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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20:29:13| 人氣9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約翰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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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

介紹
約翰壹書的特質

保羅的書信和約翰的書信的特色
永遠的生命彰顯在屬於基督徒的耶穌身上
約翰壹書 第一章
子的人位,永遠的生命顯現在肉體裏
律法和生命有條件的應許在恩典裡來到;在神性質顯現之前救主先出現
不認識子就不認識生命;與祂交通
與子的交通帶來與父的交通
獨生子使神被人認識;啟示祂的性情如亮光,排除不屬於它自己的一切
在光中行
在這光中信徒們彼此之間有交通
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一切的罪;基督徒需要它;
耶穌基督寶血的功效和價值
罪受到審判,認罪,饒恕和清淨;與這真理相反的三件事,與神交通

約翰壹書 第
假設基督徒是可能犯罪的;恩典的供應—恢復交通的辯護者
本書信的教導及其經歷上的應用
被聖別進入耶穌基督的順服;實際生活上的兩種形式-順服和像祂那樣行走
真正的順服
使徒以抽象的方式陳述事物,這是根據偉大內在的原則所推理的
“祂的話”和“祂的誡命”;神的愛實化了
我們所行的是我們生命實際的表現-從基督的話認
祂,成為祂生命的發表
順服是我們在祂裡面的證明;知道並享受這個事實
舊誡命,從起初基督的話
(7)
新誡命;真光照耀(8)
生命是人的光;愛是擁有神聖性情的證明之一;住在光中並在光中行(9-11)
一章1節至二章11節的摘要
向基督徒個人的說話;使徒對他們所有人親切的名字
三類的基督徒
(13-14)
在基督裏“父老們”的性質
青年人”獨特的記號
初信者“小孩子們”獨特的記號
為青年人增加了勸勉;那靈的劍使他們戰勝惡者和牠的兵器,這個世界;這世界反對父
(15-17)
世界短暫的性質;神的性情和旨意永遠的性質,以及跟隨它之人的永恒性
善與惡的對立,對於這樣衝突的結果沒有任何不確定性
對“
小孩子們”警告試誘者的危險,並提醒他們智慧和能力的源頭;
末時;敵基督真正的性質(18-19)
基督徒中間的背道;確認“小孩子們”在基督裏信仰的兩種方式,
聖靈的內住和他們接受的真理
(20-23)
這位敵基督者的性質;基督徒安全的抵擋試誘;
沒有所謂從
那從起初所聽見的真理的發展
沒有子就沒有父
真理是子的啟示也是藉著祂啟示的;擁有真理我們就擁有子和父
聖靈在話裡面行動;真理住在他們裡面,並且他們也住在祂裡面
(25-26)
從高處來的膏油塗抹能分辨真理,這個教導的雙重作用
使徒再度對全體基督徒說話;對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的試驗,他們拒絕了虛假的;神聖生命的三個證明
(27-28)
公義是生命第一個證明(29)
約翰壹書 第三章
神的兒女;父的愛;主的顯現及其對神兒女的影響(1-2)
實際上的潔淨:潔淨的真正量度(3-5)
盼望信徒以基督為對象;照封書信的鑰匙:基督是這個生命,
神自己顯明出來,生命源泉
信徒潔淨自己
魔鬼的家;犯罪的人在屬靈道德上與魔鬼具有相同的性情(7-8)
神的家;他是神所生,有分於祂的性情,就不犯罪(9-10)
愛是神聖生命的第二個證明;以基督為它的量度;信靠神的同在(10-12)
外在的要求及它們的回答(21)
要遵守並遵行神的誡命;住在神裡面,神住在順服之人裡面(21-23)
享受與神的關係
新性質和其結果的證明
基督權利的第三個證明,聖靈的同在
(24)
約翰壹書 第四章
試證假申言者;神之靈明確的記號;眾使徒的著作(1-3)
假申言者第一個記號
假申言者第二個記號
信徒是愛之神神聖性情的有分者;這愛的行動證明祂住在我們裡面(8-9)
愛是神的性情,神是愛的源頭。信徒有份於愛;信徒擁有理解和認識神所必需的性情
神之愛的顯明;它的運行和證明
(9-10)
神的愛,從我們有罪的狀態直到我們站在審判台前
對神之愛的享受和權利;彼此相愛
(11-13)
在我們的魂裏享受神的愛;那靈使我們認識我們住在神裏面,以及祂住在我們裡面
看不見的神藉著祂的獨生子和我們內在所享受的,向人們顯現和宣告,
神住在我們與我們住在神之間的區別;我們心中神的愛與喜樂的證明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教導上的事實,對每個真正基督徒都是如此。我們住在祂裡面與我們的光景有關;謹慎的堅持神祂個人的所是
(14-16)
每個真正的基督徒的份;它的智慧實化屬靈的事
基督徒的定義;神自己的愛成為我們知識的源泉和我們地位的享受
神自己就是愛;住在愛裏;愛住在我們裡面
神的愛彰顯出來的兩面作用
交通及對這愛的認識
我們與神相對的立場;為著審判之日的
坦然無懼;就像現在審判官在這世上(17)
完全的愛就把懼怕驅除;神的恩典;“祂先愛我們” (18-19)
719節的順序和摘要
試驗信徒對神愛的實際;愛神的證明和反證
(20-21)

約翰壹書第五章
愛弟兄必須是普遍的;神在我們真實地位的重要性(1-3)
遵守祂的命令是愛神的試金石;真正兄弟相愛的記號
世界及其仇恨;它反對神的誡命
神對生命是永遠禮物的見證;其來源
(4-5)
見證神永遠生命恩賜的三個見證;神判頭一個亞當死罪(6-8)
從死去的基督身邊流出之水的見證;信徒得以潔淨是藉死
被殺基督的血表明贖罪是藉死
那靈的見證使我們能夠領略欣賞水和血的價值
神的恩典,恩賜和見證,祂所賜的生命是在祂兒子裏面
(9-12)9
使徒寫本書信的原因:為要叫那些相信子的人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13)
對我們在地上的需要向神有實際的信靠(14-15)
神的耳永遠是向信徒敞開的,因此祂答應我們的要求
罪及其懲治;至於死的罪
(15-16)
由神生的新人要被神和那靈的事物佔滿(17-18)
作為基督徒,我們的性情,我們存在的方式(19)
這目標傳達給我們以產生滋養的信心(19-20)
神和基督在使徒的心裏合為一;成為我們的地位那神聖的聯索
在神的旨意和性情之外的一切都是偶像;信徒要
保守自己,遠避偶像;使徒約翰幾封書信之間的關聯(21)


 

 

介紹

約翰壹書的特質

約翰的書信具有特殊的性質。這個彰顯在耶穌裡並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就是與父同在,在子裏面的生命。信徒在這生命裏享受與父的交通,這是藉著兒子名份的靈與父建立的關係,並使他們與父和子交通。神自己的性質就是這個生命的考驗。因為這個生命是從祂自己來的。

第一章建立了後面兩點:就是與父和子的交通,並且這種交通必須符合神的基本的性質。父的名就是第二章的性質。之後,第三章是說到神的所是,神的所是試驗神所分賜那生命的實際。

保羅的書信和約翰的書信的特色

保羅的書信,儘管也談到了這生命,但基本上充滿了擺在基督徒面前與他們站立在神的途徑有關的真理,使信徒得稱義蒙接納。約翰的書信,也就是他的第一封書信,向我們展示藉著耶穌基督從神那裡來的生命。約翰將神擺在我們面前,父在子裡彰顯,因為永遠的生命在祂裡面。保羅將我們擺在神面前,使我們在基督裏蒙神悅納。我說過它們的特色。每個特色分別觸及另個特色。

永遠的生命彰顯在屬於基督徒的耶穌身上

現在,這個生命是非常寶貴的,就像這個生命在耶穌的身上所顯現出來的那樣,以致於擺在我們面前的這封書信,在這方面具有相當獨特的魅力。當我也將目光轉向耶穌的時候,當我思量祂所有的順服,祂的純潔,祂的恩典,祂的溫柔,祂的忍耐,祂的虔誠,祂的聖別,祂的愛,祂完全脫離一切讓己得著完全自由想法的時候,我可以說,這就是我的生命。

這是無法估量的恩典。可能它在我裏面被遮蔽了;但它仍然是真實的,仍然是我的生命。哦,我何等享受我所看見的生命!為此我何等稱頌神!我的魂得到何等的安息!我的心裡的喜悅是多麼純潔!同時耶穌自己是我愛慕的對象;而我所有的感情都凝集在那個聖別的對象上*{1}
*{1}這件事在屬靈道德上是非常重要;當這生命在祂裡面而不是在我自己裡面,我就感到歡喜和高興。}

約翰壹書第一章

子的人位,永遠的生命顯現在肉體裏

1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話,就是我們所聽見過的,我們親眼所看見過的,我們所注視過,我們的手也摸過的;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與你們;)3我們將所看見並聽見的,也傳與你們,使你們也可以與我們有交通;而且我們的交通,又是與父並與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有的。4我們寫這些事,是要叫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

但是我們必須回到這封書信。這封書信對於新的亮光、新的觀點有許多新的說法。據說基督教在基本的東西上是非常好的。但是它已經變老了,並且有一個新的亮光遠遠超過了暮色沉沉的真理。

我們主的人位是神聖生命本身的真實顯出,驅散了所有那些驕傲的說法,在仇敵的影響下,人的思想被高舉,但這些思想卻掩蓋了真理,使人的思想重新回到黑暗之中,因為他們自己就在黑暗裏面前進。

那從起初原有(基督教的起初;就是在基督的身位裏),他們所聽見的,親眼看過的,已經思考過的,用他們自己的雙手觸摸過,就是使徒所宣告的生命之話。因為這生命本身已經顯現出來。那與父同在的生命已經向門徒顯現了。在神的眼裡,有什麼比基督自己更完全,更超越,更令人欽佩的發展,比與父同在的生命,在子的身上所顯現它一切更完全的呢?一旦子的人位成為我們信心的對象,我們就會感到那完全的生命必然始於起初。子的人位,那永遠的生命顯現在肉體裏,這就是在這封書信裏我們的主題。

律法和生命有條件的應許在恩典裡來到;在神性質顯現之前救主先出現

因此,在提到生命之後就說到與這個生命有關的恩典;保羅將恩典與稱義聯在一起提出來。律法應許遵守律法的人就可以得著生命。但是生命帶著耶穌的人位而來,生命帶著神聖完全的性質而來,生命帶著人性的彰顯而來。哦,這生命帶來的真理是多麼的寶貴,就像這生命是與父同在,就像這生命是在耶穌裏面,這個賜給我們的真理是多麼的寶貴!藉著聖靈的能力,這生命把我們放在與父和子自己何等的關係裏面!這就是那靈在這裡首先擺在我們面前的真理。並且注意,這裡的一切全是恩典。的確,更進一步地,祂藉著展示神自己的性情,來檢驗我們所擁有一切與神交通的說法,祂永遠不會偏離那個性質。但是,在進入這個要點之前,祂毫無問題、也毫無保留地展現祂自己是救主,並藉著這種方式與父和子有交通。這是我們的立場,也是我們永遠的喜悅。

不認識子就不認識生命;與祂交通

使徒見過那生命,曾用自己的雙手觸摸了它;然後他寫信給其他人,宣告這個事實,好使他們也能在那曾顯現*{2}出來生命的認識裏,與祂有交通。  
   現在,由於那生命就是子,如果不認識子就無法認識生命;就是說,認識祂的所是,進入祂的思想,祂的感受裏;否則仍然並沒有真正認識祂。因此,他們就是這樣與祂有交通,與子有交通。何等寶貴的事實!進入在恩典裡而來的神子的思想(所有思想)和感覺:在與神交通裏實行這些(思想和感覺);也就是說,不僅認識祂們,而且與祂同享這些想法和感覺。實際上,這就是那生命。

*{2}這生命已經顯明出來。因此,我們不再去尋求它,不在黑暗中摸索它,不再隨意探索我們心裡那種不確定或晦澀的性質為要尋找它,使我們在律法之下徒勞地工作,為要得生命。我們注視這生命:這生命在耶穌基督裡,在這裏顯現出來了。有基督的人就有那生命。}

與子的交通帶來與父的交通

但是,我們不能有子卻沒有父。看見祂的人就是看見父,因此,我們就與子交通並與父有交通;因為祂們的思想和感情全是一。祂在父裡面,父在祂裡面。因此,我們與父有交通。當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的時候,也是如此(父在祂裡面,祂在父裡面。因此,我們與子有交通。)。我們知道,父完全喜悅子。現在,祂藉著把子啟示出來,將祂賜給我們,即使軟弱如我們,也要使我們因祂喜樂。我知道,當我因耶穌而喜樂,就是以祂的順服,祂對父的愛,祂對我們的愛,祂的單純和純潔的心,使我與父自己有相同的感受,相同的思想。父因此喜樂,祂不能不喜樂,我因為因祂自己而喜樂,所以我與父有交通。因著認識父我們也就與子有交通。
    所有這一切,無論是從一面還是另一面的觀點來看,都是從子的人位流出來的。在子的人位這裡,我們的喜樂得以滿足。除了父與子,我們還能擁有什麼呢?還有甚麼比我們和父與子有共同的思想,感覺,喜樂和交通帶給我們更完美的幸福呢?我們所有的喜樂都是從祂們本身得著的。如果這件事似乎難以置信,願我們記得,實際上,不可能會有別的可能:因為在基督的生命裏,聖靈是我的思想,情感,交通的源泉,祂不能給我和父與子不同的思想。因為它們在本質上必然是相同的。當我們說它們是令人愛慕的思想,不錯這正是這件事的本質,只會使我們覺得它們更加寶貴。如果說它們是軟弱的,並且經常受到阻礙,父與子卻是神聖又而完美的,那麼,如果這這件事真的,我們只能說父與子都是神,是神聖的,而我們是軟弱的受造物。當然,這件事沒有人可以否認。但是,如果當受稱頌的靈是這源頭,那麼它們必須有同樣的性情與事實。

