心目中期待的英雄人物,但其表現出來的形象,卻遠與人們心目中的期待有嚴重落差。這種落差,必然會使原本想支持他的人也使不上力,只剩下一小部分對他的政治人格仍然深信不移的人,以及另外一小部分雖早已不信任阿扁,但卻為了更大的理想而不得不挺他的人,還願意替他聲援司法人權。
 
如果僅從媒體上所看到的一切來判斷扁案,一般小老百姓很難不對陳水扁憎惡地想對他吐口水。
 
但全台灣,到底有幾個人能夠從阿扁自己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切?即使是阿扁是一個十惡不赦的貪汙犯,但其觀點與思考邏輯,總也有值得眾人加以深入研究、體會之處。
 
人性的善惡,有時不是如表象所見的那樣絕對。去體會阿扁的思考邏輯,目的也並不在於要去被阿扁所說服,而是為了對人性能有更多一點了解,對人生、對世間都能有多一點體悟。
 
我看過「台灣的十字架」一書,可以感受到阿扁自己看待此事的觀點,與主流媒體上人們所看到的阿扁形象,確實有著巨大的落差。阿扁此刻的心情,應該可以用「虎落平陽被犬欺」來自我解釋。
 
然而,從他一直寫書等作為來看,雖然有從政治策略挾群眾支持以自保的解讀觀點存在,但我更注意到,他似乎真的已有被關到死的心理準備,並且因此而提前尋求歷史定位。而出書與法庭上的慷慨陳詞,也都是其提前尋求自我歷史定位的手段之一。
 
 
二、惡法亦法?
 
今日自由時報專欄作家的金恆煒,撰文批評檢察官林怡君以「貪婪」作為起訴阿扁的陳述理由;金恆煒的說法在法理上沒有錯,但卻與一般人民對此案的期待有落差,並且容易讓人誤以為金恆煒在力挺貪婪。一般人民當然希望是非黑白能夠水落石出,貪婪自然是罪惡,即使沒有貪汙,也仍是罪惡。因此金恆煒這篇文章,說服不了社會大眾對扁案的認知態度。
 
此外,檢察官林怡君所陳述的起訴理由固然政治立場太過鮮明,證據力量太過薄弱,但這一副大義凜然的口吻作為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之修辭角度而言,也不能說有何不可,因為這也是檢察官撰寫類似文書常見的語氣,更何況面對此種世紀大案,檢察官若因此而希望能夠把起訴理由寫得文辭並茂,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為奇。
 
檢察官林怡君所陳述的認為阿扁“貪婪”之理由,確實有些膚淺,顯然並未命中要害,在法理上可受攻擊之處太多;真正比較有深度一點的對話是另一位檢察官林勤綱的陳訴理由:支持扁者,「不願面對他可能涉貪的事實」,反對扁者,「則不願意面對這個人在犯這麼大的錯誤的背後,在他的本性上,是否可能存在我們所不願意面對的善良」。林勤綱還聲淚俱下。
 
林勤綱不愧曾經與阿扁同為黨外改革運動的推手之一,這段話表白了其內心當中對於「法理哲學」觀點的堅持。然而,很可惜,林勤綱這種堅持卻是一種不夠進步的思考方向。因為,林勤綱這段話,仍然陷入類似於“惡法亦法”的迷思。
 
當一個人自認高尚的政治動機如果與法律有衝突之時,如果此時的司法本身已經無法執行正義,則身為這種非正義司法體系一員的檢察官,就面臨了價值判斷上的艱難抉擇。檢察官如果選擇服從法律,則極有可能傷害了實質正義,但若選擇不服從法律,則一方面自己要為此付出違法受刑代價,另一方面,自己仍可能對於真正的實質正義為何,並無確定之把握。
 
林勤綱在面對這種抉擇時,顯然選擇了服從法律;所以他以司法執行者的面貌,親自要求阿扁認罪。但看在阿扁自己的眼中,恐怕也不過把林勤綱當成是一個「不義司法體制的爪牙」而已。這裡頭就反映了阿扁與林勤綱兩人對於「法律哲學」觀點的根本歧異。
 
