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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9 14:46:30| 人氣17,490|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觀點.多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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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平面設計師聶永真為「失物之書」設計封面。
編輯應行銷企劃邀稿,寫了篇「失物之書」封面設計演變史,未料引發一場口水戰。
不少美術設計者在網路上責備這名編輯,認為她不尊重設計者、對作品沒有概念,且戰且走,造成設計師的困擾.....。
捍衛的聲音則說:編輯有權要求設計做到客戶想要的結果,畢竟這是商業行為。
對這個事件感到好奇的朋友,可以連底下的連結去閱讀。
http://blog.roodo.com/book100/archives/3642247.html

看完這篇文章,身邊朋友多感不平與憤怒。
憤怒的是這名編輯文章語氣中的戲謔與不尊重;不平的是她似乎把最後成品的功勞往身上攬。
不少人認為前面幾款設計,比最後拍板定案的效果要來的好。然而,我第一次在書店看到「失物之書」的封面時,確實覺得不錯看。
所以,這場編輯壓榨設計師的最終結果,究竟是成功還是失敗?
設計是否該堅持自己的底線不放手?編輯是否可以且做且改,不顧設計師的意見?
專業指的是什麼,設計師的美感?還是編輯的觀感?邀請知名設計師合作,是希望延用對方的風格?還是將對方搞成自己習慣的風格?設計和藝術、商業,該如何劃上相連的符號?

聶永真名氣響亮,但作品不是第一次被修改的體無完膚。(去年他為金馬獎設計的海報也是一例)
我覺得一個成熟產業的誕生,非一朝一夕構成。
業主對設計師有無信任、設計師對自己的作品有無要求,皆相對重要。
今天看中國時報,說某內衣廣告內容、畫面都抄襲日本安室奈美惠的演唱會片段。安室迷大罵,業者回應說:我們跟日本的流行同步,所以沒有抄襲。
看到類似的新聞,我很難不心痛,因為設計之所以不被重視,不僅原創性不足,而且愛狡辯。
幾年前,某MV導演被爆抄襲幾米的畫作、某台灣大導,早期作品、劇情完全延用美國影片、國軍最新的廣告,靈感來自變形金剛.....。
請問,在這樣的創意品質下,人們如何信任設計師的才華?如何相信對方可以做出不一樣的東西?
或說,台灣長久以來抄襲風氣太盛,人們已經習於「我希望將產品做成像誰誰誰的樣子」,而不是「我希望你/妳為我提出一個全新的概念」。
一如我在公司做廣告,業務總會拿著一張稿子說:請做成這個感覺和樣子。
如果我做些自己的東西,他們會回說:不錯啦,但客戶一定不會要。
又或者,好不容易做了稿子,業務會在旁邊「指導」:這個字縮小、這個圖右移一點、這個文案左移0.2公分.....。
至此,「設計」成了好聽的名號,本質卻是「完稿員」。

類似「失物之書」封面的口水戰,我想仍會持續上演吧。
如果,業主不改對設計的不尊重和不信任;設計對自己的作品投機、或因心灰意冷而放棄,我相信,創意產業的惡形惡狀便會如此輪迴下去,沒完沒了吧。



同樣來自今天早報的報導,天團五月天挑戰小巨蛋制度,小巨蛋說:請不要開唱超過午夜12點,否則以後封殺,列為拒絕往來戶。五月天說:搖滾自由。
對於這則新聞,我同樣百感交集。
「搖滾自由」當然很好聽,只是,當自由侵犯到周遭住家的安寧時,這還是自由嗎?最好歌迷散場時,都安靜的彷彿無聲的空氣吧。
我禁不住要想,如果是剛出道的五月天,不知道他們還會不會故意挑戰小巨蛋的制度?如果他們是窮樂團,不知道會不會緊張超過百萬的罰款??
過去幾天,五月天堅持原則,每一場都唱過午夜。小巨蛋不爽,要求離場、要求罰款、還兼斷電。歌迷投書報紙:這又不是戒嚴,為什麼不能唱超過12點。
大家都認為自己有理,彼此相互僵持不下。最後,罰款罰了。制度也破了。接下來呢?
小巨蛋說:我們不會封殺五月天。
五月天說:偶爾放縱自己無罪。
好吧,這樣算是有默契吧。只是,之後有人要比照辦理,小巨蛋該如何自處?
小牌一點的歌手來唱,唱超過12點,會不會被封殺?會不會罰大錢??
大牌歌手如瑪丹娜開唱,唱到12點一刻,小巨蛋敢不敢斷電?
五月天在國外開唱,面對相同的規定時,還是堅持要「搖滾自由」嗎???