這就是我們基督徒的立場,當我們在地上的時間裡,我們藉著認識神子;正如使徒所說:“這些事將我們寫給你,是要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獨生子使神被人認識;啟示祂的性情如亮光,排除不屬於它自己的一切

5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祂所聽見,現在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我們與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但是,是生命的那位從父而來為我們帶來與神的知識*{3}有關的內容。使徒從祂的口中聽到了與神的所是有關的話,那是無價的知識,卻搜尋我們的心。這也是使徒從主的角度向信徒宣告的話。這就是他們從祂那裡聽到的信息,那個信息就是神是光,在祂裡面沒有黑暗。關於基督,祂說出祂所知道的,並見證祂所看見的。除了從天降下來的那位之外,沒有人上過天。
*{3}我們將會看見,當約翰的著作談到賜給我們的恩典時,他所說的是父與子;當說道神的性情或我們的責任時,他提到神。約翰福音第三章和約翰壹書第四章,表面看似乎是例外的,但不是這樣。這就是神本身,而不是個人行為和在恩典裡人與神的關係。

沒有人見過神。因為祂是父懷裡的獨生子,神已把祂宣告出來了。除了屬神的那人以外,沒有人見過父;只有祂見過父。這樣,祂可以用屬自己的和完美的知識向我們把祂()啟示出來*{4}。如今神就是光,完全又純淨的光,這光同時也把所有純潔的顯現出來,同樣把一切不是純潔的暴露出來。要與光有交通,人必須自己是光,有光的性情,並且適合在完全的光中被人看見。光只能與屬它本身的相連。如果還有其他任何東西與光混合在一起,那麼光就不再是光了。光的本質是絕對的,因此排除了所有不是它本身的一切。
*{4}見過祂的人也見過父;但使徒在這裡講的是關於祂性情的信息,和啟示。}

因此,如果我們說我們與祂有交通卻在黑暗裡行走,那我們就是說謊的,而不是實行真理的:我們的生命就是永遠的謊言。

在光中行

7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但是,如果我們在光中行,就像祂在光中,我們(信徒)就彼此有交通,耶穌基督的寶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是偉大的原則,是基督徒立場偉大的性質。這就使我們在神面前沒有幔子。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是生命和行為的問題。這與在光中行不是一樣的事;但這是在光中的事。也就是說,這樣的行事在神的眼前,得著與神所是有關全部的啟示所啟發。並不是說我們裡面沒有罪;而是我們行在光中,我們的意志和良心在光中如同神在光中一樣,一切與光不合的都受到審判。

 

我們的屬靈道德生活和行走是照著神與我們同在的感覺,並如同我們認識祂一樣。我們因此就在光中行。我們意志的屬靈道德準則是神自己,神知道這一切。這樣思想可以將我們的心轉向祂自己,並且建構在祂自己的啟示上。使徒總是把這些東西抽象化:因此他說:“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神所生的”;這樣的話維持我們這個生命屬靈道德的準則;這是這個生命的性情,這是真理,因為這個人是神所生的。我們對這個生命沒有其他測量方法:任何其他措施都是錯誤的。這個生命不會跟隨,嗐!我們始終如一;但是如果我們不在這種狀態裏,我們就會前後矛盾;我們就沒有照著我們所擁有這個生命的性情行走;我們脫離照著那個生命性情而有的真實狀態。

在這光中信徒們彼此之間有交通

此外,信徒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交通。然而世人是自私的。他們活在肉體,激情裏,為著尋求他們自己的滿足;但是,如果我在光中行,己在那裡就沒有地位。我能享受光,我在光中與其他人一起尋求,就沒有嫉妒。如果另一個人有肉體的事,我與他的交通就被剝奪了。在光中,我們有交通,就是在祂所賜給我們的所有,我們藉著一起分享它,從而享受更多。這是所有屬肉體之人的試金石。只要有一個人在光中,我們就會有交通,就是與其他在光中的人一同享受。正如我們說過的,使徒以一種抽象和絕對的方式陳述了這一點。這是了解這事本身最真實的方法。剩下的只是實行的問題。

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一切的罪;基督徒需要它;
耶穌基督寶血的功效和價值

第三,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像神一樣行在光中,彼此有交通,我們一切的罪都蒙寶血洗淨;這是基督徒立場的三個部分。我們認為第三項還有需要一些註解;因為,當我們像神一樣在光中行的時候,(當受稱頌的神)就將祂自己向我們完美的啟示出來,使我們認識祂的性情,就是能在屬靈上看見祂,因為我們的眼被創造成為適合這光(因為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我們不能說我們沒有罪。這光自己會反對我們這麼說。但是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寶血完全洗淨我們一切的罪*{5}
*{5}它不是說“有”,也不是說“將要”。這不是指時間,而是指其功效。就像我可以說這種藥物可以治愈這個病。這是指它的功效。}

藉著那靈,我們一起享受這光:這是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共同的喜樂,並且使祂喜悅;見證我們共同有分於神聖的性情,也就是愛。並且我們的良心沒有阻礙,因為我們認識血的價值。儘管我們知道罪在我們裡面,但我們在神面前沒有罪的感覺。反而我們有被血洗淨的良心。
8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裏面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話就不在我們裏面了。

但是,同樣的光向我們照耀出這樣的事,也阻止了我們說(如果我們在光中)在我們裡面沒有罪;如果我們這樣說,我們就是騙自己;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因為如果真理在我們裡面,如果神聖性情的啟示,(這啟示就是光,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我們裡面的罪將受到光本身的審判。如果不加以審判,這光,(就是說到事物本身的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罪受到審判,認罪,饒恕和清淨;與這真理相反的三件事,與神交通

另一方面,即使我們犯了罪並一切的事,照著這光受了審判,只要我們認罪(因此我們的意志不再參與其中,那意志的驕傲被打破了),祂是信實的,必要赦免我們,並潔淨我們一切的罪孽。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犯罪*{6}(把它當作一般真理),那麼這不僅表明這真理不在我們裡面,而且還使神成為說謊者;祂的話就不在我們裡面了,因為祂說所有人都犯罪了。這裏提到三件事:我們撒謊;這真理不在我們裡面;我們以神為說謊者。這種在光中與神有交通,實際的發生在基督徒日常生活當中,與赦免、藉著信心對它現在的感覺,和心裏的純潔緊密地聯結在一起。
*{6}當談到罪的時候,使徒以現在式說“我們有”;當談到犯罪的時候,他以過去式來表達。因為他不認為我們會繼續這樣做。使徒所說的是第一次來到主面前,或是我們後來的失敗,這一直是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使徒是以抽象和絕對的方式來講話:藉著恩典認罪帶來赦免。
    如果這是我們第一次來到神面前,那就是赦免。這是有完全和絕對的意義。我被神赦免了:祂不再記念我的罪了。
如果這是隨後的失敗,出自心裏的誠實總會使我們認罪,那麼照著神的行政,和我的魂與祂之間的現狀和關係都是赦免。
    但是使徒,就像在各個地方,以絕對的方式,說到了這個原則。}

藉此,我們看到基督徒的立場7。然後這些事以三種不同方式來呈現,反對真理,就是反對在生命裏與神交通。使徒寫道,這與父與子的交通有關,使他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翰壹書第二章

假設基督徒是可能犯罪的;恩典的供應—恢復交通的辯護者

我的孩子們,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所有的世人。(1-2)

他所寫的是照著他所得著關於神性情的啟示,這是由生命之主從天上賜給他啟示,目的是要使他們不要犯罪。但這麼說是已經假設他們可能會犯罪。他們不一定非要這樣做不可;因為存在我們肉體裡的罪,決不會不要我們不照著肉體行。但是,如果這件事發生,那麼恩典就有所供應,使恩典可以行動,我們既不會被定罪,也不會再次被帶到律法之下。

因為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祂為我們在天上處理我們的案件。現在,不是為了獲得公義,也不是為了再次洗淨我們的罪孽。因為那些都已經完成了。神聖的公義使我們置身於光中,就像神自己在光中一樣。但是,即使是存在我們心中輕率思想的高度,也會使交通中斷。因為輕率的思想是屬肉體的,肉體與神沒有交通。

當交通中斷的時候,當我們犯罪的時候(不是當我們悔改的時候;因為那是藉著祂的代求使我們悔改),基督為我們代求。公義永遠存在,所以使徒說-“耶穌基督那義者” 成為我們的義。因此,這義以及為著平息罪的價值都沒有改變,恩典(也許可以說,必須行事)憑著這義和在神面前的那血行動,這些都是因著基督的代求,因為祂不曾忘記我們,好使我們藉著悔改重新回到交通裏。因此,當祂還在世上,在彼得還沒有犯罪之前,就為他祈求了;在預定的時刻,祂回頭望他一眼,彼得就為他的罪行悔改並痛痛哭泣。之後,主做了一切必要的工作,使彼得審判罪的根源。然而一切都是恩典。

在我們的情況也是一樣。神的義一直存在,這是我們與神之間關係永遠的基礎,是建立在基督的寶血上。當只在光中存在的交通被打斷的時候,基督的代求藉著祂有功效的寶血(祂也為著罪作了挽回祭,因為祂已被作成了罪),使這魂得以恢復,使魂照著這光仍然可以再次享受與神的交通,義把我們帶進光中*{7}。這個所成就的平息是為著全世界而不僅僅為著猶太人,也不排斥任何一個人;但是對於整個世界來說,神的屬靈道德性情已經因基督的死而得著了榮耀。
*{7}這裡的主題是交通,因此可以說是實際上的失敗;在希伯來書裡,我們已經看到,這是與神接觸的途徑,我們“被成全直到永遠”,而祭司的職任則是為了憐憫和幫助我們,而不是為了我們的罪孽,更不用說是為著贖罪的偉大舉動。

本書信的教導及其經歷上的應用

這三個主要的要點,或者,如果您願意,可以說是兩個主要的要點,第三個要點提到的辯護者是作為補充用的,構成了本書信教導的引言。其餘的全部是該部分包含的經歷上的應用:就是:
首先(憑著賜給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與父和子有交通;
第二,神的性情,就是光,藉著光的照明暴露一切與光交通說法的虛假,如果我們的行為是在黑暗裡。
第三,既然罪是在我們裡面,儘管我們在神面前被洗淨,得以享受光,但是我們仍然可能會失敗,那義者耶穌基督總是可以在祂的面前為我們辯護,在祂同在這義的基礎上,當我們因罪的過失而失去交通的時候,為我們的罪而流出的血,可以恢復我們與神的交通。

被聖別進入耶穌基督的順服;實際生活上的兩種形式-順服和像祂那樣行走

那靈現在開始發展這種神聖生命的特質。現在我們被聖別了並且進入耶穌基督的順服裡;也就是說,要遵守與祂所遵循相同的原則;祂父的旨意既是祂的動機又是祂行動的規則。這個順服的生命是吃喝的生命,為要遵行神的旨意:不是按照律法,來得生命。耶穌基督的生命是順服的生命,在這生命裏祂完全享受父的愛,在萬事中經過了考驗,而且被證明是完全順服的。祂的話,祂的誡命,都是那生命的發表;它們引導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並要在我們身上操練屬於祂向我們宣告的一切權柄。

律法向那些順服它的人應許要得著生命。基督就是這個生命。這個生命已賜給我們信徒了。因此,這話就是那生命的發表,這生命以在耶穌裏的完全,根據那個完全的引導並指導我們。除此之外,這生命對我們有權柄。祂的誡命就是這生命的發表。因此,我們必須順服並照著祂所行的而行,這是生命兩種實際的形式。僅僅走的好還不夠:我們必須要順服,因為那裡有權柄。這是正確行事為人基本的原則。另一方面,基督徒的順服,正如基督身上所顯明的順服,不是我們經常想到的。

我們稱兒童為聽話的人,他本來有自己的意願,在父母的權柄干預下,阻止他實現他的意志。但是基督從來不是以這種方式順服神。祂來遵行神的旨意。順服是祂生存的模式。父的旨意是祂的動機,並且憑藉永不分離的愛,成為祂每個行動和每次推動的唯一動機。這是基督徒正確的順服。這是一個新的生命,它樂於實行基督的旨意,承認祂對這生命全部的權柄。我們認為我們自己對其他一切都死了;我們向著神是活的,因為我們不是屬我們自己的人。我們只認識基督,因此我們憑基督的生命活著;因為肉體不認識祂,也無法理解祂的生命。

真正的順服

3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在此就知道我們是認識祂。4那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誡命的,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這人裏面了;

現在,那生命就是順服的生命;因此,那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祂誡命的就是說謊的,真理不在他裡面。這裡並沒有說“他騙了自己”,因為很可能他沒有自欺,就像在另一種想像的交通裏一樣;因為在這裡,意志是有作用的,人也認識它,如果他承認的話。但是實際上不存在;所以他是個說謊的人,而且他所宣稱認識耶穌的真理卻不在他裡面。

