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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20:38:53| 人氣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譯作)性/別︰歷史分析的有效類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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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2])

政治只是性/別能用來作歷史分析的領域之一。我曾以它們最傳統的意義,挑戰相關政治與權力的下列例證,也就是說,因為兩個原因,它們有關於政府與國家。首先,既然性/別被看作政治真實事務的對照體,所以它的領土幾乎是未被標記。第二,政治歷史──仍然是歷史研究的主流模式──已是抗拒納入有關女性或性/別題材,甚至是問題的大本營。

性/別在政治理論中嚴格且模擬地被使用,以論證或批評王朝的統馭,表達統治者與臣下的關係。有人或許會期待當代對英國伊麗莎白一世,以及法國凱薩琳的論辯,會集中注意在女性政治統馭的適合性,但在親屬與親屬間完整相關的時期,男性國王的討論也同樣受陽剛/陰柔特質的佔據。婚姻關係的擬仿提供了尚.羅伯.費爾摩與約翰.拉克論點的結構,艾德蒙.伯克對法國大革命的攻擊鑒於醜陋、殘忍的sansculotte 女魔(地域的暴怒,以可恨的女性形象出現),與Marie Antoinette的軟性女性特質間的對比。Marie逃離群眾「在國王與夫君腳下尋求庇護」,而她的美貌曾激起全國的驕傲。(這是在政治秩序下對女性合適角色的參考資料,伯克寫道:「要讓我們愛我們的國家,我們的國家必須是可愛的。」)但這個擬仿也非總是對婚姻或異性戀。在中世紀伊斯蘭政治理論中,政治權力的象徵大多通常結合於男人與男孩間的性,暗示了不只是近似傅柯最後作品中所描寫的古希臘的標準性相形式,也暗示了女性在任何政治與公共生活的無關緊要。

為了不使這最後的評論暗示政治理論只反映社會組織,國家需要的觀點可引起性別關係改變的現象似乎便很值得注意。一個引人注意的例子便是路意斯‧博納德在1816年,提出為何法國大革命的離婚立法遭廢除的論點︰

如同政治民主,「讓政治社會較弱一方的人們,能夠起而抵抗既有權力,」所以離婚,「十足的家庭民主,」使得妻子,「較弱的一方,能夠背叛婚姻的權威‧‧‧為了不使國家插手個人事務,不讓家庭介入於婦孺也是必要的一環。」

博納德以類比開始論述,之後自離婚與民主間建立了一個直接的回應。回到秩序良好的家庭是秩序良好的國家的基礎等較早的論點,立法讓這個觀點細加說明了婚姻關係的限制。相同地,在我們的時代,保守的政治思想家,會想要通過一連串能夠改變家庭組織行為與現狀的法案。極權政體與女性控制的連結曾被注意,但未被完整地研究。無論是在法國大革命重要時刻的傑克賓霸權、史達林對統馭權威的企圖、德國納粹政權的實施,或是伊朗回教什葉派領袖何梅尼的勝利,出現的統治者們合法統馭、力量、中心政權以及統治權力為陽剛的(敵人、外來者、顛覆分子與弱者為陰柔的),而且這些準則被巨細靡遺地編纂於法律中(禁止女性政治參與、嚴禁墮胎、母親不得領薪以及強加女性穿衣準則)以讓女性安於其位。這些行動與他們的時機並沒有什麼意義,在多數的例子中,國家自控制女性中並沒有得到任何直接的東西。這些行動只有在作為權力聯合與建構分析的一部份時才有意義。控馭與力量的宣示是對於女性政策的自然形式。在這例子中,性差異是由女性統馭與控制中所構思。這些例子提供了權力關係類型在現代歷史被建構的洞見,但這個關係的特殊類型卻非屬於普遍的政治主題。舉例來說,在不同的方面,20世紀的民主政體亦使用性/別化觀念建構他們的政治意識型態,而且將他們轉譯進入政策之中;舉例來說,福利國家在法律中闡述了導向於婦孺的保護性家長式統治主義。在歷史上來說,某些社會主義或無政府主義者運動已全然拒絕統馭的隱喻,他們富想像力地,以性/別認同的轉型表現他們對於特定政體或社會組織的批評。1830與1840年代的英法烏托邦社會主義者,曾就男女聯合為例證的個體互補本質─「社會個體」─構思他們和諧未來的夢想。歐洲無政府主義者長久以來,不只以抗拒中產階級婚姻的傳統出名,也以他們期望一個性差異不暗示著階序的世界能夠廣為人知。

