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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2-01 21:54:57| 人氣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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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稱之為陰影~
當它發生在你身上時....
真的很少有人~願意對別人說出這種事~
當你真的受不了精神上的壓抑時~
你會發現~你沒有聽眾...

是的!
大家知道那對女性會造成很大的打擊~
不過~卻沒有人肯聽!
為什麼?不說不想~就不曾存在嗎?
我想~並不是!

要受傷的人絕口不提就可以忘記?
不可能!
畢竟那是那麼真實而可怕的存在著~
人會忘記許多情人~許多朋友~
甚至許多親戚~
但就是沒辦法忘記給予自己傷害的人!

特別是..那種痛太深太深~
不旦自己不能說給人聽~
也不能自己記得!

你八歲發生多少事能讓你記得?
我只記得那個可怕的臉孔~
你和幾個人上過床?
我只記得我在幾個人的懷裡掙扎過~

幸運的是~我雖然無力揪出犯罪者~
但卻可以不否定愛的存在~
我雖然自責過~也還能活出自信~

有人打趣的這樣說~
就當是被鱷魚爬過吧!
也是阿!在鱷魚的腳下~我竟還能生存!
怎能不更愛自己?

雖然還是會害怕與異性的相處~
在我的情人面前我依然自在~
不否認我心裡會有疙瘩~
但是我要愛自己~要懂得堅強~

"台灣"這個社會對強暴的認定~
需要太多的證據~
也需要太多的時間~金錢~
所以無力的女人們總是靜默的承受~
身體自主權的被侵犯~

只能在心裡一聲一聲的責備~
其實~許多的議題已不是那麼重要~
身為女人~我只等待~
司法給女人的正義...

為什麼被強暴非得拿性命為賭注~
被強暴後還活著~並不代表沒有反抗~
難道所有的女人~都該用生命抗議?
難道沒有非活下去不可的理由?
為什麼還要給予"為什麼不誓死抵抗"
的責難?該死的不是受害者~


如同被搶劫~用不著誓死抵抗~
也用不著被搶了所有財產而失去活下去的理由~該死的~也不會是~
被強行侵奪了"身體"的人!

轉貼一篇很不公平的待遇~
沒錯~它發生在台灣~
就是這樣的司法環境~

女人看到了歹徒的臉,她甚至試圖讓歹徒講話,記下歹徒聲音的特質。然後第二天一早,她就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到警察局去報案。她向警察局的女警做了非常非常完整的筆錄。在女人鍥而不捨的努力下,一個月後,女人在警察局的檔案裡找到了這名在許多年前有過強暴前科的強暴犯。然後,女人請了一位小有名氣的律師,把這個案子送上了法庭。

一個年輕的檢察官受理了這個案子,由於女人所聘雇的律師還算頗有名氣,所以年輕的檢察官在與她及律師的幾次面談,都顯得相當熱心。然後,偵察庭正式開始了,女人說她從來不知道我們的司法程序是這麼的冗長和無效率,讓女人最感錯愕的是,在開完第一次偵察庭後,那位年輕的檢察官告訴她,由於她沒有在被強暴後立即到醫院去驗傷和取出體內的精液送去化驗,所以,法官認為這個案子的證據有點薄弱。

這個案子的偵察庭大約是平均每一個月開一次庭,每次的開庭,法官都需根據女人的筆錄,重複女人被強暴的細節,反覆地問女人:『是不是這樣?』甚至還問了許多女人個人的私生活,包括有幾個男友,有沒有性關係……等。

偵察庭一共開了六次,前後將近九個月的時間。而那年輕的檢察官,甚至律師都也開始顯得心不在焉。

在偵察庭結束後的不到一個月,那名嚴肅的法官在庭上宣判此案因證據不足,歹徒被判無罪。女人看到那名強暴犯露出笑容,那名強暴犯大步地從她面前走出大門,在走下樓梯時,他還回頭看了女人一眼,那個在一年前深夜強暴她時一模一樣的眼神。

女人說,在宣判後,有一、兩個月,她幾近崩潰,自己開的小公司關了,男友也走了,一切都像一場噩夢。

故事結束了嗎?

三個月後,女人在某個晚上將近一點回家時,她在一樓的樓梯間被那名強暴犯用刀威脅著進入了她的家,歹徒用了保險套再度強暴了她。

台長: Nancy-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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