使徒以抽象的方式陳述事物,這是根據偉大內在的原則所推理的

這裡有兩個註解。
首先,使徒總是以抽象的方式看待事物本身的原來面目,不會被其他事物影響去修改這個方式,前者(抽象的方式)在這些事物當中或在與之相關的事物當中。
第二,使徒推論的結果不是外在推理的鏈結,那種推理的力量是在論證本身的表面上。使徒是以偉大內在的原則為理由,因此除非人認識這個事實,甚至是這個範圍,否則他就不會看到論證的力量。尤其是看見神生命的本質,性質和行為。但是,如果沒有不擁有這個原則,我們就不會,也無法理解它。

的確,使徒的話語和權柄告訴我們事情是這樣,這就足夠了。但是,因為這生命本身是由他所說的話來解釋,如果沒有得著能解釋他所說之話的生命,那麼就無法理解他說話的關聯。

 “祂的話”和“祂的誡命”;神的愛實化了

5然而凡遵守祂話的,神的愛在這人裏面實在是得了成全。在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裏面。6那說自己住在祂裏面的,就該照祂所行的去行。7親愛的,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誡命,乃是一條你們從起初就有的舊誡命,這舊誡命就是你們所聽見的話。

我回到正文。“凡遵守祂話的,神的愛在這人裡面實在是得了成全。”藉著這種方式,我們知道我們認識祂。祂的“話”比祂的“誡命”具有更廣泛的含義。也是說,儘管它同樣意味著順服,但這話並不是那麼外在。這裡的“誡命”是神聖生命的細節。祂的“話”包含它整個的發表,就是那生命的靈*{8}的發表。
*{8}從根本上說,它們(話與誡命)沒有什麼不同。這在第7節中得到了肯定:“
乃是一條你們從起初就有的舊誡命。”也許有人可以從完全的真理來說,這誡命就是基督的話。但我質疑是否可以說這(基督)話是誡命。這會使人察覺其中有差異。第4節和第5節的對比很顯著,這個對比的根源在於這人所擁有的,並且對於他得著有智慧和完整的認識,對於神聖生命也有智慧和完整的認識,照著這話擁有,否則就是沒有得著。那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誡命的人,就是說謊的,真理不在他裡面;因為這個真理只能存在於這話所啟示的真理裏。
*.照達秘所說的遵守誡命就有真理,遵守神的話就有神的愛。
4那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誡命的,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這人裏面了;5然而凡遵守祂話的,神的愛在這人裏面實在是得了成全。在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裏面。

如果我們活出從基督的話所發表出來的性情,並藉著這話認識祂,我們就是遵守這話。在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擁有這個生命,有分於神聖的性情,神的愛就在我們裡面;我們得著基督的誡命,就是祂的話,我們就可以得著神完全的愛,按照基督所行的而行,活在基督生命的交通裏,使這誡命在祂和我們裡面都是真實的,我們就是行在光中,我們有兄弟相愛。這是何等豐富的祝福之鏈結!這裡所說的是認識基督,住在基督裡面,行在光中。證明第一個說法是合理的,這個證明就是順服。

然後,如果我們住在基督裏(我們知道這是藉著遵守基督的話),我們就該照祂所行的而行。第二個說法是真的,是藉著愛我們的兄弟來證明。照著第二個說法,我們是照著基督行為的高度來維持我們的行為,照著基督所行的而行成為我們的責任;但如此行並不能作為我們住在祂裏面,我們遵守祂的話的證明。請注意這裏不是說“我們知道所以我們相信”,這不是這裏的問題。而是說,“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5),才是這裏的問題。

這一點是普遍的和絕對的。現在,這生命就是那顯在耶穌身上神聖的生命,並且這生命已經分賜給我們。我們在基督裡見過它嗎?我們是否懷疑這是愛?神的愛已經在它裏面顯明出來了嗎?如果那樣的話,我們信守祂的話;如果這話所發表這生命的範圍和意義被我們理解並實現,那麼神的愛就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正如我們所看見,使徒總是以抽象的方式來講話。如果實際上,在任何時候我都沒有遵守這話,在那點上我就不認識祂的愛;與神的快樂的交通就會被打斷。但是,只要我完全被祂的話感動和支配,祂的愛就在我裡面完全實現了。因為祂的話把祂的所是發表出來了,我一直持守著祂的話。這是在它的豐滿裏,這是與祂的性情有智慧的交通,我有份於這個性情;因此我認識祂完全的愛,我被這愛充滿,以我的方式顯明它自己:因為這話是祂自己完全的發表*{9}
*{9}我不懷疑這是約翰福音八章25節的真實含義。“基本上,就是我對你們所講說的這個意思是:這是按照我性情的原則,這是照著在我裡面的所是,我對你們所講說的。”祂所說的就是祂所是的。現在,正是這生命賜給我們;但這是神在人們與人之間的愛。這就是我們的生命,而且基督的話使我們認識它,而這話也保守我們,祂的愛在我們裏面也在這愛所延伸的一切裏面得以實現。}
他們就對祂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基本上,就是我對你們所講說的。

讓我在這裡補充一下,使徒從未使用過這些證明(指前面那兩個證明),因為它們是非常普遍地被使用,以致於“我們對此表示懷疑”。
12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因著祂的名得了赦免。13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從第1213節中可以肯定的是,他將他們視為已被全部赦免否則他不會這麼寫,因為他們即使是最年幼和最軟弱的人,都有兒子名份的靈。因為其他人想要使他們產生懷疑;所以他寫道,他們的心要在神面前得到保證,使他們不至於被引誘去懷疑,就好像他們沒有完整的基督和完整的基督教,就是永遠的生命。這是在他們擁有永遠生命之後,當他們可能被動搖的時候,他們得以保持和緊握保證的方法,而不是得到永遠的生命的方法。他們被赦免,使他們成為眾子。當其他人使他們感到疑惑的時候,他寫道,他們可以完全放心,他們沒有理由懷疑。

我們所行的是我們生命實際的表現-從基督的話認祂,成為祂生命的發表

6那說自己住在祂裏面的,就該照祂所行的去行。

因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因為我們在與祂性情的交通中認識祂的所是。現在,如果我們說我們住在祂裏面,從使徒給我們的教導中可以看出,我們顯然該照著祂所行的去行。行為是我們生命實際的表現;這生命就是我們在基督的話中所認識的祂。既然我們認識基督是藉著祂的話,我們擁有這個生命,我們就負有智慧的責任去遵行它;也就是說,要照祂所行的去行。因為那話是祂生命的發表。

順服是我們在祂裡面的證明;知道並享受這個事實

因此,順服到目前為止是基督生命在我們裡面那屬靈道德的特徵。但是,在基督教裡這個證明與在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密不可分:這個就是我們在祂裡面的證明(比較約翰福音十四章20--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我們不僅知道我們認識祂,而且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在順服的道路上享受神的完全的愛,是聖靈使我們意識到我們是在神裏面。但是如果我在祂裡面,我就不可能成為祂的所是,因為祂沒有罪;但是我要行祂所行的。因此,我知道我是在祂裡面。但是,如果我承認我住在祂裏面,我的心和靈都要完全在那裏,我要照祂所行的而行。順服作為原則,並藉著遵守祂的話,因此神的愛在我裡面得以成全,既然知道我在祂裡面,順服就成為我們生命的形成原則和性質。

舊誡命,從起初基督的話(7)

7親愛的,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誡命,乃是一條你們從起初就有的舊誡命,這舊誡命就是你們所聽見的話。

在第7節和第8節,呈現出這個生命法則的兩種形式,此外,這些形式還回應了我們剛剛宣告的兩項原則。使徒寫給他們的不是新誡命,而是舊誡命;這是從起初基督的話。不是這樣嗎,從這個意義上講,它不是新的嗎?對於提出這論點的人來,情況就更糟了,因為它不再是基督自己完全生命的發表,而是其他事情,或者是基督已經闡明之事的捏造。這符合第一個原則,就是順服誡命,順服基督的誡命。祂說的是所是的表達。可以命令他們彼此相愛,就像曾愛他們一樣。請讀者比較八福。

新誡命;真光照耀(8)

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誡命,這在主並在你們都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從另一個意義上說,這是一條新誡命。因為(藉著基督之靈的能力,我們與祂聯合並從祂那裡汲取生命)神的靈藉著一種新的方式將得榮的基督啟示出來,好顯出這生命的影響。現在這不僅是一條誡命,而且因為這件事本身在基督裡是真的,因此,它在祂自己裡面,有分於祂的性情並且在祂裡面;祂也在他們裏面。

藉著這個啟示,和聖靈的顯現,黑暗消失了*{10},過去了,事實上,真光照亮了。在天上不會有不同的光:只有那時,這光才能在無雲的榮耀中公開顯示出來。
*{10}這話的能力是“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然而世界上還有很多黑暗。至於這光,實際上它已經照亮了。}

生命是人的光;愛是擁有神聖性情的證明之一;住在光中並在光中行(9-11)

那說自己在光中,卻恨他弟兄的,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那愛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

9節。就像約翰福音一章4節,現在,這生命是人的光,只是基督已經前往的地方那裏信心的光更明亮,因為那個信心是經過幔子的,所以在幔內它照的最明亮了。關於認識祂的說法我們已經討論過了,我們要在祂裡面;既然我們是在光中,並且這光是在神的靈面前,所以可以詳細地應用在這生命的品質上,作為這生命存在的證明,給我們的心回應那些試圖藉著新觀念威嚇我們的試誘者,好像基督徒沒有真正擁有生命,也沒有擁有父與子的生命。然而真光正在照耀著。

並且這光就是神;這是神聖的性情;並且,這光是判斷試誘者他們自己的一種途徑,使徒約翰帶出另一種與我們在光中有關的性質,那就是神充分的啟示出來。基督在世上就是真光。我們注定要成為這光,因為我們是神所生的。有這種性情的人就會愛他的兄弟;因為神不是愛嗎?基督豈不愛我們,不以稱我們弟兄為恥嗎?如果我不愛弟兄們,我可以得著祂的生命和性情嗎?不,我是行在黑暗裡;我的路上沒有光。愛他弟兄的人就住在光中;神的性情在他身上行事;他住在那生命明亮屬靈的智慧裏,在神的同在與交通當中。如果有人恨(弟兄),顯然他沒有神聖的光。因為他是照著與神相反的性情和感覺,那麼他怎能假裝他是在光中呢?

而且,對於愛人的人來說沒有叫別人絆跌的機會,因為他是照著神聖的光而行。在他裡面沒有什麼能使另一個人絆跌,因為神的性情在恩典裏顯明出來,使他肯定不會這樣做:這就是愛他弟兄之人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性質*{11}
*{11}讀者可以在此對以弗所書四章17節至五章12節大量的內容進行比較,在那裡提到神的兩個名,這是唯一用來啟示祂性情的名,也被用來展示我們的道路和基督徒真正的性質;只有照著聖靈藉著保羅所賜我們的性質,這是在基督裡神的旨意和工作。在約翰書信裏,有更多關於神聖性情的啟示。}

一章1節至二章11節的摘要

.神聖生命的交通 一1~二11

.神聖生命的顯現 一12

.神聖的交通 一34

.神聖交通的條件 一5~二11

1.認罪 一5~二2

    2.愛神並愛弟兄 二311

11節結束了本書信第一部分介紹性的敘述。它包含了前半部,關於基督徒得著權利的地位,向我們傳達我們在這個狀態裡的真理以及供應失敗信徒的信息:結束於約翰壹書二章2(5~二2認罪);在下半部分(311愛神並愛弟兄),照著本篇信息,基督徒擁有根據這信息德著各種權利的證明,包括:順服和愛弟兄,認識基督,在基督裡,享受神完全的愛,住在祂裡面,在光中,這些構成信徒在這些條件裡面的證明。

向基督徒個人的說話;使徒對他們所有人親切的名字

12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因著祂的名得了赦免。

使徒建立了順服和愛這兩大原則,作為擁有神聖性情,基督作生命以及我們住在祂裡面的證明,然後使徒繼續向基督徒個人說話,並向我們顯明以恩典為基礎,以三種不同程度成熟為立場。我們現在思考這個括號內最重要的說話。
*.達秘把二章1228節看做一個括號
和恢復本綱目稍有不同:
.神聖膏抹的教導 二1227

.關於神聖的三一,照著生命的長大 1219

.為著住在三一神裏面 2027

12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因著祂的名得了赦免。

他首先稱呼所有他寫信給的那些基督徒為“孩子們”,這是充滿愛和年邁使徒的情感。正如他所寫給他們的(約翰壹書二1)好使他們不犯罪,他之所以寫信給他們,也是因為耶穌的名赦免他們所有的過犯。這是所有基督徒確定的條件:這個條件是神在所賜給他們的信心裡賜給他們,使他們可以榮耀祂。使徒毫不懷疑信徒他們被赦免的事實。他寫信給他們,因為他們是(得到赦免)

三類的基督徒(13-14)

13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14父老們,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接下來,我們看見三類基督徒:父老們,青年人和小孩子們。他分別兩次稱呼他們父老們,青年人和小孩子們(第13節):父老們,在第14節的前半部分;從下半年到第17節結尾是青年人;從第18節到第27節末尾是小孩子們。在第28節裏,他回到以“孩子們”來稱呼所有的基督徒。

在基督裏“父老們”的性質

13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14父老們,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在基督裡父老們的特徵是,他們認識從起初原有的祂;就是基督。這就是使徒所說關於父老們的性質。一切都總結於這個點。他只再次重複同樣的話,當改變他發表的方式時,他從這三類重新開始。父老們認識基督。這是所有基督徒經驗的結果。在我們的感覺中當肉體與基督混雜在一起的時候,肉體就受到審判,被明辨;從經驗上來說,父老們憑藉經歷認識肉體沒有價值;並且作為父老們經歷的結果,基督獨自站立,沒有一切的攙雜。父老們已經學會了分辨只有好的外表的事物