對於當年投身黨外運動的人士來說,應該大部分會承認,「法律並不是道德裁決的終極準繩,甚至也未必能夠代表正義」。理想的法律哲學觀點,必然會反對“惡法亦法”這種容易讓法律淪為霸權宰制工具的邏輯。
 
“實質正義”對不少人而言,也許感到人言人殊,也許難以明確定義清楚;但不能以此為理由,就用法律來取代其定義。因為法律僅僅是一種工具,不該反客為主成為目的本身。
 
良善之人,用法律來追求正義;然而邪惡之人,則利用法律來遂其惡行;法律的工具性本質便是如此。這恰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本應是十分淺顯的道理。
 
 
三、十字架與基督精神
 
今天,深信基督的林勤綱哭著對阿扁說:「 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用來彰顯那些你曾經去樹立的美好價值 」。
 
這段裡頭,林勤綱不知是否自覺到一個嚴重的問題所在?被釘死在十字架者,不是別人,正是林勤綱信仰最深的主耶穌。
 
假如林勤綱確實承認阿扁的內心當中,也有一點基督般聖傑崇高的政治動機存在,深信基督的他,怎麼可以扮演羅馬帝國的劊子手,而親手把耶穌釘上十字架?這樣做,與背叛耶穌的猶大又有何異?
 
如果說在十字架上釘死阿扁並非林勤綱的本意,而林勤綱只是一個執行法律的棋子而已,那也無異於說,林勤綱並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而只是一個不敢為了追求正義而對抗體制的軟弱罪人而已。
 
固然,神愛世人。耶穌會赦免你的罪。然而,林勤綱啊,如果你在把阿扁釘上十字架時,內心中也曾有那麼一絲不安與惶恐,那你確實就不配稱為基督徒!因為,當上帝把拯救耶穌的機會交到你手上時,你卻選擇了釘死耶穌!
 
在我解讀,儘管直到如今,林勤綱並未認定阿扁如同耶穌,但從其話語中以釘死在十字架上來比喻將阿扁起訴,並且聲淚俱下看來,這表示其下意識其實對於「釘死阿扁」感到一股強烈的良心不安,因為他也隱約意識到自己有淪為劊子手的可能。
 
 
四、多重觀點
 
扁案真正的爭議核心,並非在於「法律層次」,而是「政治層次」。從政治層次而論,至少有八方的觀點值得關注:
 
對於社會大眾的觀點來說,多數非屬知識菁英的大眾,關心的是「阿扁是否真的有貪污?」以及「馬英九是否真的有假藉司法來迫害阿扁?」
 
對於藍營人士與親藍媒體的觀點來說,扁家人這種攢聚錢財舉動,自然屬於非法的貪污行徑,既然非法,就應該判罪坐牢,不論其理由多冠冕堂皇,「縱使只貪污十元也是貪污」。
 
對於綠營人士來說,扁家人攢聚錢財是否有高尚政治動機難以確定,但不希望整個綠營因此案而被拖垮,也更不希望司法體制喪失保障人權的功能,而淪為執政黨打擊異己的工具,遂行政治追殺。
 
對於阿扁自己來說,其應該會自認為家人這樣的攢聚錢財行為,是其為了對抗國民黨不公不義黨產的不公平競爭,以及為了深化鞏固台灣民主,所必須採行的必要之惡;同時也是為了台獨建國必經的步驟;恰如當年孫中山海外募款,是為了替革命累積必要的資源。
 
對於中共來說,阿扁如果能被定罪,象徵著分裂祖國的台獨勢力一次重大挫敗,台獨份子在台灣島內註定不得人心;因此替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目標前進了一大步,台灣南部人遲早會認識到兩岸同屬一家人。
 
對於美日政府來說,阿扁的羈押與受審過程是否公平、司法人權是否受到合理保障,美日等國政府高度關注,嚴密注視;假如馬政府確實有流露出假借司法迫害政治異己的跡象,美日等國政府必然不會坐視不管。但即使如此,美日也會衡量台灣內部現實政治勢力此消彼長的關係,不至於對扁無條件支持,也不至於否認馬的合法統治地位。也就是說,只要台灣民主沒有倒退得太明顯,就會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頂多罵一罵而已,不至於直接干涉台灣內政。
 