這些例子是性/別與權力間的明確連結,但他們只是我對於性別定義作為表明權力關係的基本途徑。對性/別的關注往往不明確,但它仍是平等或不平等組織的一個重要部分。階序結構倚靠所謂男女間自然關係的概化認知。19世紀的階級觀念有賴性/別與其相互關係。舉例來說,當法國中產階級改造者以陰柔(從屬的、虛弱、如娼妓般在性方面受剝削)的面向描述工人,勞工與社會主義領導者則以堅持工人階級的陽剛狀態(製造者、強壯、婦孺的保護者)回應之。這個論述的詞彙並未明確關於性/別,但卻因性/別而強化。在特別是歷史的進程裡,性/別的常規定義,在法國工人階級的文化中被複製且深入其中。

當傳統政治歷史學家質問性/別在他們作品中的效用時,戰爭、外交與高層政治的主題便時常浮現。但這裡我們需要看待的是超越他們語言中參與者與字面意義的部分。根據男/女間的關係,國家與殖民主體地位變的可理解(而因此合法化)。戰爭的合法化—花費年輕生命以保護國家—以受男性氣概明確吸引的形式(防護的需要,反之則是易受傷的婦孺)、以在任務中後輩需服從他們的領導者或(父親)國王的隱晦信仰、以陽剛氣概與國家力量的連結呈現。高層政治是一個性/別化概念,因為它剛好就在排除女性的基礎上,建立了它關鍵重要性以及公眾權力、樹立了它至高權威的理由以及事實。性/別是政治權力被構思、合法化、批評的反覆參照之一。它言及卻也建立了男/女間的對立。為了辯護政治權力,這個參照必須看起來確定且穩固、外於人類建構系統、並為自然或神聖秩序的部分。這樣一來,二元對立與社會性/別關係進程化成權力自身意義的部分;質問或改變任何面向都威脅了整個系統。

如果性別與權力的涵義互相建構,那麼要如何改變呢?廣義來說答案是變異會在很多地方開始。將舊制度投入混亂、新制度使之存在的大量政治變動,或許會在尋找新合法化制度時,修正性/別術語(以及組織)。但它們或許不會;老舊性/別觀念也對確認新的政體有所幫助。食物短缺、瘟疫或戰爭引起的人口統計危機,或許會引起質疑異性戀婚姻的常規性視野(如在1920年代某些國家的些許生活圈),但它們同時催生排除女性生育及母性的高出生率政策。勞雇模組的改變或許引起婚姻策略的變異以及主體性建構的不同可能性,但它們或許可以被經驗為盡責妻女的嶄新行動競技場。新種類文化象徵的浮現,的確或許可以讓伊底帕斯的重新詮釋或改寫成為可能,但它也可以甚至用更有效的詞彙重寫這齣可怖的戲碼。政治進程會決定哪一結果的盛行——政治是不同參與者與意義為了控制權而互相爭鬥的領域。該過程的本質,參與者與他們的行動,只能在特定的時空背景下決定。只要我們認知「男人」、「女人」曾是空洞且滿溢的類別,我們就可以書寫該過程的歷史。因為它們沒有最終、超越的意義,所以空洞。因為當它們看起來固著時,它們仍在自身蘊含了另類、否定與壓迫的定義,因而滿溢。

某部分來說,政治歷史已在性/別領域中上演。這是個看起來固著的領域,卻有著受爭論與流動的意義。如果我們視男/女間對立為有疑問的而非習以為常,視之為受背景界定且重複建構的事物,那麼我們必須不只在聲明或辯論中持續詢問,什麼引用了性/別解釋或辯護他們的位置,也必須詢問隱晦的性/別認知如何被引用與重寫。什麼是女性相關法律以及國家權力間的關係?自我們知曉他們參與人類歷史的大小事件,為什麼(從何時)女性作為歷史主體總是隱形?性/別是否合法化了專業生涯的發生?科學主體是否被性化?(引用法國女性主義者陸絲‧伊斯葛雷近期文章的標題)國家政治與同性戀犯罪間的關係是什麼?社會機構如何將性/別融入他們的假設與組織?就如果政治系統為投射而非建造的觀點而言,是否曾經有過真的性/別平等觀念呢?

這些議題的研究調查會生產出論述老問題的新觀點(舉例來說,關於政治規範如何被強加,或戰爭對社會的衝擊為何)、用新詞彙重新定義老問題(介紹家庭與性相的考察進入經濟與戰爭研究)、使女性以積極參與者角色被看見,以及創造在看似固著的過去語言以及現今術語間的分析距離。此外,這個新歷史會遺留可能性供思考現今女性主義者政治策略以及(烏托邦)未來,因為它暗示了性/別必須透過合併性、階級與種族的政治/社會平等視野,才能被重新定義與結構化。

(全譯文完)

台長: Richard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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