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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7 13:08:49| 人氣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租車,停車不熄火罰6萬? 媽呀!要賺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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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早就要求司機停車要熄火,反而是乘客比較不能接受!」花蓮市金華聯遊覽車公司董事長許兆麟及高雄市金喜遊覽車公司董事長江其興等人都表示,支持停車熄火的政策,公司甚至透過衛星定位系統監看,如停車超過規定時間未熄火,公司會對司機記點處罰。



北北基地區的遊覽車業者及計程車隊對新政策也多表示樂觀其成。不過個別攬客的計程車司機及部分民眾有不同意見,認為需考量臨停實際狀況並有相關配套。

「業者絕對願意配合。」北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台灣租車旅遊集團總經理徐夢育表示,曾估算過,若遊覽車怠速、不熄火,一小時油錢大約是一百五到三百元,能通過該法不但省荷包,也對環境有幫助。

徐夢育說,遊覽車載客到達定點時,常有遊客不願意下車,這時車子必須保持運轉,他建議政府及媒體應宣導,政策執行才會完整。

「合情合理,日本早在十年前就這樣做了!」有一百零六輛遊覽車的金喜遊覽車公司董事長江其興贊同這項政策,並說他五年前就要求司機,只要停車超過五分鐘就要熄火,公司也會透過衛星定位系統監看司機是否確實熄火,一旦未落實,馬上會打電話「提醒」。

怠速逾時不熄火最高可開罰六萬元,在竹科上班的陳郁欣驚訝說「這是兩個月的薪水耶!」公務員林貝嵐也直呼「我的天呀!罰這麼重!」台商劉正義認為,三分鐘時間太短,有的車子熄火再發動,排放廢氣反倒更多。

文章來源: 聯合

台長: 租車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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