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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沒有父母的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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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小助理週記 第二回




2001.12.21

或許是我將前一回將情況說的太嚴重,很多朋友紛紛作如是反應。
我報到一週之後。我反而覺得自己很幸運,因為在派出所可以最直接和
老百姓接觸...能學到和看到的事也會是最多的。我想這是很好的社會歷練。

派出所是警察機關最基礎單位,在有限的人力和裝備下,大多只能消極的受理民眾報案。
很難進行『犯罪預防』的工作,主動積極的偵查以減少犯罪..
正如大家所知的『大法官釋憲案』,又再度讓警察更難去主動積極的偵查犯罪了。

或許是巧合吧!也許不是....週末的犯罪率會比較高。
我發現幾個現象,值得注意。上個禮拜日,我值班時,僅僅一天就有三件
機車搶奪婦女皮包案發生,一天之內三起,比例相當高。

我誠懇的呼籲,女孩子提著皮包在街上時,請記得要盡量告著路的內側
(遠離車道的那邊)走,手上提的包包,也盡量提在背向車道的那一方。
這樣,機車騎士,較難下手行搶。

還有,別把手機、各種證件全部放在包包中。
各種提款卡、信用卡,別帶太多....最好只帶必須的證件、
提款卡、信用卡別帶太多張。

因為,帶的越多,損失和善後工作也越辛苦。
鑰匙最好分開放,很多被害人,因為皮包被搶,連自己的家都回不去、汽車、
機車都無法使用。

還有,機車的失竊率,也實在很高。連機車車牌都常常會被偷。有時
一天多達五、六件。
如何預防呢?坦白說,沒有。只能夠說,麻煩一點的話,多裝幾個鎖...
看看能不能讓小偷嫌麻煩...知難而退了。
比較機警一點,就要注意地區..通常比較容易被偷的是路口,停車場較少。
因為後著有較多人會出入,前者容易利用柱子或障礙物掩護行動...

其實,我覺得我這警察(兵)?過得蠻愉快的!
警察的世界,不是大家想的..官兵捉強盜,那麼單純。
通常,我們出去值勤時,是很明顯惹人注目的。(制服之故)
而犯罪者,都躲在暗處。要當面遇上,就地逮捕他,是談何容易的事?
不知道要巡邏多少次,才會遇上一次突發狀況?(需要很迅捷的反應)
然而,為了不知何時的一次,每次出去都要戰戰兢兢、小心戒備。
又怎麼能說是輕鬆的工作呢?

站在交通繁忙的路口。(一間百貨購物廣場的門口)
身旁的來去沖沖的不是上班族,就是購物的旅客。
他們看到我的裝扮,除非必要應該都不太想理睬我。
雖然還不至於用敵意的眼神看我,不過我想他們覺得我很礙眼。

這也沒辦法吧!我們畢竟是去作討人厭的事...取締違規、開罰單...
大法官釋憲後,我有一次去敲汽車駕駛人窗戶,提醒他別講行動電話。
還被後面的機車族噓聲以對呢...

我覺得自己蠻快樂的....有很多自己的時間。(沒值勤時,可以出去散步)
剛開始很不習慣所內都只用台語講話(是各種不同地方口音的台語)
我還是過了一週才逐漸聽懂各種不同地方口音的台語。(我原本就會台語)

學長們輪流請我們吃飯,他們會鼓勵我讀書。(看到我讀書就誇獎一番)
甚至,我還把自己帶來的書堆在學長的桌上,學長也不會不悅。

大家都過的如何呢?趕快告訴我吧!

有好幾天,有一個才三個月大的小男嬰。沒有名字、沒有戶口。
大陸母親被遣返大陸,戶籍上的台灣父親不承認是他的孩子,
他在無人扶養下只好送交社會局,到孤兒院扶養。
星期三的早上被帶走了。

我好幾次看著他,暗中希望他克服艱難,很順利長大成人。
二十年後,如果他變成英俊挺拔的青年回來,或許學長們都會覺得不可思議吧!

而我那時候,又在什麼地方呢?...


台長: 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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