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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5 14:07:30| 人氣617|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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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短差不多之斜說

這張圖去年用手機拍的,一直被我遺忘
就像這些被外傭推著出來展示的老人,被該惦記的人遺忘
那天是假日,許多父母推著嬰兒車出來溜小孩
我心想,這些手,似乎更樂意推著有未來的人類....
舊了殘了的,就花錢讓傭人推吧!我們有重要的小寶貝要照顧
人生就是這麼回事

我記得國一那年,我除了暗自決定死不結婚,還自行決定我只要活到五十歲就夠了
當然我沒有跟父母說這回事,因為我五十歲他們也才七十歲,還有力氣傷心吧!
然後我就一直在想,活到五十歲之前要幹嘛,可也沒怎麼努力就隨便到了三十歲
等到我阿嬤癡呆,我更加堅定別活太老這個夢想,就擔心萬一死不去怎麼辦?
我希望能在記憶清晰的時候死去,體驗一下[一輩子從腦中閃過...]的滋味
要是我記憶紊亂,那這事就麻煩了
就像記憶體不夠的硬碟,畫面跑太慢,我的一輩子畫面還沒走完,我可能就掛了

然後問題是,我的身體很健康,想在五十歲自然死亡,不太容易
當然我只是把這事擺在心裡,很少拿出來講,免得到時候阻力變多
而且我有種莫名隱憂,似乎不該跟”傳聞中”比較愛自殺的拉子,提到不想活太久
說來說去,我快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果然這事還是不該說的.....是吧?

我想基本上,我喜歡重質不重量這說法
不是活得越長就越好,也不一定結婚三十年六十年就叫幸福

只是每當我說:[我不認為兩個人在一起,”絕對”要永永遠遠,短暫而快樂也很好]
就會有人反駁我說:[妳其實是不相信永恆,不信任愛情,善變又博愛吧!妳該不會很愛一夜情吧?]
就像我說只要活五十歲,必定會遭到反對,說我對生命的價值不認同
我只是說能長久且快樂,恭喜,不能也未必可悲,分手也許是好事也不一定
我可沒要大家都加入我的流派
沒說我的想法很崇高正確,別人都陳舊迂腐
自己說說總可以吧?

台長: 卓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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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裸足踩在沙子上

unicorn
版主,
不好意思進來插嘴。原來都默默收看著。

曾經看過一書,這位作者(本土藝術家)說,他很早就認定37歲是自己的人生大限。因為對古往有才情的創作者而言,這是個死亡的年齡。故,他面臨崩解又再新生。
我自己是創作者,所以同意。
也認為是我個人不願意被輕易界定的灰色態度。
這是一個用來逼迫自己做事情的說法,或,不想做事情之遁逃術。

沒什麼,只是說說。
有一個人,也像版主般想過這回事。

50歲,也該是髮禿齒搖的時候。
不管幾歲,被記得或不被記得哪些,
才是被放上秤衡量的剩餘價值。

我也是自己說說。版主大人見諒!
2006-06-05 16:56:57
祐希
呵,這樣我以後就可以說
人家xxx也這樣覺得....我哪裡奇怪
2006-06-07 13:26:3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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