然而父老們沒有被他們的經驗霸佔,也沒有被個人的心佔有。這一切(經驗和個人的心)都過去了;基督獨自一人存留,成為我們的份,不與任何事物混雜,甚至祂將祂自己給我們。此外,父老們認識祂更多;他們經歷過許多細節,無論是與祂交通之時的喜樂,還是認識他們的軟弱,或體會祂的信實,祂恩典的豐富,祂供應我們的需要,祂的愛,以及祂自己豐富的啟示;因此父老們現在可以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緊緊連於祂自己是父老們的特徵。這就是在基督裡“父老們”的性質。

 青年人”獨特的記號

13青年人,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
14青年人,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話住在你們裏面,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青年人”是第二類信徒。他們在爭戰中有屬靈的能力:他們的信心有力量。他們勝過了惡者。因為使徒談到他們在基督裡的性質。他們有過這樣的爭戰,但基督的能力卻在他們身上彰顯出來。

初信者“小孩子們”獨特的記號

13小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第三類是“小孩子們”。這些人認識父。我們在這裡看到,兒子名分和自由的靈是基督信仰中最年幼孩子的特徵,這不是進步的結果。這是起始點。我們擁有這個起始點是因為我們是基督徒。這一直是初信者的獨特的記號。其他人並沒有失去它(這個獨特的記號),但是有其他東西使小孩子們與他們不同。
        接著使徒重複最初他對父老們所說的話,因為所有基督徒的經歷都被引導到這個結果上。基督獨自站立
14父老們,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使徒再次對這三類基督徒講話時,只是重複他最初對父老們所說的話。這是基督徒生命的結果。

為青年人增加了勸勉;那靈的劍使他們戰勝惡者和牠的兵器,這個世界
;這世界反對父
(15-17)

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乃是出於世界。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過去;惟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

對於青年人,使徒接著發展自己前面的想法並提出了一些勸勉。他說:“你們剛強,而且神的話住在你們裡面(14)-這是一個重要的特徵。神的話就是神的啟示,以及基督在我們心裡的應用,因此我們有形成和支配神的話的動機,而且我們有神的話為我們心的光景所作的見證,確信神聖能力在我們裡面。在我們與世界的關係上,神的話就是那靈的劍。

我們自己藉著我們在這世界的關係當中,見證那些構成在我們裏面的這些事,並且為照著神聖言的能力為著構成在我們裡面的那些事作見證。惡人就這樣被我們勝過了;因為牠只有藉著這世界才能暴露我們的情慾:而且住在我們裡面神的話,使我們完全處於不同的思想領域,在這個思想領域中,不同的性情藉著神聖的交通照亮我們並且加強我們。

青年人常常傾向於這個世界:他天生的熱情和年青的活力使他偏離到世界那邊。因此他必須藉著將自己完全與這世界及世界上的事隔離開來;因為如果有人愛這世界,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因為那些世界的事並非來自父。父擁有祂自己的世界,在那裏基督是中心和榮耀。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這些都是這個世界上的事,並且具有這個世界的性質。除這些動機以外,在這世界上實際上我們沒有其他動機。現在這些世界的事都不是屬於父的(出於父)

父是祂自己心中一切事物的源頭,包括:曾經彰顯在基督耶穌裏面一切屬天的聖別,這樣的事將來還是要這樣,將來榮耀世界的一切都要以基督為中心。所有這一切在地上都只有十字架作它的分。但是使徒在這裡談論到源頭;當然,父不是這些其他事物的源頭。

世界短暫的性質;神的性情和旨意永遠的性質,以及跟隨它之人的永恒性

現在這世將要過去;唯獨遵行神旨意的人,在經過這世界的過程中,要以祂的旨意為引導,而不是受性情裏欲望的引導。就是根據祂的性情並從這性情裏所發表的意志,這樣的人將照著這個性情和他所遵循的意志,永遠住在神裡面。

善與惡的對立,對於這樣衝突的結果沒有任何不確定性

我們要發現這世界與父和屬祂的一切,肉體與那靈,子與魔鬼,都分別處於對立的狀態。這些事物是照著他們的來源和屬靈道德性質來說,包括在我們裡面行事的原則,以及我們的生存和地位的特質,善與惡兩個代理人彼此反對,我們對於這衝突的結果沒有(感謝神!)不確定性;因為基督在死亡中的軟弱要比撒但的力量剛強。牠沒有對抗那位完全者的力量。基督來為要消滅魔鬼的作為。

對“小孩子們”警告試誘者的危險,並提醒他們智慧和能力的源頭;
末時;敵基督真正的性質(18-19)

18小孩子們,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會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出去,是要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

使徒對小孩子們說的話主要是提醒他們將要面對試誘者的危險。他以溫柔的情感警告他們,同時提醒他們,所有智慧和能力的來源都向他們敞開了並且都屬於他們。“如今是末時”;不全然指末後的日子,而是指具有神對付這個世界的最終特徵的時期。那敵基督者要來,然而已經有許多敵基督者來了;據此,我們知道如今是末時了。那個時期不僅與罪有關,也不是和違背律法有關;而是,基督已經顯現出來,現在基督已經不在世上且從世人面前隱藏了,對這個神所給我們特殊啟示,在這個事件上已形成了正式的反對。

這不是一種不清楚和無知的不相信;它有明確的形狀,就是直接反對耶穌的意志。例如,他們可能相信猶太人所相信的一切,正如聖經所啓示的;但對於耶穌基督所作神的見證,他們是反對的。他們不承認祂是基督。他們否認了父與子。就宗教界而言,這些是敵基督者的性質。他可能確實相信或假裝相信會有基督;是的,他要高舉自己成為()基督者。

但是基督教的兩方面(一方面是與在耶穌身上完成給猶太人的應許有關;另一方面,藉著子將父啟示出來,祂所呈現屬天永遠的福份),這是敵基督者不接受的。表徵他是敵基督者者要的性質就是他否認父與子。否認耶穌是基督,的確猶太人的不信構成敵基督者一部分的特點。然而使他具有敵基督者特質的原因,是他否認基督教的基礎。他是說謊的,因為他否認耶穌是基督;因此,這是出於謊言之父的工作。但是所有不信的猶太人在沒有敵基督的情況下就做了很多這樣的事。總之否認父與子是敵基督者的特徵。

基督徒中間的背道;確認“小孩子們”在基督裏信仰的兩種方式,
聖靈的內住和他們接受的真理
(20-23)

20你們有從那聖者來的膏油塗抹,並且你們眾人都知道。21我剛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曉得真理,正是因為你們曉得,又因為沒有虛謊是出於真理的。22誰是說謊的?不是那否認耶穌是基督的麼?否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23凡否認子的就沒有父,承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但是還有更多。這些敵基督者是從基督徒中間出來。他們是背道者。不是說他們是真的基督徒,而是說他們曾是基督徒當中的一員,是從他們中出去的。(這封書信對我們的時代也很有啟發性!)因此表明,他們並不是真正的基督羊群。所有這些都有動搖小孩子們對基督信仰的傾向。使徒努力加強他們。有兩種確認他們信仰的方法,這也使使徒充滿信心。
首先,他們擁有那聖者的膏油塗抹;
第二,膏油塗抹從起初就是所有新學說的試金石,他們已經擁有那從起初就有的。

內住的聖靈在他們裏面成為膏油塗抹和屬靈智慧,以及他們從起初就接受的真理,就是完全啟示出來的基督,這些都是防範試誘者和試惑的保障。如果那聖者的膏油塗抹在我們裏面審判他們,我們就會發現所有異端,一切錯誤和敗壞,在第一時間我們就可以擊打它們,並且把神聖啟示的真理啟示出來。現在,這膏油塗抹甚至也是基督裏最年輕小孩子的份,應該要鼓勵他們認識這一點,但是他們需要像使徒在這裡所給他們溫柔地的照顧。

我們為自己發現了何等重要的真理!這個末後的時期已經表現出來,所以我們必須提防試誘者,而且這些人是從基督教的懷抱裏出來的。

這位敵基督者的性質;基督徒安全的抵擋試誘;
沒有所謂從
那從起初所聽見的真理的發展

這個敵基督者的特色在於他否認父與子。再次暴露猶太不相信的形式,猶太人承認有一位基督,卻否認耶穌是基督。我們抵擋這些試誘的保障,就是來自那聖者的膏油塗抹,也就是聖靈,這位聖者與神的聖別特別有關,這使我們能夠清楚地了解這個真理(真理是那靈的另一個特徵)。第二,住在我們裏面的,就是我們從起初所聽見的。顯然,這是我們有寫出來的話。好好注意,我們很注意“發展”並不是發展我們從起初就有的。顧名思義,它完全違反了使徒所指出的保障。教會所教導的就是這個真理的發展,無論何時教會從哪裡領受這個真理,教會所教導的並不是從起初所聽見的。
*.達秘把教會從起初所聽見的(膏油塗抹,也就是聖靈),與教會所教導所發展的真理分開來,
達秘可能認為真理和聖靈不完全相同。然而聖經提到實際的靈(約十四17),也就是真理的靈(約壹四6),真理就是靈,靈就是真理,因此不發展聖靈只發展真理是不可能的,因為兩者本來就是一。

沒有子就沒有父

使徒在這裡指出另外一點,我們應該要注意。人們可能會假裝以模糊的方式給神起了父的名,就是他們擁有父卻沒有真正擁有子,就是耶穌基督。這是不可能的。沒有子的就沒有父。父藉著子啟示出來,父在子裏面被我們認識。

真理是子的啟示也是藉著祂啟示的;擁有真理我們就擁有子和父

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接受的真理,就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是住在子和父裡面;因為這是子向我們啟示的真理,並且是子所啟示給我們的,因為祂就是真理。如果真理住在我們裡面,那就是活的真理;因此,藉著擁有真理,我們擁有子,並且我們在子裡面也擁有了父。我們住在子裡面,我們就有永遠的生命(比較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聖靈在話裡面行動;真理住在他們裡面,並且他們也住在祂裡面(25-26)

24至於你們,務要讓那從起初所聽見的住在你們裏面;那從起初所聽見的若住在你們裏面,你們也就住在子裏面,並住在父裏面。25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那永遠的生命。26我剛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些迷惑你們的人說的。

現在,使徒充滿了信心,信徒所接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他們裡面,這樣他們就不需要別人的教導,因為同樣的膏油塗抹會在一切事上教導他們。這是真理,因為這是聖靈自己在這話裡行事,這是耶穌自己真理的啟示,其中沒有任何謊言。因此,他們要照著所教導他們的住在祂裡面。

從高處來的膏油塗抹能分辨真理,這個教導的雙重作用

在這裡,還要注意,藉著從高處來的膏油塗抹,這教導的效果在辨別真理上有兩面。他們知道沒有謊言是出於真理的;擁有從神來的這個真理,不是從神來的就是謊言。他們認識這個膏油塗抹,教導他們一切的事,這是真理,在真理裏沒有謊言。膏油塗抹教導他們所有的事,也就是說,教導他們所有的真理,就是神的真理。因此,那不是出於神的就是謊言,在膏油塗抹裡面沒有謊言。這樣,羊聽好牧人的聲音;如果有人叫牠們,卻不是祂的聲音,那就夠了。牠們會害怕並逃離那個聲音,因為牠們不認識它。

使徒再度對全體基督徒說話;對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的試驗,他們拒絕了虛假的;神聖生命的三個證明(27-28)

27你們從祂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裏面,並不需要人教導你們,乃有祂的膏油塗抹,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油塗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這膏油塗抹所教導你們的,住在祂裏面。
28現在,孩子們,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臨的時候,也不至於蒙羞離開祂。

27節結束了第二系列的勸勉(神聖膏抹的教導)進入第三個階段(神聖出生的美德)。使徒再次對全體的基督徒說話(第28節)。在我看來,這節經文與第二封信的第八節(約翰貳書8節)相對應,並與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相呼應(特別是林前三1017—主顯現的時候要用火檢驗各人的工程)
8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我們所已經作成的,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約貳8

使徒向所有在與父的交通裡的人說話之後,就運用神聖生命的基本原則,就是運用在基督裡所彰顯的神聖性情,來檢驗那些自稱有分於神聖性情的人;不是為了使信徒懷疑,而是為了拒絕那些虛假的事。我說:“不要使信徒懷疑”;因為使徒以最完美的保證,說到他自己的地位,以及那些他寫信給他們之人的地位,(約翰壹書三章1-2節)*{12}。他在二章28節重新開始他講過關於耶穌的來臨。在祂特性充分的啟示中使徒介紹主,並引起他對那些以祂的名來稱呼他們自己的人的說法作仔細的檢查。

神聖的生命有兩個基本的證明,第三個證明附屬於權利,就是:公義或順服(29),和愛(10),以及聖靈的同在(24)
1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2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約壹三1-2)).}
*{12}我已經注意過,但是要更往前,以令人驚奇的方式將神和基督稱為同一個所是或人位,而不是作為兩種性情的學說,但基督在使徒心裏,而祂在同一個句子裡被提及,現在基督和神一樣,現在祂又以人出現。因此,約翰壹書二章28節中祂來了。在第29節,義人是由祂所生的,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

但是這世界不認識祂。現在祂是地上的基督。約翰壹書三章2節我們是神的兒女,但在同一節中祂出現了,祂出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祂。但是,使徒使這點變得更加美妙,他加上我們也要與祂一樣。我們是蒙召的兒女,因為那是祂的稱號和關係。這個世界不認識我們,因為這個世界不認識祂。我們知道當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祂。在聖經許多地方我們都有同樣的地位。(比較約翰壹書五章20節)。}
20我們也曉得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公義是生命第一個證明(29)