同一套標準,在不同人的身上,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這給了我二個啟示:
制度,只適用於乖寶寶。
制度,是給有足夠財力、名氣的人拿來當做挑釁的遊戲。
同理,套用在設計這件事上(或任何其他的事情)。
如果今天是村上隆設計「失物之書」的封面,不曉得該位編輯會不會先做好功課,才跟設計溝通?
或者,她膽敢要求村上隆做出七款不同的版型,甚至用E-mail的方式跟對方說:村上隆先生,我要藤蔓、我要花、我要小孩子!!!
原來要做「自己」、「講話要夠大聲」,有個很重要的關鍵:厚植足夠的實力和名氣,別人才會看重你/妳。
沒有財力、名氣、實力的人呢????只能自己看著辦吧。

延伸閱讀:
08金馬主視覺海報小談:影展與菊花台!!
http://tw.myblog.yahoo.com/hatsocks-75/article?mid=8583&next=8572&l=a&fid=5
聶永真先生有回覆文章,不過很可惜,我找不到之前他給我的連結。(原本提案的金馬海報)
以下是他的相簿連結,可以看看聶永真先生在字形的使用、編排、還有色塊運用的天份與才華。
話說聶永真已經是台灣相當有名氣(才氣)的設計師了,連這麼一號人物都被婊,那....坊間一堆不知名的小設計師能有什麼聲音啊??哎。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somekidding&book=14&page=1

台長: hats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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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鬍
看到你這篇文章讓我想起那年我在我第一個公司曾接過『雨生歡X城』的唱片封面設計。

當時我和總監兩人到豐X唱片和執行製作設計公司、唱片企劃開會,總監拿出B'z的專輯作為reference,目的是要提出其他有別於B'z的有趣構想;沒想準備和某高層做進一步討論時,他一看到B'z的專輯居然就說:『跟它一樣就好了!!!』,當時,我們全部人都傻眼不知如何回應(小咖我的os是:這不是抄襲嗎?)!

以他的資歷應該知道什麼是抄襲,所以我不了解,他是真的(不顧職業道德)覺得這創意非常切合『雨生歡X城』嗎?還是想要以抄襲創造話題!!(事實證明的確創造了許多負面話題!!)

很可惜當時沒人敢指正他(也不一定有用......),以至於唱片推出後,我公司先被質疑,不過由於決定照抄後我們就被踢出局,所以後來變成負責執行合成、拍照與包裝的設計公司被質疑,而他們也只能說,『真正主導概念走向的是豐X唱片』。

現在上網搜尋,還是可以找到許多關於抄襲的相關文章,甚至還有大學研究生的論文(?)以這件事作為標題.....真是汗顏啊!!

(...............終於說出來了!~~呼)
2009-09-30 12:21:02
版主回應
這好像是設計圈的陋習,取巧、抄襲、不然就是打死不認帳。
我覺得跟優秀的作品致敬、模仿沒有錯,只要能從中提出自己獨特的觀點,都算有誠意。
畢竟,我們說的話、做的事,都是在模仿前人啊。

努力的創作者不是沒有,只是目前台灣的環境,似乎還沒辦法給他們一個很好的創作環境,這點很可惜。
有些人堅持下來,也慢慢發光發熱。
但是更多人似乎就放棄了。

大家,加油啊。
2009-10-01 09:26:02
不青春阿丸
『原來要做「自己」、「講話要夠大聲」,有個很重要的關鍵:厚植足夠的實力和名氣,別人才會看重你/妳。』
『沒有財力、名氣、實力的人呢????只能自己看著辦吧。』

山兄,香兄,我不能再同意你們更多。
2009-10-01 12:11:49
版主回應
哈哈哈哈哈~~~~我寫這篇文章太消極了。XD
2009-10-05 09:27:11
不青春阿丸
當初此家唱片消費張某消費的也真夠了,彷彿凌遲這位歌手一樣,一遍又一遍的把他的作品拿出來取皮削骨熬湯榨汁,剩下的渣渣再找一堆跟他不熟的藝人(有些連歌手都稱不上)壓過重製拿出來再賣一遍...
因為這樣可恥的行為,搞得我後來完全沒在注意他們又出了什麼張某相關產品。想不到還有這麼一段軼事,果然更加深我對這家唱片公司的不屑觀感了。
2009-10-01 12:17:45
版主回應
哎~~~現實環境就是如此。
趁著有機會撈一筆,就會全力撈吧。只希望當年消費張的時候,張的父母也有收到實際的回饋啊。
2009-10-05 09:29:57
WEnews
親愛的版主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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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1 16:56:55
WEI 3
啤酒廣告說 有青才敢大聲!
在這個社會裡面 好像是有錢(名氣)才敢大聲!
沒錢沒權沒名氣好像只能妥協.....
2010-07-10 22:14:50
版主回應
這就是現實吧,要大聲,就要有後台.....
2010-07-11 11:59:5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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