對於國際社會的輿論焦點來說,普遍將扁案當成是台灣是否民主倒退的指標之一;同時也是台灣藍綠勢力消長、統獨勢力消長的指標之一。
 
對於海外反對中共的民運、法輪功、疆獨、藏獨等團體來說,扁案代表了台灣綠營的挫敗,也是馬政府親中路線的勝利;由於台灣在綠營執政時代對這些團體給予較多支援,但馬政府上任後卻與這些團體從此疏遠,因此這些團體自然會把扁案當成是中共勢力擴張、而反共力量消退的重要趨勢指標。
 
總之,扁案雖然各方有各方的觀點,各說各話,但並非是一場羅生門。在事實層面,案件已經調查的頗清楚,剩下的只是各方對此事實各有不同的詮釋角度與觀點立場而已。
 
 
五、我怎麼看待?
 
至於你我,又該如何看待扁案呢?
 
我想起了塞凡提斯的「唐吉軻德」。一個奮勇對抗風車的騎士,他到底是可歌可泣的正義勇者?還是昧於現實的蠢蛋狂人?
 
也許一切的革命份子,其政治狂熱的程度,都會有點像唐吉軻德。但假如革命份子革命成功了,唐吉軻德會否換個名字,成了「救世主」?
 
不論古今中外,歷史往往就是成王敗寇,儘管說來很殘酷,卻不能不認真去面對此一現實。對於陳水扁這個名字,在當今時空背景下,已難有公正客觀的評價。因此,與其用非忠即奸的二分法來看待,我寧可對人性更多一些理解、體會、與包容。
 
我認為阿扁比較像王安石,而不是秦檜。這是我個人的理解。你也許有你自己的觀點也說不定。
 
從這層意義上講,陳水扁幫我們都上了一課。儘管眾人的解讀不同,但我們對人性的理解,都因此而提升了一層。

台長: 天光

醒世鐘
違反道德規範,有三種角色,即使站在人性的角度,予以諒解寬容,也不容有任何藉口任其辯解,而自圓其說。

一是政治家(領袖),一是宗教領袖和為人解惑的教育工作者,他們在個人操守上,必須有所規範,不容有違害世道人心的瑕疵。他們的道德必須高於他們的權威。

細讀本文,台長從各方論點陳述扁案,儘管看起來力求公允客觀,但讀者仍解讀到台長敍述的如下事實:

<阿扁是值得被諒解同情的>,反而置法律公義於薄弱無力,陷執法者於劊子手的罪名。

今天撇開陳水扁的政治身份不談,假設他是一般軍公教人員,他的貪污行為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刑;本來就是天經地義,不容置疑的。<貪婪與否>不構成犯罪的條件,重要的是貪污的事實和行為。

什麼叫執法的爪牙?這樣的說詞顯然是有偏見的
還有陳水扁為台灣背過十字架嗎?應該說台灣百姓
替他受過吧!有個貪污的總統,真是叫台灣人民抬
不起頭來。 

其實台灣一般的百姓都很善良寬容,不分黨派,大家之所以看不過去,是阿扁耍弄了百姓,把百姓當白痴,他
欠人民一個道歉,拿了納稅人那麼多錢,為什麼還裝無辜,演戲耍蠻橫,訴諸政治迫害,拖人下水;這完全是陳水扁欲圖諉過,避重就輕,混淆民眾視聽的把戲。

如果法律在這個案件上,沒有讓陳水扁還台灣人民一個公道,那麼台灣民主就是個假象,不管誰當政,都收拾不了台灣民主的爛攤子。

陳水扁辜負了台灣民主,陷民進黨與台灣人民於劣勢,
政治領袖敗德,等於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國格。動搖社會的價值觀。

南韓總統因而自殺,陳水扁竟然連個<悔意>都沒有,就算他對台灣有貢獻,然而後過不抵前功;陳水扁不向人民道歉,就是開民主的倒車,欺負民進黨,欺負台灣人民。
2009-07-30 20:02:43
版主回應
你的解讀是標準的藍營與親藍媒體觀點,是否公正客觀?你自己應該心理有數。

