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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30 23:20:43| 人氣538|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全民必須知道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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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同事聊天很愕然
居然在這知識與教育都先進且傳媒多如牛毛的世代
竟然有人不知海基會與海協會是做啥的
全名不悉我還勉強可以接受
但....算了!!讓我來跟大家一起共同再學習分享一下吧...
海峽交流基金會(全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
英語:Straits Exchange Fundation,SEF)
爲台灣辦理海峽兩岸交流所衍生的各項事務的機構組織,
其業務授權和指導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
「海基會」成立於1990年11月21日,1991年3月9日正式掛牌運行;
該會設董事會和監事會,根據章程之規定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二人、
主任秘書一人,分設秘書處,文化服務處、經貿服務處、
旅行服務處及綜合服務處等六個個業務單位,
另配合政府政策就近服務中部及南部地區民眾,
設有中區服務處及南區服務處。其首任名譽董事長爲總統府資政孫運璿,
董事長由國民黨中常委、台灣工商協進會會長辜振甫擔任,
2005年1月3日辜振甫去世,由張俊雄接任為董事長。2007年6月28日,
由洪奇昌接任為董事長,2008年4月14日,馬英九宣佈將由江丙坤接任董事長。

其成立緣起:
台灣於1987年11月2日開放台灣民眾赴中國大陸探親,
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順應這一形勢,以及由此衍生出的海上犯罪、
偷渡走私、文書查(驗)證、財產繼承、婚姻關係、經貿糾紛等諸多問題。
為解決上述因兩岸民間交流而衍生之問題,並兼顧兩岸情勢,
由行政院主持,協助民間各界成立,
以協助處理政府當局處理相關中國大陸事務。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或海協;
英語: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ARATS)
為中國大陸因應臺灣地區的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的社會團體組織,
屬大陸授權處理海峽兩岸事務的機構。
於1991年12月1日成立,其業務指導和管理機關為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據其章程的規定,設會長一人、常務副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
秘書長一人;分設設立秘書部、研究部、綜合部、協調部、聯絡部、經濟部,作為辦事機構。
首任名譽會長為榮毅仁、會長汪道涵,常務副會長唐樹備,
鄒哲開任副會長兼秘書長;汪道涵於2005年12月24日於上海病逝,
現任會長空缺,常務副會長李炳才,副會長孫亞夫,王在希,安民,
張銘清,秘書長李亞飛。
在1999年至2008年期間,由於政治影響,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的協商中斷,
因此一直未任命新的會長。
外界普遍預計兩會協商將在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以後重啟,
據傳將由陳雲林擔任會長,以填補汪道涵逝世後留下的空位。



臺灣海峽兩岸關係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這兩個政治實體,
或者中國大陸與臺灣這兩個地理概念,彼此之間互動關係的全稱。
這些關係包括了政治、經濟、法律、社會乃至於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

公民投票法,簡稱公投法,
其主要背景是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原本規定人民有..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公民投票權。
但是對於憲法的創制複決權一直由國民大會所主導,
人民無法透過提案創制國家政策或修改憲法。在民主改革的浪潮下,
以公民投票的形式行使直接民權,成為立法的主要推手。
另一方面支持台灣獨立的勢力認為,台灣作為一個政治實體,
根本大法卻僅僅存在於形式與表面,開始期待透過修改憲法達到獨立的目的,中國方面反應強烈,認為此法將提高臺灣修改憲法而走向獨立的可能性。
一直以來是民進黨的長期主張,
民進黨的黨綱之一是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主決定,
因此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的形式決定台灣的國土區域與國際地位問題。
公投法第一個法案版本由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蔡同榮在1993年提出,
但提案未獲通過,該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設限條款」,
即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
之後蔡同榮又多次提案並獲得民進黨的支持,但真正要到法案表決時,
為求法案順利通過,改成了限制台灣人民許多權利的版本。
「四不」是指
1.不宣佈獨立
2.不更改國號
3.不推動兩國論入憲
4.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
「一沒有」是指
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當時陳水扁在中華民國第十任總統就職演說中表示:
“ 只要中共無意對台動武,本人保證在任期之內,不會宣佈獨立,
不會更改國號,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
也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四不一沒有」也強烈牽涉到美台關係。
陳水扁總統多次向美國政府保證「四不一沒有」的政策沒有改變,
而美國方面則表示「讚賞陳的保證並且會嚴肅地對待它」
(appreciates Chen’s pledge and takes it very seriously
一中各表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簡稱,為台灣方面對九二共識的認識。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這是對九二共識不正確的概括。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說:
「一九九二年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台灣的海峽交流基金會達成共識的事實十分清楚,不容否認。
當年十月底,兩會在香港舉行會談,
討論兩岸事務性商談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問題。」
兩岸一直以「一中各表」作為解決兩岸關係的大前提。
但近年來「一中各表」被破壞,
台灣方面指責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單方面破壞「一中各表」的精神,堅持「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大陸則指責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公開宣揚「兩國論」,
實際背離了「一中各表」的原則立場,
成為第一位公開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中華民國總統。


九二共識是用於概括台灣海峽兩岸在1992年香港會談中
就「一個中國」問題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見解及體認的名詞。
其核心內容與精神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與「交流、對話、擱置爭議」。簡單來說,雙方對於一個中國認知為:
中國大陸方面,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方面,一個中華民國;
但都互相承認對方為政治實體,並願意擱置主權爭議,以進行交流。
更多知識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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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淘氣精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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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
圖文皆知識
群民皆須知
很讚.
2008-04-30 23:39:28
版主回應
謝謝你唷!!
2008-05-01 21:45:13
寇米漿
這些照片表示大融合,大和解嗎?
2008-05-01 11:59:50
版主回應
某方面是唷!!
2008-05-01 21:45:38
天外飛仙
板主真是特別,想法觀念與思維
外型文筆都令我驚豔
推............
2008-05-01 14:57:32
版主回應
感恩.....
2008-05-01 21:46: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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