29你們若曉得祂是義的,就當知道凡行義的人也都是從祂生的

義不在肉體裡。因此,如果要在任何一個人裏面發現義,這人就是祂所生的,他就有在基督裡從神來的性情。我們可以說,這是在耶穌身上的義;因為我們知道祂是義的,我們知道“行義的人是由祂所生的(29)”。這是由相同的果實所顯明相同的性情。

約翰壹書第三章

神的兒女;父的愛;主的顯現及其對神兒女的影響(1-2)

1你們看,父賜給我們的是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2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

現在說我們是由祂所生的,就是說我們是神的兒女*{13}。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愛,我們得稱為兒女! (1) *{14} 因此世界不認識我們,因為它不認識祂。使徒在這裡回到祂的顯現以及祂的顯現對我們的影響。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是我們目前確定和已知的地位;我們是神所生。我們將來如何還沒有顯明;但是我們知道,因為與耶穌聯合,因為我們在與祂和父同樣的關係裡,祂自己就是我們的生命,當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將像祂一樣(2)。為此,我們注定要這樣,看見祂正如祂現在與父同在,這生命是從父來的,這生命彰顯在祂裏面,並分賜給我們,並在同樣的榮耀裏顯現。
*{13}參見前一個註解{12}

*{14}約翰習慣使用“兒女”一詞,而不是“兒子們”一詞,為了更清楚地表達我們是同一個家庭。我們像基督一樣在神面前和在世人面前,當祂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如此。}

實際上的潔淨:潔淨的真正量度(3-5)

3凡向祂有這盼望的,就潔淨自己,正如祂是潔淨的一樣。4凡犯罪的,也行不法;罪就是不法。5你們曉得祂曾顯現,為要除去罪;在祂裏面並沒有罪。

因此我們有了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盼望,並且知道當祂顯現的時候,我會完全像祂一樣,因此我希望現在盡可能地像祂一樣(3),因為我已經擁有了這生命,就是祂在我裡面是我的生命

這是我們在實際上潔淨的量度。我們不是像祂一樣純潔;但是當基督在天上,我們接受基督作為我們得潔淨的模式和量度,我們根據祂的純潔來淨化自己,既然我們將在祂顯現的時候完全像祂。在我們對比神聖的生命和仇敵的原則之前,使徒將真正衡量潔淨的標準擺在我們面前(他會馬上給我們愛的衡量),因為兒女們有份於祂的性情。與神有相同的關係。

盼望信徒以基督為對象;照封書信的鑰匙:基督是這個生命,
神自己顯明出來,生命源泉

這裡我有兩個註解。首先,“向祂有這盼望的(3)”並不意味著在信徒裡面;但信徒裏面有一個以基督為對象的盼望。其次,令人驚訝的是使徒似乎在這封書信中把神和基督混為一談。並使用“祂”這字來表示基督(當他剛剛談到神的時候),反之亦然。我們可以在約翰壹書五章結尾看到這樣的原則:“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在這幾句話裡,我們掌握了本書信的鑰匙:基督就是生命。顯然這就是子;但顯出來的是神自己,以及祂性情的完全性質,對我們祂也是生命的源泉,因為生命是在基督以人的身份裡被我們尋見的。

這樣我就可以說到神,使徒說:“由祂所生(9)”;惟獨在耶穌裡的才能彰顯神,我從祂那裡得著生命。因此“耶穌基督”和“神”可以彼此互換。因此“祂若顯現”(約翰壹書二章28節)這個祂是指基督,因為祂是義的;義人是“從祂生的(29)”。但在約翰壹書三章1節裏,它是“神所生的”,“神的兒女(1)”;世人卻不認識祂(6):這裡是指基督在地上;“祂若顯現(2)”又是指基督,我們潔淨自己“正如祂是潔淨的一樣(3)”。還有許多其他例證。

信徒潔淨自己

經上說信徒是“他就潔淨自己(3)”:這表明他並不像基督那樣純潔。因為祂不需要潔淨自己。所以,經上不是說他像基督一樣潔淨(因為那樣的話,我們裡面就不會有罪了);他乃是是照著在天上基督的潔淨來潔淨他自己,擁有與和基督自己一樣的生命。

罪是什麼?住在基督裏的人就不會實行違背基督的生命和性情的罪

在闡述基督徒潔淨的積極面之後,使徒繼續以其他觀點對它(潔淨)進行論述,作為神在魂中生命之特徵的證明之一。
4凡犯罪的,也行不法;罪就是不法。5你們曉得祂曾顯現,為要除去罪;在祂裏面並沒有罪。6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凡犯罪的(不是干犯律法*{15},而是)行不法的。他的行為不受約束,沒有遵行律法的條文。他行事無節制;因為罪是在沒有律法約束或不接受他人權柄的情況下發生的,這是因為我們照著自己的意願來行事。但是基督來是要行父的旨意,而不是照祂自己的旨意行。但是基督顯現出來為要除去我們的罪過,在祂裡面沒有罪;因此,犯罪的人違背了基督顯現的目的,並且反對這個生命的性情,如果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我們就是有份於祂生命的人。
*{15}在羅馬書二章12節,干犯律法這話與犯法或在律法以下犯罪相對。就是說,希臘人中用於翻譯為“干犯律法”的詞
(264. Hamartanó)是用於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人,與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相對,並要受律法的審判。我不掩飾的說,改變罪的定義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
264. Hamartanó -- transgression
*.羅馬書二章12節各種譯本都是sinned without law,這裡的sinned (264. Hamartanó)Strong 提到這個字基督徒是為干犯神聖的律法(which Christians regard as also the transgression of divine law)何西阿書八章1因為這民違背了我的約,干犯了我的律法。transgressed my covenant, and rebelled against my law這民是指以色列民,所以這個註解怪怪的。
*.12凡在律法以外(sinned without law)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羅二12)

因此,那住在基督裡的人就不犯罪;犯罪的人既沒有見過祂,也不認識祂。我們看到,一切都取決於這人是否有份於基督的生命和性情。我們不要欺騙自己。實行義的人才是義的,正如祂是義的一樣(7):因為憑著有份於基督的生命,我們照著那位生命元首和根源之主的完全性質,活在神的面前。是我們因此就能像基督一樣活在神面前,因為祂自己真的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真正的生命不是我們蒙悅納的標準;基督的生命才是我們蒙悅納的標準。但是,如果我們照著基督的超越蒙神悅納,基督就是我們的生命;因為我們有分於祂的生命,並且活祂的生命。

魔鬼的家;犯罪的人在屬靈道德上與魔鬼具有相同的性情(7-8)

7孩子們,不要讓人迷惑你們,行義的人纔是義的,正如祂是義的一樣;8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為此,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消除魔鬼的作為。

但是這樣的審判是非常消極的。犯罪的人是屬魔鬼的(8),在屬靈道德上與魔鬼具有相同的性情。因為牠從起初就犯罪:這是牠做為魔鬼的特性。如今,基督顯現出來為要消除魔鬼的作為(8);一個與魂的仇敵有相同性質的人又怎能與基督同行呢?

神的家;他是神所生,有分於祂的性情,就不犯罪(9-10)

9那說自己在光中,卻恨他弟兄的,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10那愛他弟兄的,就9那說自己在光中,卻恨他弟兄的,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10那愛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另一方面,神所生的不實行罪。原因很明顯;因為他與神的性情有分;他從祂那裡得著生命。神聖生命的原則在他裡面。神的種子留在他裡面;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神所生。這新的性情裏面沒有犯罪的原則,因此他無法犯罪。我們要問神聖的性情如何能犯罪呢?

愛是神聖生命的第二個證明;以基督為它的量度;信靠神的同在(10-12)

10那愛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1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12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因著祂的名得了赦免。
13父老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孩子們,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14父老們,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青年人,我剛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話住在你們裏面,你們也勝了那惡者。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

這樣,使徒在標記了神和魔鬼這兩個家之後,他又加上第二個標記,沒有這個標記就證明這人不是屬神的。他已經講過義了。現在他又加上弟兄相愛。因為這是使徒們從基督自己那裡得到的信息,就是他們要彼此相愛。在第12節中,他說明兩件事之間的關聯:對兄弟的恨是由這人認為自己的工作是好的感覺發出來的,以及得到自己的惡所餵養。此外,我們不要懷疑這世界恨我們: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
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乃是出於世界。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過去;惟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18小孩子們,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如果這愛是信徒被更新必不可少的證明,很自然這愛就不會在世人中看到。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不愛他的兄弟(這是嚴肅的思想!)的人是住在死裏面。除此之外,不愛他兄弟的人是殺人的,殺人的沒有永遠的生命。沒有神的性情,只有死;但是,舊人在與神聖的性情相對的舊性情裏,他恨,因此他活在在死活動的靈裡,成為殺人的兇手
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會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出去,是要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20你們有從那聖者來的膏油塗抹,並且你們眾人都知道。

此外,我們在公義和純潔的情況下,以基督為愛的量度。我們藉此認識愛,祂為我們捨了祂的生命;我們也應該為弟兄捨去我們的生命。現在,如果我們的兄弟有需要,而我們擁有這世界的好東西,卻沒有供給他所需要的,難道這是神聖之愛使基督為我們捨命嗎?藉著這個真實而實際的愛,我們知道自己是在真理裏面,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得到確定和保證。因為如果我們的良心沒有什麼可以控告我們的,我們就可以在祂的同在裏充滿信心;但是如果我們自己的心定罪我們,神所知道的還會比我們的心更多

在這裡不是我們得救、得著確保的手段,而是我們在神的同在裏面信靠祂的途徑。從這話實際的意義上來講,我們不能存著有虧欠的良心卻有神的同在,因為神永遠是光明的,永遠是聖別

外在的要求及它們的回答(21)

21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當我們在祂面前、在愛裏行祂眼中所喜悅之事的時候,我們也會得到我們所要求的一切;我們就可以充滿信心地在祂面前行走,我們的心及我們心裡的盼望回應這個有福的影響,這個影響是由享受祂面光而與祂有交通所形成的。是神激動我們的心;本書信所講的這生命和神聖的性情,藉著神聖的同在,使這生命處於充分的活動之中,並且蒙光照,這生命的喜悅是在這光裏面。因此,我們的要求只是為了完成源於這個生命,當我們的思想,充滿了神的同在也充滿與神這神聖性情的交通。祂就會將祂自己的能力供應給這些盼望使它們得以實現,因為祂是這些願望的源頭,是藉著祂自己在我們心裡所形成的啟示(比較約翰福音十五章7節)。
7你們若住在我裏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

這確實是基督自己在地上生活的地位:只有祂在地上的生活是完全的(比較約翰福音八章29節;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
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因為我始終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29
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羣眾,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約十一42

要遵守並遵行神的誡命;住在神裡面,神住在順服之人裡面(21-23)

21親愛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22並且我們不論求甚麼,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誡命,也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23神的誡命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誡命彼此相愛。

而且這裏所說的,是神要我們遵守的誡命;就是相信祂兒子耶穌的名;並且要彼此相愛,正如祂給我們的誡命。如今,那遵守祂誡命的就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遵守祂誡命的人裡面。可能有人會問這裡所說的(祂)是指神還是指基督呢?正如我們所看見,使徒在他的思想中把祂們混在一起了。就是說,聖靈使祂們在我們的思想中聯合在一起了

我們是在那位真實之主的裡面,也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裡面。這是基督,祂是神在人的生命裏向人顯現;對信徒來說,祂是那生命的交通,因此,神也住在他裡面,住在啟示裡,住在神聖的卓越和完全的性質裏,信徒有份於住在他裡面聖靈的能力,因此就同樣可以享受和操練愛

享受與神的關係

但是,得到一個生命,一個性情是何等奇妙的恩典,藉此我們享受住在我們裡面神的自己,並且由於這些是在基督裏面,因此我們實際上就是在享受這個交通,我們就是在與神的關係!有子的人就有生命;但是神就要住他裏面成為他的份,以及這生命的源頭;有子的人就有父。

藉著與這神聖性情源頭之神的交通,給我們帶來何等奇妙、有動力和活潑享受的聯結;這是照著在基督裡這個聯結的完全性質。這就是照著恩典的基督徒。因此,他也是順服的人,因為這生命在基督這人裡面(正是因為這樣它成為我們的生命)本身就是順服的生命,就是人與神之間真正的關係。

新性質和其結果的證明

因此,實際上的義證明我們是由祂所生的,在祂的性情上,祂是義的源頭。在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們。因此,憑著良好的良心,我們對神充滿信心,無論我們要什麼,我們都會從神那裡得到供應,因此我們以順服並討神喜悅的方式行事。因著這樣的行事,我們就住在祂裡面*{16},並且祂也住在我們裡面。
*{16}首先我們住在祂裡面,因為這件事實際的實化在我們順服的心中。然後,祂住在我們裡面的事實,藉著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分開來追尋,以防被邪靈誤導。在約翰壹書四章7節,他回到與神之愛有關的內住主題。}

基督權利的第三個證明,聖靈的同在(24)

24遵守神誡命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在此我們就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