同情一個人與否,未必要與政治立場扯上關係。此外,不論是否同情一個人,都不見得會影響社會正義與公理。

社會正義與公理,從實務上講,必須要有健全的法治環境與政治環境才能實現。然而,目前的台灣擺明了欠缺健全的法治環境與政治環境,因此硬要用「合法/非法」這種膚淺的二分邏輯來探討扁案,誤以為這樣就可以得到正義,實在是見樹不見林。

假如阿扁真的如統馬可仕、全斗煥、藤森,為何會有一大群美日歐等國政要和學者出面關切其司法人權?馬可仕、藤森、全斗煥等人在受審時,有過這樣一批人出面關切其人權嗎?

如果扁案在審理的過程中,確實謹守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與司法程序正義,又怎會有這樣一批人聯署來關切此事?

想想看,今天假如被公審的人是孫中山,而法官則是清廷法律體制下的法官,那西方世界的輿論會如何解讀此事?

孫中山當年也曾因為巨額帳目交代不清,被其盟友視為貪汙,鬧得眾叛親離。只差沒有被司法審判而已。

如果只因為存在密帳,就認定扁貪污,那顯然是違反了無罪推定原則。因此,這事情必須慎重。不該如你這般論斷。
2009-08-04 21:00:05
一個人的咖啡和天光
扁案於911正式宣判,果不出關心此案的眾人所料,扁珍都遭到無期的極刑判決。

本案如果純就就法論法,則明顯有程序瑕疵,包括換法官、無限延長羈押期間、辜仲諒無罪、未收賄的馬永成林德訓遭重判、陳致中等家屬遭判刑、與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相比顯得雙重標準...等等,都顯然違背司法慣例,因此這份判決書的效力顯然沒有那麼強力。

如果考慮社會文化與政治因素,本案從頭到尾都與這些脫離不了關係。藍綠紅三方政治力介入甚深,只有政治白痴才會相信本案的審理能維持完全的司法獨立性。

總之,這是一個歷史轉折點開端。如果有任何見不得人的內幕,或許會從此開始掀開。
2009-09-12 22:28:54
一個人的咖啡和天光
日前與扁案有關的法官周占春、洪英花,因為判決標準或相關發言比較有利於扁案被告,遂遭到檢調系統以及司法院高層某些動作,似乎欲收「殺雞儆猴」之效。

台灣司法體制,沉淪至此,已經成了政治角力的擂台,實在令人感到哀慟。

馬英九誇口稱要塑造「百年公義」,然而,後世的歷史,會如何看待今天這一切明顯有著操弄痕跡的司法體制?

一個前總統貪汙與否,對國家的傷害,恐怕遠不如一個原本應該超然獨立的司法體制淪為政治角力擂台所造成的傷害!

真正的民主國家必定是這樣:
前總統可以坐牢,而民主政治照樣正常運作。


真正的民主國家必定不會是這樣:
司法受到政治力介入,喪失客觀獨立與公正,而媒體、政府、甚至人民對此麻木不仁,依舊宣稱我們擁有一個民主政治。
2011-01-07 16:42:04
天光
【扁的死活與你何干?】

當國際人權組織也來關心扁的身體狀況時,並且警告如果扁在獄中死亡將造成台灣嚴重紛爭時,台灣人卻因長期受到輿論誤導,至今還在醉生夢死,渾然不覺扁的死活與己何干......

哪天一覺醒來,發現陳水扁已死;人民上街頭暴動,政府開槍鎮壓;這時你立刻就會知道,鎮壓完下一步就是「戒嚴」!

