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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6 10:14:56| 人氣1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全國俱樂部聯賽第六站--National Cycling Club Series, S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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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蘭陽溪公路自行車賽
蘭陽溪兩岸道路完整優質,沿途綠山屏嵐風景美不勝收,蘭陽盃公路自行車賽以環繞蘭陽溪兩頭的葛瑪蘭及牛鬥大橋間的大環狀路線首次呈現給參與選手,歡迎選手一起來體驗、感受世界級公路車賽路線,用體力與心力去感受環蘭陽溪七個鄉鎮市宜蘭市、羅東鎮、五結鄉、壯圍鄉、員山鄉、三星鄉、大同鄉等之美,並共同維護自然環境,做一個自行車運動旅遊及環保的實踐者。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宜蘭縣政府、宜蘭縣體育會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宜蘭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協辦單位:宜蘭縣警察局、宜蘭縣衛生局、宜蘭市公所、羅東鎮公所、五結鄉公所、壯圍鄉公所、
員山鄉公所、三星鄉公所、大同鄉公所
活動日期:2008年6月28日(星期六)報到檢錄AM07:00,嗚槍出發AM08:00
報到及頒獎地點:宜蘭運動公園
活動路線:宜蘭運動公園-浮洲橋-葫蘆堵橋-泰雅大橋-牛闘橋-天送埤-三星196線-大洲-歪仔歪橋-噶瑪蘭橋南岸-噶瑪蘭橋左岸-浮洲橋-宜蘭運動公園,約75公里。
參加對象:對自行車賽有興趣者。
比賽程序:07:30開幕典禮
08:00鳴槍出發/公路車(視報名人數另作調整)
12:00頒獎典禮、午餐/宜蘭運動公園
競賽分組:公路車組—菁英組、市民組,共12組
公路車組/限使用公路車、嚴禁使用計時賽車或加裝計時賽把手、全封閉式碟輪不可使用。
1. 菁英E組/菁英組20-34歲,民國63-77年(含)出生者(1974-1988)
2. 菁英EM組/菁英組35-44歲,民國53-62年(含)出生者(1964-1973)
3. RM15組/15-19歲,民國78-82年(含)出生者(1989-1993)
4. RM20組/20-24歲,民國73-77年(含)出生者(1984-1988)
5. RM25組/25-29歲,民國68-72年(含)出生者(1979-1983)
6. RM30組/30-34歲,民國63-67年(含)出生者(1974-1978)
7. RM35組/35-39歲,民國58-62年(含)出生者(1969-1973)
8. RM40組/40-44歲,民國53-57年(含)出生者(1964-1968)
9. RM45組/45-49歲,民國48-52年(含)出生者(1959-1963)
10. RM50組/50歲以上,民國47年(含)以前出生者(1958以前)
11. RW20組/女子組29歲以下,民國68年(1979)以後出生者
12. RW30組/女子組30歲以上,民國67年(1978)以前出生者
菁英組:凡具有UCI認定三級以上職業選手資格,以及2006-2007(曾參加亞運、世青、亞奧運、世界盃、亞洲錦標賽)及2007年度全國俱樂部聯賽成績優異之選手(如附件)。
報名費用:每人新台幣500元
費用內容:保險、飲水站、紀念品、大會資料等
報名方式:1.請填妥報名資料連同報名費,購買郵政匯票或現金袋掛號寄至
「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231台北縣新店市安康路三段710號1樓
2.報名截止日為6月15日,報名後不再受理變更,於6月18日網站公告各組參賽名單。
規 則:採用國際總會(UCI)最新修定之自行車規則勵辦法:
獎賞辦法:1.單站各組前六名頒發紀念獎牌。
2.單站團體總排名前十名頒發團隊獎盃。
3.團體總成績以每隊所有參賽選手績分加總計算,積分相同時以金銀銅數量排序。
4.此賽事列入「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2008全國俱樂部聯賽- B級賽事積分」。
積分方式計算
級數 組 別 1st 2nd 3rd 4th 5th 6th 7th 8th 9th 10th 完賽積分
菁英組總排名積分 7 5 4 3 2 2 1 1 1 1 --
B 菁英分組 15 13 12 11 10 9 8 7 6 5 3
市民分組 13 11 10 9 8 7 6 5 4 3 2
*各分組報名人數未滿十人者,該組積分減半,未滿三人者該組積分取消。(但給完賽積分)
*完賽積分:參加者於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比賽且未得積分者,給予完賽積分。
參加須知:1.參賽選手一律使用該組賽事專用車種、戴安全帽、著自行車服裝。
2.比賽沿線隨主集團實施單向動態交通管制,嚴禁參賽者跨越雙黃線騎乘,如發生意外由選手自行負責!
3.本次賽事路程中隊車不得補給。
4.未克參加頒獎者可請人代領;賽後將不另行補發獎項。
5.賽事將嚴格執行—沒有參賽標示者不得混雜於競賽車隊中以維安全。
6.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
7.賽事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馬上到路邊休息,切勿超出個人身體負荷來競賽。
8.
備 註:1.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賽後20分鐘內以書面資料連同保證金1000元,請向大會審判委員提出申訴,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2.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活動洽詢: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電話(02)2215-2585 傳真(02)2214-1811
網址:http://www.cyclist.org.tw
活動路線資料查詢: http://blog.xuite.net/wunyuan/wu (宜蘭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台長: 采柔姐\\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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