我們的基督徒權利的第三個證明出現在這裡。祂賜給我們的那靈,是由祂自己住在我們裡面得以證明,這是神的同在顯現在我們裡面的證明。使徒在這裡沒有補充說我們住在祂裏面,因為這裡的主題是神同在的彰顯。那靈的同在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我們要繼續看住在祂裏面的這件事,住在祂裡面,就會享受祂的所是,因此就與祂的性情在屬靈道德上有更多的交通。如我們所見,順服神的人也享受這一點。在這裡,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同在,也就是神在我們裡面這個真理部分的展示。但是,照著恩典和那靈的大能,神在我們裡面的同在,都與神聖性情的交通有關;我們也住在祂裡面,我們從祂得到這個恩典,並且神聖的性情一切屬靈的形態,都在交通和實際的生命裏。我們的使徒在約翰壹書四章1216節談到了這一點。

實際的義或是順服,弟兄之愛,神之靈的顯現,都是我們與神關係的證明。凡在實際的義裏順服主誡命的人,都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他裡面。祂所賜的那靈就是祂住在我們裡面的證明。

翰壹書第四章

試證假申言者;神之靈明確的記號;眾使徒的著作(1-3)

1親愛的,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證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有許多假申言者已經出來,進到世界裏了。2凡靈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在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3凡靈不承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的,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這靈要來,現在已經在世界上了。

現在,要謹慎使用這最後的證明,因為許多假申言者已經出來了,甚至在使徒時代就已經出來了,假裝成從神之靈那裡得來的交通模樣,並且潛入基督徒中間(約翰壹書第四章)。因此,有必要藉著他們真實之神的靈給他們確定的記號,來保護他們。
申言者第一個記號

申言者頭一個記號承認耶穌是在肉體裏來的。真信徒不僅要承認祂來了,而且要承認祂是這樣子來的。
申言者第二個記號
4孩子們,你們是出於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5他們是出於世界的;所以他們的講說乃是出於世界,世人也聽從他們。6我們是出於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出於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4-6)

申言者第二個記號是真正認識神的人會聽從眾使徒的話。這樣,眾使徒的著作就會成為那些假裝教導教會之人的試金石。使徒所有的話都毫無疑問。但在這裡我只限於他在這裡所說的話。眾使徒的教訓正式地是所有其他教導的試金石,我的意思是,與他們自己所教導的有關。如果有人告訴我,必須由其他的人解釋或發展使徒的教導,信徒才能得到真理和信心的確定,我要回答:你不是屬神的人,因為屬神的人聽使徒的話;你要我不要聽他們;而無論您以什麼為藉口,您都阻止我去聽他們的話。敵基督的靈否認耶穌是在肉體裏來的。不聽從眾使徒就是為這邪惡臨時和預備的外形。真正的基督徒已經藉著住在他們裡面神的靈,勝過錯謬的靈。

信徒是愛之神神聖性情的有分者;這愛的行動證明祂住在我們裡面(8-9)

8不愛弟兄的,未曾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9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瞭。

現在真正的基督徒已經明確有三個試驗,使徒繼續他的勸勉,為著發展我們與愛之神關係的豐滿和親密關係,好使我們維持有份於這性情,這性情裏的愛是屬於神的,愛弟兄的是神所生的,因此有份於祂的性情,並且信徒因為有份於祂的性情而認識祂(因為這是憑著他所接受的信心)。不愛弟兄的就是不認識神的。我們必須有愛弟兄的性情,才能認識何為愛。因此不愛弟兄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這樣的人對神的性情沒有任何感覺。他怎麼會認識神呢?正如動物沒有人的心思或理解力,牠怎能認識人。

讀者請特別注意這種源於整個書信的教導巨大的特權。與父同在的永遠生命已經顯明出來並已賜給我們:因此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藉著聖靈的能力,這個性情的感覺在我們裡面發揮作用,使我們可以享受作為這性情源頭之神的交通。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住在我們裡面。使徒首先陳明在我們裡面的真理。這性情的運作使我們愛弟兄,證明神自己住在我們裡面。那運作這愛的神住在那裡。但是祂是無限的,並且我們的心也同樣安息在祂裡面;我們同時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已經將祂的靈賜給我們。但是這段充滿祝福的經文,要求我們要有秩序地遵循它。

愛是神的性情,神是愛的源頭。信徒有份於愛;信徒擁有理解和認識神所必需的性情

使徒從愛是屬於神這事實開始。愛是祂的性情:祂是愛的源頭。因此,愛弟兄的是神所生的,與祂的性情有分。他也認識神,因為他知道愛是什麼,神就是愛的豐滿。這是使一切都取決於我們有份於神聖性情的教導。

現在,這件事一方面可以轉變為神秘主義,藉著引導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我們對神的愛以及在我們裏面的愛,這就是神的性情,好像有人說愛就是神,而不是說神就是愛,並試圖把我們迷惑在自己裏面的神聖性情;或懷疑另一個,因為我們沒有像我們以為能夠發現神聖性情的影響。實際上,不愛弟兄的人(因為這件事就像約翰所說的,是以抽象的方式來表達)就是不認識神的人,因為神就是愛。擁有這性情對理解這個性情是什麼是必要的,並且對於認識那位完全的神更是必要的。

神之愛的顯明;它的運行和證明(9-10)

9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瞭。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

但是,如果我嘗試了解這愛並擁有它或是證明它,那麼我就不應該去探究在我們裏面的性情,在我們裡面神的靈引導我們的思想使這愛成為我們的目標。使徒說過,神是愛;這愛已經向我們顯明出來了,因為祂已將祂的獨生兒子賜給我們了,使我們可以藉著祂而活。這個證明不是在我們裏面的生命,而是在神已賜下祂的兒子,好使我們可以活,並進一步為我們的罪成就平息(的事實)。讚美神!我們認識這愛,不是憑著它在我們自己裏面運行可憐的結果,而是憑著在神裏面這愛的完全性質,甚至是這愛向我們顯明出來,這愛的證明完全是在我們自己的外面。這是在我們自己外面的事實,把這完全之美顯明出來。我們藉著有份於神聖的性情來享受這個愛;我們是藉著神的兒子無限的恩賜而認識這個愛。這個愛的運行和證明都在神的兒子那裡。

神的愛,從我們有罪的狀態直到我們站在審判台前

這原則的全部範圍及其真理的全部力量都在以下內容中陳述和證明。令人驚訝的是看見聖靈在ㄧ封書信裏,基本上被基督的生命及其果實所佔據,在完全沒有我們自己的情況中,給我們愛的證明和充分的特質。從神的愛被我們罪惡的狀態所充溢,直到我們站在審判台前,沒有什麼比這裡所闡述神之愛的方式更完全的了。
9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11親愛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13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15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16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17在此,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神想到了這一切:第910節關於祂向著我們罪人的愛;第12節關於這愛在我們聖徒裡面;第17節著眼於審判的日子,這愛與我們同在,使我們的情況得以完全(所以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在前幾節經文當中,神的愛彰顯在基督的恩賜當中;首先,這愛賜生命給我們,因為我們已經死了;其次,因為我們有過犯,基督為我們成為平息(挽回)的祭物(10)。使我們整個問題都得到解決(17)

在這些經文的第二部份當中(18-21),使徒向我們啟示恩典的大原則(18),何謂愛,愛在哪裡以及我們如何認識這愛(19-21),這些原則清楚地陳明在具有無限重要性的話裏面,這些話就是基督教的本質。
18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因為懼怕含有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21愛神的,也當愛他的弟兄,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誡命。

在此這就是愛,不是我們愛神(那是律法的原理),而是因為祂先愛了我們,並賜下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成了平息的祭物(10)。那麼,正是在這裡,我們了解愛是什麼。當我們不愛祂的時候,這愛在祂裡面是完全的。當我們在罪中的時候,祂向我們施行這愛,祂是完全的,並差遣祂的兒子為他們作了平息的祭物。使徒無疑地肯定,愛弟兄的不會不認識神。信徒是否擁有這愛的說法要藉著這種方式來判斷;但為了認識愛,我們決不能自己去尋求愛,而要在我們沒有愛的時候,尋求在神裏面彰顯出來的愛。祂把愛的生命賜給我們,為我們的罪祂作了平息的祭物

對神之愛的享受和權利;彼此相愛(11-13)

11親愛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13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

現在,關於這愛的享受和權利:如果神如此的愛我們(這是祂採取的根基),我們應該彼此相愛。

沒有人見過神(12):如果我們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12)。祂的同在就住在我們裡面,在祂性情的超越性質裏,愛高舉我們使我們超過一切障礙,使我們與屬於祂的人緊緊相連。這位在祂性情能力裏的神,成為我們思想和感覺的源泉,並在屬它自己裏面的人們當中散播它自己。一般人都可以理解這一點。我怎麼能愛一個外地來的陌生人,就是我從未認識又有不同習慣的外人,他怎能比照著肉體是我的家人更親密?與那些我從未見過的人相比,與我童年時期的其他摯愛相比,我怎麼會與他們有共同的想法,有共同無限地之愛的對象,有強大的情感進行著,我與從未見過的人之間有更牢固的聯結,這是怎麼回事呢?

這是因為他們和我裏面都存在著不屬人的思想和情感的源頭。神在這源頭裏。神住在我們裡面(13)。這是多麼幸福!何等的聯索!祂不與魂交通嗎?難道祂沒有將它歸因於認識祂自己在愛中的同在嗎?當然可以。如果祂就這樣在我們裏面,這是我們思想有福之源,那麼關於祂的所是,能使我感到恐懼,有距離或是有不確定的性質嗎?一個都沒有。祂的愛在我們裏面是完全的。我們認識祂是我們魂中的愛:這段非凡篇章的第二個重點,就是在我們魂中享受神聖的愛

在我們的魂裏享受神的愛;那靈使我們認識我們住在神裏面,以及祂住在我們裡面

使徒不曾說:“我們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他現在會這麼說。但是,如果弟兄們的愛在我們裡面,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當它在運行的時候,我們就會認識神的同在,就是在我們裏面完全的愛。這愛充滿了我們的心,因此這愛在我們裏面運行。如今,這樣的認識是祂的靈同在的果效,在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生命和性情的源泉和力量。祂賜給我們的,不是在這裏“祂的靈(13)”,那是祂住在我們裏面的證明,神賜給我們的是“屬祂靈的”;我們藉著祂在我們裏面的同在,藉著神聖的情感、憑著那靈,使我們有份於“屬他靈的”,因此我們不僅認識祂住在我們裡面,而且也認識那靈的同在,憑我們裏面屬於神的性情來行事,使我們認識我們住在祂裡面。因為現今祂在我們裏面的愛是無限又完全。
*.中文譯本看不出來兩者的差異,英文KJV:
Hereby know we that we dwell in him, and he in us, because he hath given us of his Spirit.

因此我們的心安息在愛裡,享受祂,並且在對完全之愛的認識裏(因此我們住在祂裏面),在這愛裏面我們找著自己,因而從祂以外一切事物裏將我們隱藏起來。那靈使我們住在神裏面,並且因此使我們認識祂住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在所認識之愛的味道和認識中,可以證明這愛超過猶太教所有的限制,父差子成為世界的救主。我們將進一步看到這愛的另一個特徵。

看不見的神藉著祂的獨生子和我們內在所享受的,向人們顯現和宣告,

如果我們將約翰壹書四章12節約翰福音一章18節比較,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使徒在這裡教導的範圍。在這兩種情況下,將呈現相同的難題,或者如果你願意,也將呈現相同的真理。沒有人見過神。這要怎麼解釋呢?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也在我們裡面得了成全。(約壹四12)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在約翰福音一章18節中,在父懷裡的獨生子把父宣告了出來。那位*{17}子在與父最完全的親密關係裏,在最絕對的親密和享受父之愛的親密關係裏,是父永遠且充分之愛的對象,祂的獨生子認識父的愛,向世人啟示父,因為祂自己認識父。這封書信對同樣的難題有什麼答案呢?“如果我們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成全。(約壹四12)”藉著神聖性情的交通,以及藉著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內在地享受祂,正如祂的獨生子所彰顯和宣告的那樣。耶穌宣告祂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這是我們的心所知道的。祂所宣告的神住在我們裡面。這是何等的思想!這與沒有人見過神這一事實的回答是一致的,唯一的兒子已經把宣告出來了,並且祂住在我們裡面。這話的含義是,“這在主並在你們都是真的(約壹二8)*{18}因為它(這位真實的)是在基督裏,它已經成為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可以藉著聖靈的能力,享受神和祂在我們裡面的同在。由此我們可以看見從第14節流出的見證。
*{17}注意,它不是“過去式-是”。聖經上從來沒有說過,祂離開父的懷抱;而是說“現在式-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祂在地上把祂所認識的神啟示出來。}
{18}這也給我們帶來了福音和本書信之間的最大區別和最高的主題。}

神住在我們與我們住在神之間的區別;我們心中神的愛與喜樂的證明

我們也看到了神住在我們與我們住在神之間的區別,即使在那裏基督也說到祂自己。祂永遠住在父裡面,父也住在祂裡面。但祂說:“住在我裡面的父做成這工。”門徒要藉著祂的話相信他們倆個;但是在祂裏面他們看見父,就是在祂的工作中,他們也看見父住在祂裡面的證據。看見祂的人也看見了父。但是當保惠師到來的時候,那天他們就要認識耶穌是在祂父裡面,與父神聖地成為一。