然後下一步就是「搜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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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這則新聞轉貼自: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2063896
2012-11-06 13:30:22
版主回應
華府人權行動中心: 台灣前總統的尊嚴必須得到尊重

美國華府人權行動中心(HRAC)11/1日發表對陳水扁人權的調查報告:
相較於它的過去,我們肯定台灣的大幅進步。秉著意願和智慧,台灣與韓國同時從集權政府成功演變成一個多元化的民主制度。在東亞,雙雙是尊重人權與國際準則的表率,也啟發了其他國家邁向民主。但是令人不安的是,目前台北的領導者馬先生似乎已經迷失了方向,恢復過去的集權政府心態。

華府人權行動中心今年九月造訪台灣,對兩任總統陳水扁被監禁的狀況進行評估。從醫療專業人士的證詞,已經出爐的診斷報告,與各黨派官員的會談,以及與陳水扁本人的面會,本中心對陳先生人權處境的了解已十分明確。

陳水扁四年來被監禁的狀況是造成他健康惡化的主因。目前他痼疾與新病併發,極需醫療。簡單地說,陳先生被台灣的監獄系統惡劣虐待。有多惡劣?他的牢房太小,睡覺時腳都無法伸直,每天被關在牢房中,超過23小時,沒有床,沒有桌子,沒有椅子,一個明亮的日光燈每天24小時開著,提供照明,所以監視器可以監看他的一舉一動,甚至當他使用沒有沖水設備的糞坑也不放過。他的罪行,如果真有,也是非暴力性。相較之下以暴力侵犯人權的秘魯前總統藤森被關在有四個房間的牢房,美國的尼克森總統也被赦免不曾監禁。兩次贏得台灣總統大選的陳先生即使不被赦免也應在監獄裡享有一些禮遇。

然而監獄當局,司法部,特別是馬英九自己都不願提供完整的醫療保健給這位前總統。這直接造成陳先生健康的急速惡化。我們與法務部的會談中,法務部長向我們再三保證,會提供陳先生公正和充分透明的醫療保健。然而,這些承諾大致都被丟棄或忽略,讓關注人權或關心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聲譽的人士十分痛心。

我們再次呼籲馬團隊、司法部、立法院長、台北市市長的辦公室、國民黨本身以及所有有意維持台灣在國際上被當作一個成熟民主的相關人士。我們要求讓陳水扁先生接受一個全面和完整的醫療照顧。醫療團隊也應廣納人才,更要考慮給予他保外就醫,大赦,或軟禁服刑。根據陳水扁這四年被監禁的結果,我們的判斷是,陳先生應該被釋放回家以恢復健康,甚至平靜地死去。馬政府對這個人已經做了太多的傷害。雖然目前他在台北榮總精神病科接受診治,但是仍然受到威脅,預計住院一個月後即可復原,會被送回到台北監獄。在台灣有些人甚至可以預測心理疾病復原的時間。這項超能力十分驚人。

陳先生有許多嚴重病狀。他四年的監禁已導致心臟疾病,呼吸困難,小便問題,睡眠呼吸暫停,口齒不清,口吃等等。他更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的憂鬱症和被害妄想症。陳先生的核磁共振測試影像中,已發現至少16處疑似腦梗塞或小中風的白點。他從頭到腳都是問題,只有長期護理照顧,才有機會復原。出院後直接送回監獄等於對他判處死刑。由於台灣社會分歧嚴重,本中心認為這種後果會造成台灣政治從此紛爭不斷。

台灣的政治紛爭隨著這位前總統的健康逐漸惡化。足以維繫多元族群的社會團結,也逐漸崩裂。馬總統目前的超低支持率就是明證。

根據我們見證馬政府雖作出承諾然而一再食言的經驗,我們深信照顧陳水扁健康的唯一方式,必須是將他交由獨立醫療團隊診治,或是假釋、大赦或軟禁。監獄當局很明顯沒有決策權,掌權的總統辦公室更沒有意願讓他受到完善醫療照顧,似乎執意迴避對所有台灣人民的應負的責任。

本中心歡迎任何有興趣的記者前來採訪,我們也願意發表評論給決策者。我們更會尋求更多管道盡全力提高國際社會對這個問題的關注。我們與人權團體,與台灣人民,以及所有關心國際社會準則的人士都站在一起。我們與陳水扁的健康和醫療福祉站在一起。我們很高興美國國會的民主黨和共和黨人士也支持陳先生的保外就醫。我們也邀請台灣政府當局在精神上,言語上和行動上與我們站在一起。我們期待馬政府儘快加入我們的行列。

2012-11-01
2012-11-06 13: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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