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鴿鳴職事」要對台灣說的話:
(Isaiah 24:5 CU5)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Isaiah 24:5 NAU)
The earth is also polluted by
its inhabitants,
一、
這塊土地被一大群「事奉偶像信仰本土謊言的鬼奴」污穢了。這個「污穢」是一個「基本事實」,也是「台灣問題」的真正根源。台灣,現在是「極其污穢的」。
二、
「本土謊言」是「鬼的教訓」1Ti 4:1,完全違背「神的話」。撒但用這個「謊言」為「網羅」,「活捉」了大量的「鬼奴」,作為魔鬼「奪取、統治」台灣的工具2Ti 2:26。
三、
要「潔淨台灣」,就一定要「滅絕鬼奴」。這是耶和華確定要在台灣做的事。神的行動,會照著聖經的話,逐步實現。
四、
撒但想要「奪取、統治」台灣,可能的原因是Isa 24:15。
五、
耶和華要得到台灣,在這裡會有影響全地的神的工作Isa 24:13-16。
for they transgressed laws,
violated statutes,
broke the everlasting covenant.
一、這裡用三句話來說一件事,意思是「這地的居民,徹底違背了耶和華的法律」。
二、這是一個「犯罪事實的確定」。
(Isaiah 24:6 CU5)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
(Isaiah 24:6 NAU) Therefore, a curse devours the earth,
and those who live in it are held guilty. Therefore, the inhabitants of the
earth are burned, and few men are left.
一、「耶和華的咒詛」在台灣。這是一個「基本事實」。
二、「咒詛」是「刑罰」的「預嚐」。「咒詛」表達的是「耶和華的忿怒、憎恨」,但裡面還包含著「神的容忍」,和「對悔改的期待」。
三、「被咒詛」的現象,在Deu 28中有很詳盡的記述。許多現象,在台灣都非常明顯。
四、「顯為有罪」就是「耶和華的宣判」─不是犯了人的法律,是違背了「耶和華的法律」。對於相信「人本謊言」的鬼奴來說,這是「荒唐」的、「莫名其妙」的。
五、「火」指的是「災難」,可能是「天災」,也可能是「人禍」。這個「火」,是「耶和華對罪的刑罰」。「刑罰」跟在「宣判」之後。
六、「污穢─犯罪─咒詛─定罪─刑罰─潔淨」,這是耶和華的法則。
七、現在神在台灣的工作,已經走到「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神正在對台灣發出「定罪的宣判」。
八、「刑罰」跟在「宣判」之後。「刑罰」中,神「滅絕鬼奴,潔淨台灣」。
Isa 24的話,和台灣有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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