使徒不是說我們在神裡面,也不是說我們在父裡面*{19},而是說我們住在祂裡面,我們知道這一點,因為祂已經將祂的靈賜給我們。我們已經注意到祂說(約翰壹書三章24節)“在此我們就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乃是由於祂所賜給我們的那靈。”他在這裡補充說:我們知道我們住在神裏面,因為它(那靈)不是那個彰顯,而是作為證據,就是我們與神自己有交通的證據。我們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這總是一個寶貴的真理,這是一個不變的事實;當祂的愛活躍在我們心裡的時候,我們是有感覺的。使徒因為這愛的行動,立即加上“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14)”來轉變方向。在使徒心裏面所享受的愛,就像所有信徒一樣,是給每個人的證明。重要的是要注意這段經文是如何首先呈現了神住在我們裡面,然後是果效(因為祂是無限的),我們住在祂裡面,然後我們在認識這個生命的實際裏,實化了第一個真理。
*{19}這話裡面唯一與之相似的發表是“在父神裡,帖撒羅尼迦的教會”。這是從另一種意義上對眾多團體的講話。}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教導上的事實,對每個真正基督徒都是如此。我們住在祂裡面與我們的光景有關;謹慎的堅持神祂個人的所是(14-16)

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15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16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在這裡我們可以指出,儘管神住在我們裡面對每個真正基督徒都是真實的,這個教導也是事實,但我們住在祂裡面,我們雖然有份於住在祂裡面,但卻與我們的光景有關。約翰壹書三章24節這樣說:“遵守祂誡命的人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祂裡面。”約翰壹書四章16節說,“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確實,彼此相愛是神在這裡的證明,並且祂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這件事和祂與基督同在的方式形成對比(約翰福音ㄧ章18節)。但是我們因此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並且祂住在我們裡面。這些情況的知識都是由那靈產生的。第15節是普遍性的事實;第16節將事實完全帶回到源頭。我們知道並且相信神對我們的愛。祂的性情就在那愛裡面宣告出來(因為我們在神裡面喜悅);神是愛,住在愛裏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在沒有別的地方了:如果我們有分於祂的性情,我們也有份於與神互相內住。那住在愛裡面的人也住在那是完滿之愛的神裡面。但隨後請注意,在說到堅持祂所是的同時(神就是愛),也認真的堅持祂個人的所是(住在愛裏面的)。祂就住在我們裡面。

每個真正的基督徒的份;它的智慧實化屬靈的事

現在我們來到非常重要的原則。也許我可以說,神住在我們裡面和我們住在神裡面,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屬靈的程度,使徒實際上說到最大程度的喜樂。但是,儘管我們以我們智慧所及的程度來瞭解這件事,實際上是屬靈問題的果效,但是這事本身卻是每個基督徒的份。這是我們的地位,因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並且因為神把聖靈賜給了我們。“凡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裏面。”福音的恩典是多麼偉大!我們的地位多麼令人欽佩,因為我們是在耶穌裡面擁有這個地位!重要的是我們要緊持這一點,這是每個基督徒的份,是謙卑之人的快樂,對於不在意者的良心加給最強烈的定罪。

基督徒的定義;神自己的愛成為我們知識的源泉和我們地位的享受

使徒解釋藉著擁有神聖的性情(這是基督教的基本條件)我們所得著這高超的地位。基督徒是與神聖性情有分的人,因為那靈住在他裏面。但是,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對我們地位的了解並非來自對這真理的思考,儘管了解這個地位取決於這個真理是真實的,對我們地位的了解是來自我們對神自己的愛的思考。使徒接著說:“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16)”這是我們的知識和享受這些權利的源頭,這些權利如此甜美,如此奇妙,而當它們被人們所熟知的時後,它們又是如此簡單而真實。

神自己就是愛;住在愛裏;愛住在我們裡面

我們已經認識愛,神為著我們的愛,並且我們已經相信它了。何等寶貴的知識!藉著擁有這愛,我們認識神;因為祂是藉著這愛來彰顯祂自己。因此,我們可以說“神就是愛”。除此以外沒有別的。祂自己就是愛。祂充滿了愛。祂不是聖別,祂是聖。但祂也是愛。祂不是公義。祂是義的*{20}
*{20}公義和聖別應該是指其他事物;藉此,我們可以認識邪惡,拒絕邪惡和審判。愛雖然是實施在別人身上,卻是祂自己的所是。神另一個基本的名是光”。經上說我們在主裏乃是光也就是說我們與神聖的性情有分;而不是有份於愛,雖然愛也是神聖的性情,卻是在恩典裏主宰的權能。因此,我們不能說我們成為愛。(見以弗所書第四、五章)。}

藉著住在愛裡面,我就住在祂裡面,除非祂住在我裡面,否則我做不到(住在愛裡),而祂確實住在我們裡面。使徒在這裏首先提出,我們住在祂裡面,因為在我們眼前的是神自己,就是我們自己所住的愛裏面。因此,當想到這愛的時後,我說我住在祂裡面,因為我心中藉著那靈認識它。同時,這愛在我們裏面是一個積極大能的原則;那裡是神自己在這裏。這是我們的地位帶給我們的喜悅,這是每個基督徒的地位。

神的愛彰顯出來的兩面作用

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

16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1416節提出這愛出來的兩面作用。

首先,是父差遣子成為世人救主的見證。這是在給猶太人的應許之外(在約翰福音中到處都有提到),這個工作是神自己的成果。因此,凡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人,都要可以享受它所帶來福份結果的所有豐滿。

其次,基督徒已經為了他自己相信了這愛,並且祂可以照著這愛的豐滿來享受它。我們這份榮耀事實的發表,只需要這個修改,就是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在這裡成為神住在我們裡面主要的證明,儘管真理的另一部分同樣的說,凡承認子的人,他也住在神裡。

交通及對這愛的認識

說到我們在交通中的份,就是相信這愛,經上說,住在愛裏的也住在神裡面;因為實際上這就是心所住的地方。在這裡,真理的另一部分也同樣是真實的;神也同樣住在他裡面。

我說過關於認識住在神裏面,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認識。但重要的是要記住,使徒將這個教導視為適用於每個信徒的真理。這些人可能有藉口說他們自己不適合這些真理,因為對他們來說太高了。但這個事實審判了他們的藉口。因為他們忽略了這個交通。但神住在每個承認耶穌是神子的裏面,而且他也住在神裡面。這是對膽小的信徒何等的鼓勵!對於不在意的人是何等責備的話!

我們與神相對的立場;為著審判之日的坦然無懼
就像現在審判官在這世上
(17)

17在此,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使徒回到和我們相關的位置上,將神視為在我們自己之外,將神視為我們將要站在祂的面前並且祂始終是與我們相關的神。這是愛的第三個重要證明和特徵,在此愛是完整的,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愛為神從我們罪惡的光景到審判之日一直在為我們考量作見證。

在這裡,這愛對我們來說是完全的 (為了使我們在審判之日可以坦然無懼),也就是說,使我們像祂那樣,這就是我們在這世上的狀態。就著真理來說,除了耶穌自己以外,有誰能像審判官,給我們在審判那日子更完全的保證呢?那位憑公義審判的就是我們的義。照著祂將要審判的對象,我們在祂這位義者裏面。的確,這樣可以給我們完全的平安。但是要注意,不僅在審判之日也是坦然無懼(它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面對這個審判),而且我們在這世上也是如此。我們不僅是像祂那樣,而是在這世上我們正如祂所是的,並且我們已經照我們所需要的,並照著神的性情和旨意,在那日有我們自己已經認識的地位。這是我們的地位使我們可以活的與祂一樣。

完全的愛就把懼怕驅除;神的恩典;“祂先愛我們” (18-19)

18愛裡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因為懼怕含有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成全。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現在在愛裡沒有懼怕:有信靠。如果我確定有一個人愛我,那麼我就不會怕他。如果我只想成為他摯愛的對象,我可能會擔心自己並非如此,甚至可能怕他自己。然而,這種懼怕總是會破壞我對他的愛以及被他愛的渴望。這兩種情感之間是不相容的,因為愛裡沒有懼怕完全的愛就把懼怕驅除。因為懼怕折磨我們,而折磨不是享受愛。因此,懼怕的人不認識完全的愛。

現在,使徒所說的“完全的愛”是什麼意思?這愛正是神的所是,也是祂在基督身上充分彰顯出來的,並藉著祂在我們裡面的同在,給我們認識和享受,好使我們能住在祂裡面。完全完美的正面證明是叫我們像基督一樣。這愛彰顯在我們身上,在我們身上得以完全,並成全我們。但是我們所享受的是神,祂是愛,我們藉著祂在我們裡面的同在而享受祂,好使愛和信靠在我們心中,我們得享安息。我對神的了解是,祂是愛,是對我的愛,除了對我的愛之外,別無他物,因為祂自己是愛。因此,沒有懼怕*{21}
*{21}令人驚訝的是,使徒不是說:我們應該愛祂,因為祂先愛我們;而是我們愛祂。沒有愛,我們就無法認識和享受神給我們的愛。對我們來說愛的感覺總是愛。沒有愛在這裏,我們就無法認識愛和重視愛。我對他人愛的感覺就是去愛他。我們應該愛弟兄們,因為不是他們愛我們,我們才是愛的源泉,儘管可以用這個方式滋養它。但是我們愛神,因為祂先愛我們。}

如果我們實際的問這些所謂情感的歷史;如果我們試圖分開在享受中所聯合的,因為在我們裏面就是愛的神聖性情,在神裏、在愛的完全裏、享受愛(祂的愛因祂的同在從我們心裏流於外);如果我們希望在關於愛這方面,明確說明我們的心與神之間的關係,那就是:“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是恩典,必須是恩典,因為神要得榮耀。

719節的順序和摘要

7親愛的,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神的;凡愛弟兄的,都是從神生的,並且認識神。8不愛弟兄的,未曾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9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並活著,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瞭。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11親愛的,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13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現在又作見證的。15凡承認耶穌是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16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17在此,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18愛裏沒有懼怕,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因為懼怕含有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在這裡,值得我們花些時間注意這段(719)非凡段落的順序。
7-10節:我們得著神的性情。因此,我們愛;因為我們是由祂生的,並且我們認識祂。但是在基督耶穌裡對我們愛的顯明,就是這愛的證明;因此,我們也認識愛。

11-16節:我們藉住在愛裏面來享受它。這是藉著在我們裏面神之靈的同在,在神的愛中所呈現的生命;藉著交通我們可以享受那愛,因為神住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住在祂裡面。
17節:祂的愛
在我們得了成全。從審判的角度來看,那愛的完全性質在於這愛給我們的地位,使我們在這世上就像基督一樣(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1819節:因此這愛在我們完全成全了。對罪人的愛,交通,在神面前的成全,給了我們那愛屬靈道德和特徵的各個元素,這些元素是在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裏。

在第一段中,使徒談到了這種愛的表現,他所說的沒有超過一個愛人的信徒是神所生之人的事實。神的性情(神就是愛)在我們裡面,愛弟兄的人認識祂,因為他是由祂生的,這人擁有祂的性情並認識愛的本質。

這就是神向著罪人所表現出來祂愛的性情。之後,我們像罪人一樣學習,像聖徒一樣享受。神對人完全的愛落在我們的心裏,我們也住在祂裏面。就像耶穌在這世上生活的時候一樣,我們和祂一樣,神的愛並成為我們的住所和安息的人,我們裏面沒有懼怕。

試驗信徒對神愛的實際;愛神的證明和反證(20-21)

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21愛神的,也當愛他的弟兄,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誡命。

20節:我們對神之愛的實際,就是神對我們之愛的果子,現在這愛受到檢驗。如果我們說我們愛神卻不愛弟兄們,那我們就是說謊的;因為如果我們離(就在我們身邊的弟兄們中)神聖的性情,以及基督對他們的價值很近,卻不能喚醒我們屬靈的情感,那麼我們對遙遠的主又怎能怎樣呢?這也是祂的誡命,愛神的人也愛他的兄弟。在這裡也可以找到順服(比較約翰福音14:31)。
31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起來,我們離開這裡走罷。(約十四31

約翰壹書第五章

愛弟兄必須是普遍的;神在我們心中真實地位的重要性(1-3)

1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凡愛那生他的,也愛從祂生的。2我們若愛神,並行祂的誡命,在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擔的

愛弟兄證明了我們愛神的真實。這愛必須是普遍的,必須實行在所有基督徒身上,因為那相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的;愛一個人也會愛祂所生的。如果以從祂所生的為動機,我們就會愛所有由祂所生的1

但是危險存在另一面。我們可能愛弟兄們,因為他們使我們愉快;他們為我們提供一個令人愉快的社交機會,在這個社會中,我們的良心沒有受傷。在這裡,我們有了反證。“我們若愛神,並行祂的誡命,在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2)”我不能像神的兒女那樣愛弟兄們,除非我愛生他們的神。如果我不愛神自己,我可能會個別地愛他們如同伴,或者我可能會愛他們中的一些人,但我不會愛所有神的兒女。如果神在我心中沒有真正的地位,那徒有愛弟兄們之名的人就會把神關在門外;而且更有甚者他們會以更完整和更微妙的方式把神關在門外,因為我們與他們都以背負著兄弟相愛的神聖之名彼此聯結著。

遵守祂的命令是愛神的試金石;真正兄弟相愛的記號

現在,甚至對神的愛,也就是遵守神的命令,都成為試金石。如果我與弟兄們同行,卻不順服他們的父,那我愛他們肯定不是因為他們是祂的兒女。如果因為我愛父,並且因為他們是祂的兒女,那麼我肯定應該喜歡他們並且順服祂。以兄弟之愛為藉口,在行事上卻不順從神的兒女,就不是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女而愛他們。如果我如此愛他們,我應該愛他們的父和我的父,並且我不能不順服祂而行事為人,這就可以證明我愛他們,因為他們是屬祂的。

如果我也因為他們是祂的兒女而愛他們,我就會愛所有屬祂的人,因為同樣的動機促使我愛他們所有人。這愛對於神所有兒女有普遍的性質;它存在於我們實際地順服祂的旨意:這是真正的兄弟之愛的印記。沒有這些印記的僅僅是一種肉體狂歡的靈,只有穿上兄弟之愛的名稱和外形。最足以確定的證明是,如果我鼓勵祂的兒女們不順服祂,我就不愛祂。

世界及其仇恨;它反對神的誡命

現在,順服神有一個障礙,那就是世界。世界的形式與順服神相去甚遠。當我們只被祂和祂的意志佔有的時候,世界的仇恨很快就會爆發。它以它舒適和愉悅的方式,在照著肉體而行之人的心裏產生作用。簡而言之,這世界與神的誡命是相互對立的。但是神的誡命對那些由祂所生的人來說並不痛苦,因為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他有勝過這世界反對他的行事為人所引起困難的性情和原則。他的性情就是神的性情,因為他是神所生的;他的原則是信心。

他的性情對這個世界、對肉體的吸引力沒有感覺,因為他的性情與這個世界完全不同,這個性情有獨立於這個世界的靈,以及管理這個世界自身的對象。信心決定了它自己的腳步,但是信心不看這世界,這世界對信心來說也不存在。信心相信被這世界棄絕的耶穌是神的子。因此,世界失去了控制有信心之人的力量。有信心之人的感情和信靠都專注在被釘十字架的耶穌身上,承認祂是神的兒子。因此,與世界隔絕的信徒有順服的膽量,並且行神的旨意,直到永遠。

神對生命是永遠禮物的見證;其來源(4-5)

4因為凡從神生之物,就勝過世界,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5勝過世界的是誰?不就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麼?

使徒用幾句話總結神所賜給我們永遠生命的見證。這生命不是在頭一個亞當裏面,而是在末後的亞當裏面,就是在神的兒子裏面。從亞當所生的人,沒有這生命,也得不到它。他確實只能根據律法得到生命。它的特點是“如此行就得生命”。但是沒有人能做到(根據律法得到生命)

神賜給他永遠的生命,這生命就在祂兒子裡面。有子的人就有生命,沒有子的人就沒有生命。

見證神永遠生命恩賜的三個見證;神判頭一個亞當死罪(6-8)

6這藉著水與血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憑著水,乃是憑著水,又憑著血;7並且作見證的就是那靈,因為那靈就是實際。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那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現在,永遠生命恩賜的見證是甚麼?有三個見證:那靈,水和血。這位耶穌是神的子,祂是藉著水和血來的;不只是藉水,而是藉水和血來的。那靈也作見證,因為祂是真理。這三樣所見證的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而這生命就在祂的兒子裡面。但是水和血是從何而來呢?它是從耶穌被刺穿的肋旁來的。這是在肉體上,在舊人身上,在頭一個亞當身上,所宣告死的判決和執行(比較羅馬書八章3節)。
3律法因肉體而輭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羅八3

並不是說頭一個亞當的罪是在基督的肉體中,而是耶穌在肉體裏的死,成為為著罪的祭。“因為祂死,是一次永遠的向罪死了(羅六10)”肉體中的罪因基督在肉體中的死而受到定罪。除此沒有其他救治的辦法。肉體不能改良,也不能順服律法。頭一個亞當的生命,只不過是罪在其意志裏的原則;它不能服律法。我們從舊人得潔淨是因著舊人的死。因為死了的人是從罪得開釋。

因此,我們受浸為要叫我們有分於耶穌的死。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是我們活著,不再是我們,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使我們有分於復活基督的生命,因為我們算自己已經與祂同死了;如果我們能夠在頭一個亞當的生命裏活在神面前,我們為什麼還要活這新的生命,活末後亞當的生命?

不;藉著活在基督裡,我們憑著信心接受神對頭一個亞當死的判決。這是基督徒得著潔淨的辦法:甚至是憑著舊人的死,因為我們得以在基督耶穌裏成為生命的有份者。“我們死了”,就是與祂同釘。我們需要在神面前得著完全的潔淨;我們得著完全的潔淨,因為不純淨的已經不復存在:從神所生的是完全潔淨。

從死去的基督身邊流出之水的見證;信徒得以潔淨是藉死

祂是藉水來的。這是有力的見證,就像是從死去的基督身旁流出來的水,那生命不該在頭一個亞當那裡尋找;因為基督為人類而來,承擔起祂的聖工,所以基督在肉體裏來必須死;否則祂就在自己的純潔裏獨自一人。生命必須在從死人中復活,神的兒子裏面找到。信徒得以潔淨是藉死。

被殺基督的血表明贖罪是藉死

祂的到來不僅僅是藉著水而已;也是藉著血。我們罪行得著救贖與我們的魂在屬靈道德上得著潔淨是同樣的必要。我們在被殺之基督的寶血裏得到救贖。唯有死才能除去並塗抹我們罪行,耶穌為我們而死。因此信徒的過犯不再存在於神面前;基督已將祂自己置於祂的地位上。這生命是在高處,我們與祂一同復活,神已經赦免了我們所有的過犯。救贖是藉著死。

那靈的見證使我們能夠領略欣賞水和血的價值

第三個見證是那靈:使徒首先按照它們在地上見證的次序(水、血、那靈),因為那靈獨自帶著能力為永遠生命恩賜做見證,好使我們可以認識另外兩個(水與血);最後,裁示按照它們歷史的順序(那靈、水與血),實際上這就是真正的順序:首先是死亡(水、血、那靈),然後才是聖靈(那靈、水與血)*{22}。實際上,這是那靈的見證,祂的同在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夠領略並欣賞水和血的價值。如果聖靈沒有向新人展示那靈的重要性和功效,那我們就永遠不能了解基督之死實際的影響。現在,聖靈從復活升天的基督降下來;因此,我們認識永遠的生命是在神的兒子裏賜給我們的。
*{22}即是聖靈的領受也是有次有序的(見徒2:38)。}
38彼得對他們說,你們要悔改,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神的恩典,恩賜和見證,祂所賜的生命是在祂兒子裏面(9-12)

9我們若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大,因為這是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10信入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裏面。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他不信入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11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生命也是在祂兒子裏面。12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這三個見證彙集在同樣的真理上,就是那恩典,就是賜給我們永遠生命的神自己;並且這生命是在子裡面。除了人的罪惡,人與它(這生命)無關。這是神的恩賜,是祂在子裏面賜給人的生命。這見證就是神的見證。有這樣的見證,並且是從神自己而來的見證,這見證又是在完全的恩典裏,這是何等有福!

因此我們有三件事:潔淨,救贖,和聖靈的同在,見證生命是在子裏面賜給我們,當祂在地上生活,祂仍在與人的關係裏的時候,祂必須為人死。生命在其他地方,也就是在祂自己裏面。

使徒寫本書信的原因:為要叫那些相信子的人知道自己有永遠的生命(13)

13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入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曉得自己有永遠的生命。

本書信的教導到此結束。使徒寫下這些話是為了使那些相信子的人知道他們有永遠的生命。他沒有給他們檢查的方法,這樣會使信徒懷疑他們是否有永遠的生命;既然有些試誘者竭力使他們感覺在某些重要的事上好像缺乏甚麼而轉離基督,並且那些人還表現出自己擁有超越的光輝,然而使徒向他們指出生命的記號,好向他們再度保證;發展那生命的卓越以及當他們享受生命的時候,他們的地位得以繼續發展;使他們能認識神已將這生命賜給他們,並且使他們的心思絕不會動搖。

對我們在地上的需要向神有實際的信靠(14-15)

14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著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15我們若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

然後,他說到我們在所有這些事當中產生對神實際的信靠,為了滿足我們在地上所有的需求當中操練我們對神的信靠,就是將我們心裏所盼望的事來求問神。

神的耳永遠是向信徒敞開的,因此祂答應我們的要求

我們知道祂總是聽我們照祂旨意所求的一切。這是何等寶貴的權利!任何基督徒自己不想得到任何與神的旨意相反的東西。但是對於一切符合祂旨意的事,祂的耳朵永遠向我們敞開,祂會專心聽我們。祂總是聽我們的祈求。祂不像人的耳朵經常被佔據以至於他聽不見,或者因為不在意而聽不見。神總是聽我們的,並且我們可以肯定祂的能力不會失敗:祂對我們的關注是祂對我們美意的證明。因此,我們可以領受我們向祂祈求的東西。因為祂必答應我們的要求。這是多麼甜蜜的關係!多麼高超的權利!這也是使我們可以愛他人

罪及其懲治;至於死的罪(15-16)

15人若看見他的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將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了不至於死之罪的。16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那罪祈求。一切的不義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如果一個兄弟犯罪並且神懲罰他,我們可以為那個兄弟祈求,使生命可以恢復他。懲治會導致身體死亡(比較約伯記三十三和三十四章;雅各書五章14-15節);我們為犯罪之人禱告使他得到醫治。否則,病人就會走上他的路。因為一切的不義都是罪,有的罪甚至會導致死亡。在我看來,這並不是什麼特別的罪,但所有的罪有個特徵,它不能喚醒基督徒的愛,而是喚醒基督徒的義憤。因此,亞拿尼亞和撒非拉犯了罪,導致他們死亡。因為他們對使徒說的話是謊言,但在這種情況下的謊言,會使人感到恐懼而不是同情他們。在其他情況下,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這一點。

由神生的新人要被神和那靈的事物佔滿(17-18)

17一切的不義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18我們曉得凡從神生的都不犯罪,那從神生的,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不摸他。

到目前為止,這就是關於罪以及對罪的懲治。但積極的一面也擺在我們面前。因為我們是神所生的,所以我們根本不犯罪,我們保守自己,“那惡者就不摸我們(18)”。牠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引誘新人的。仇敵沒有吸引我們裏面神聖性情的目標,因為神聖性情只會被聖靈的行動所佔滿,新人充滿神聖和屬天的事物,或者被神的旨意所佔滿。因此,在我們要這樣活著,就是照著被神和那靈的事所占滿的新人而活。

作為基督徒,我們的性情,我們存在的方式(19)

使徒指出了以下兩點作為本書信的結尾:作為基督徒我們的性情,和我們存在的方式;以及傳達給我們為著產生和滋養信心的目標。
19我們曉得我們是屬神的,而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裡面。

我們曉得我們是屬於神的人;但這不是以模糊的方式,而是與不是我們的一切做對比,這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原則,這使得基督徒的立場藉著他們的性情是排除其他的立場。這個立場不僅僅是好或壞,或是更好;但這是屬神的的立場。使任何不屬神的(也就是說,起源不是在祂裡面的)沒有可能有這個性質和這個地位。因為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裏面。

基督徒憑著他自己的性情就可以得到這兩件事的確定性,他的性情能夠辨別並曉得那些屬神的,使他可以藉此判斷一切與神對立的事。這兩者(屬神的和不屬神的)不僅是好和壞的問題,而是屬神和屬仇敵的問題。這個問題與性情有關。

這目標傳達給我們以產生滋養的信心(19-20)

19我們曉得我們是屬神的,而整個世界都臥在那惡者裏面。20我們也曉得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

關於這性情的目標,我們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20),這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真理。這不僅是善的問題和惡的問題;而是神的兒子自己進入這痛苦的境地,向我們的心提出一個目標。不僅如此。祂賜給我們悟性,使我們這世界上所有的虛假當中,(這世界是屬於撒但,牠是這世界的王),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主,就是那位真實者。這是何等巨大的權利,足以改變我們整個地位!

撒但憑藉這世界蒙蔽我們的力量被徹底摧毀了,因此我們被帶入真光裏;在那光裏,我們看到並認識那位真實的,那位完全的祂自己;這樣我們就可以根據真理,完全地辨別和判斷所有事物。但這並不是全部。我們是在這位真實者裏面,有分於祂的性情,並且住在祂裡面,使我們可以享受真理的源頭*{23}。現在我們在耶穌裡面。因此,因為我們正是在祂裡面,所以我們與神完全的性質有關聯。
*{23}我已經注意到,這段經文是我們真正認識神並住在神裡面的鑰匙。它說的是我們所認識的神,我們在祂裏面,這段經文要藉著我們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來解釋;只有在這裡,如下文所述,這是真理而不是愛。}

神和基督在使徒的心裏合為一;成為我們的地位那神聖的聯索

我們在這裡再說一遍,就是這整封書信的性質,就是神和基督在使徒心裏合為一的方式。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我們必須認識“基督”的同時,使徒經常說到“祂”,儘管他先前曾說過神:例如約翰壹書四章20節。在這裡使徒說,“我們在那位真實的裡面,(也就是說),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20)
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20)

接著請注意和我們地位有關的神聖聯索!我們是在那位真實的裡面;這就是我們在祂裏面那位的性情。現在,關於這個性情的實際,這個實際就是神自己;關於那個人位,以及關於在祂裡面的途徑,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裏面。這個實際是在兒子裏面,在作為人的兒子裏面,我們實際上是與祂的人位有關;但祂是真神,是真真實實的神。然而這些還不是全部;但是我們是在祂裡面有生命。祂也是永遠的生命,所以我們在祂裡面擁有永遠的生命。我們知道這是真神,我們有永遠的生命。

在神的旨意和性情之外的一切都是偶像;信徒要保守自己,遠避偶像;使徒約翰幾封書信之間的關聯(21)

21孩子們,你們要保守自己,遠避偶像。

這之外的一切都是偶像。願神保守我們遠離它,並藉著祂的恩典教導我們保守我們遠避偶像!這使神的靈有機會在隨後的兩個簡短的書信中談論到“真理”。

台長: Bible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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